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_公司公告_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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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斯美(武汉)制药有限公司就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二、该药品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该药品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拟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也可联合其他抗肿瘤药物用于治疗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恶性淋巴瘤、横纹肌肉瘤、神经母细胞瘤和威尔瘤。

截至2025年7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药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03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IQVIACHPA最新数据

,2024年,硫酸长春新碱注射剂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02亿元。

三、风险提示该药品在进行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获得药品注册批准等。本次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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