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相关事项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监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完善内部管理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