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为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召集人)、非独立董事刘鹏、独立董事张亮3名成员组成,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上述调整,2024年8月29日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及非独立董事郑坚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友萍担任。
2024年8月29日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及非独立董事刘鹏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不变,仍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友萍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及会议内容 | 表决情况 |
1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4次会议 | 2024年1月29日 | 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进行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 全票通过 |
2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5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 | 各议案全票通过 |
见;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核意见。 | ||||
3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 | 2024年2月29日 | 就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 全票通过 |
4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7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关于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0.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各议案全票通过 |
5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各议案全票通过 |
6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 | 2024年9月12日 |
审议以下议案:
1.《创兴资源反舞弊工作细则(试行稿)》;
2.《创兴资源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试行稿)》。
各议案全票通过 | ||||
7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0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各议案全票通过 |
8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1次会议 | 2024年11月10日 | 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 全票通过,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11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发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标准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进行审慎评估,中兴财光华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变更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中兴财光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兴财光华所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在对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作。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初稿的过程中,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与中兴财光华所进行了有效沟通,敦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六)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中兴财光华所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推进审计工作,使各部门与中兴财光华所的沟通及配合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敦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专业水平,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