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放弃本次增资部分优先认缴出资,初步计划以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为10,620万元,认缴比例为9%,土地出资价值以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