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_公司公告_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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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同意本公司回购注销合计897,14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价合计人民币19,100,110.60元,具体包括:

1、因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同意由本公司(1)回购注销上述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292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原代管的该等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现金股利,(2)回购注销上述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原代管的该等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

2、除前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外,因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设定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同意由本公司(1)回购注销其余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对应第三个限售期的共计723,248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原代管的该等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现金股利,(2)回购注销其余5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对应第二个限售期的共计136,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原代管的该等A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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