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2-01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改制换证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351.7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E48 | 建筑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A01 | 农、林、牧、渔业 | 农业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34.03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F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
L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
M74;M7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依据2007年3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要求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不低于5%的比例,截止上年度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5,815.22万元,已经超过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0-07-16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1-11-16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上海证监局 | 2021-12-03 |
4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1-12-27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证监局 | 2022-01-20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本期签字会计师:李敏、周燕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1988年5月起专职从事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在中国审计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龙宇燃油(603003)独立董事。作为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年从事过】哈空调(600202)以及新三板新宇生态(871285)、光尘环保(839322)、汇成教育(838605)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周燕: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6年,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0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任职湖北天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经理,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
上市公司哈空调(600202)以及新三板新宇生态(871285)、光尘环保(839322)、汇成教育(838605)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静: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17年,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2份;2018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认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持平。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参与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
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