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_公司公告_复星医药: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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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600196证券简称:复星医药公告编号:临2025-11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均已届满,实施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A股回购方案

A股回购方案H股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32025/1/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含收尾两日)2025/1/22~2025/7/212025/1/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60,000万元不适用
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元/股不适用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上述二者之一或二者皆有)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作为库存股份等
实际回购股数14,228,552股A股3,410,500股H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注1比例0.5328%0.1277%
实际回购金额注2人民币约34,835.58万元港币约4,783.7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注2区间人民币23.34元/股~26.06元/股港币12.54元/股~15.96元/股

注1: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2,670,429,325股,下同。注2: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一、A股回购方案

(一)A股回购方案审批情况及内容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

以上详情请见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A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2025年3月26日,于A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实施A股回购,详情请见2025年3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于A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实际回购14,228,552股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

0.5328%),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4,835.58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6.06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3.34元/股、均价人民币24.48元/股。

3、A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回购。

4、本次实施A股回购方案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A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本集团(即本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经书面征询,于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即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2日<含首尾两日>),除周旭东先生于其任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即2025年3月31日前)存在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A股的处理安排于A股回购方案下已回购的14,228,552股A股拟用于本公司后续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和/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其中全部或部分股份未能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相关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已回购A股于使用或注销前,将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A股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及处理已回购A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H股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H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H股回购方案”),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含首尾两日)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本公司H股,回购H股股数不超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即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H股总数(即551,940,500股)的5%(即不超过27,597,025股)。

根据H股回购方案,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首次实施H股回购。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H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于H股回购方案下,本公司累计回购3,410,500股H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的0.1277%),累计回购总金额约为港币4,783.76万元,最高价港币15.96元/股、最低价港币12.54元/股、均价港币14.03元/股。

三、股份结构变动表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A股及H股回购方案实施前(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市)紧随A股及H股回购方案届满日(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市)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注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897,1400.03%00.00%
小计897,1400.03%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8,488,82579.30%2,118,488,82579.33%
其中: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677,7000.21%19,906,2520.75%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551,940,50020.66%551,940,50020.67%
其中:H股回购证券账户7,558,5000.28%10,969,0000.41%
小计2,670,429,32599.97%2,670,429,325100.00%
合计2,671,326,465100.00%2,670,429,325100.00%

注: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股东会授权及2022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1)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出现离职、及(2)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设定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出现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下规定的回购注销情形,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97,14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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