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监事丁泉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丁泉对本半年报投弃权票。理由是:根据公司2024年10月15日公告,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形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合计约21.71亿元,截至2024年10月11日上述款项全部逾期。2024年8月28日,公司已向法院对涉及合同金额7.69亿元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共查封贸易客户银行存款392万元。由于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巨大,半年报按净额11.93亿元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建议公司根据贸易合同对被冻结贸易客户账户的资金余额、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违约情况、诉讼进展等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合理确定逾期贸易合同的坏账准备的实际可收回情况,科学确定计提比例,对侵害公司利益、损害股东权益行为采用法律手段,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王建 | 工作原因 | 孙明涛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请投资者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原因
1.《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
根据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司应分别调减2018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21.20亿元、39.47亿元、24.82亿元以及0.75亿元;调减2018年至2020年营业成本21.00亿元、39.08亿元以及24.37亿元;调减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0.21亿元、0.39亿元、0.44亿元以及0.75亿元。
2.2024年半年报未调整期初数的原因
根据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鉴于目前公司尚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存在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后调整的情形,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暂不对《事先告知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在此进行重点提示。
3.公司后续调整计划
为保证调整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在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及完成年审会计机构聘任后,根据业务实质和会计准则规定,参考年审会计师意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二)关于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约21.71亿元,其中,已诉讼合同金额7.69亿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7日、10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53)。
2.公司一方面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时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到合同相对方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其资产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履约方案;向未履约方发送催促履行函、律师函;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有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等。
3.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往来款逾期事项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且目前公司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救济手段,但相关债权的回收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慎判断逾期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上述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0.03亿元后,净额11.93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计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1.93亿元。
4.即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仍将成立专门催收小组,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主张债权,包括推进催讨进度、诉讼及执行进度,以及推进向相关责任人的追责进度,争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竭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三)关于贸易收入确认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未发生变化,与以前年度一致。本期未发生按总额法核算贸易业务,按净额法核算确认贸易收入580万元。鉴于公司有部分贸易业务应收款项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此报告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108.52万元不确认,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锦州港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辽宁港口集团 | 指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集团 | 指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辽宁 | 指 | 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大连港集团 | 指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锦国投 | 指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辽西发展 | 指 | 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集发公司 | 指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锦国投石化 | 指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启辉铝业 | 指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鑫汇 | 指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振华储运 | 指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物流发展公司 | 指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大连分行 | 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辽港实业 | 指 | 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
TEU | 指 | 一种集装箱容量的标准计量单位,通常指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锦州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ZHOU POR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Z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金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桂萍 | 赵刚 |
联系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电话 | 0416-3586462 | 0416-3586234 |
传真 | 0416-3582431 | 0416-3582431 |
电子信箱 | MSC@JINZHOUPORT.COM | MSC@JINZHOUPORT.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21007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ZHOUPORT.COM |
电子信箱 | JZP@JINZHOUPORT.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锦港 | 600190 | 锦州港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锦港B | 900952 | 锦港B股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56,508,928.88 | 1,665,856,376.31 | -4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9,570,376.49 | 45,275,655.29 | -2,66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89,544,773.33 | 18,502,872.74 | -6,528.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59,895.64 | 811,381,018.92 | -70.5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50,090,799.29 | 6,745,555,832.57 | -17.72 |
总资产 | 15,793,983,691.64 | 17,208,881,792.65 | -8.2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9122 | 0.022612 | -2,661.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9122 | 0.022612 | -2,66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4092 | 0.009241 | -6,528.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81 | 0.68 | 减少19.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29 | 0.28 | 减少19.5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205,266.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164.7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726,4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348,553.1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 |
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66,798.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191,289.42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中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部分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59,960.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16.11 | |
合计 | 29,974,396.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的港口行业作为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全球经贸发展密不可分。2024年上半年,从国际环境来看,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全球经济复苏步伐不一,增长动力略显不足,国际贸易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冲突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对港口行业的货物吞吐量和物流运输效率构成了一定挑战。与此同时,从国内环境来看,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外需有所回暖、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等因素也形成了经济发展上新的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了港口与周边地区的深度融合,形成了更加紧密的物流网络,为港口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1.7万亿元,同比增长5%,为港口行业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统计数据,2024年1—6月,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5.63亿吨,同比增长4.6%;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8.5%。其中,全国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55.64亿吨,同比增长4.4%;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8.6%。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港口主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仍是为集装箱、油品及化工品、粮食、金属矿石和钢材及其他货种提供港口装卸及堆存业务;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综合运输、拖轮、理货、过磅、停泊等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提供供水、供电等港口配套服务。向客户收取港口包干费、库场使用费、停泊费、拖轮费、港务费、船舶供应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用。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港口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公司积极融入国家东北振兴方略,依托腹地产业政策的调整与自身完善的港口设施和健全的物流网络,确保了各项业务稳定运行。政策引导下公司的基础设施投资与产业升级,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则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发展空间。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开拓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了锦州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公司还积极与船公司、货主等合作伙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市场,为锦州港带来了更多的货源和客户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在腹地经济方面,其辐射力直接影响到港口的货源生成和流向。锦州港集疏运体系已基本健全,航线密集,腹地幅员辽阔,辐射东北三省一区中西部、内蒙东部、华北北部。腹地内经济基础雄厚,产业区域集聚,涵盖东北三省一区粮食主产区、辽东湾石化区、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蒙东冶金工业区等各类产业区域。东北陆海新通道打通后,锦州港更将成为对俄进出口贸易物流集散中心,对俄进口货物主要以煤炭、矿石、木材、纸浆、粮食、食品等为主。
在内部管理方面,锦州港坚持精细化的管理理念,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作业流程、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而实现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从而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还积极推动创新能力提升,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种内部管理精细化与创新能力提升的双重驱动,为锦州港的业绩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市场地位
锦州港作为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承担了“北粮南运”的枢纽作用,同时,锦州港也是辽东湾世界级炼化基地的能源保供港,是京津冀重大产业转移物流配套承接港,是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桥头堡”和门户港,是中国获得蒙俄能矿资源最近的国际通道枢纽。此外,东北地区的金属矿产、煤炭、石油化工等重要大宗商品,也通过锦州港辐射各地。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发挥区位优势
锦州港位于辽宁省西部、渤海西北部的锦州湾内,是我国最大的内贸粮中转港之一,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发挥着重要的通道支点作用。锦州所在地属温带季风性气候,全
年无台风袭扰,冬季冻而不封,为港口运营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作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东北地区在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二)拓展通道经济
锦州市作为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把推动“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作为通道的“桥头堡”和“门户港”,锦州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依托锦州港为内蒙古东部、蒙古国东部及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最便捷出海口的优势,打通从锦州经蒙古国、俄罗斯直至欧洲的中蒙俄经济走廊新通道,充分发挥核心物流枢纽作用,促进海陆双向开放,带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中蒙俄贸易量的快速提升和通道经济的有效拓展,推动了锦州港加快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新体系,成为壮大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有效巩固了港口的核心优势和竞争能力。
(三)完善港口功能
锦州港是以石油及制品、粮食、煤炭、金属矿石及集装箱装卸、仓储业务为主,内外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口。在港口功能方面,锦州港维护并优化了现有的深水泊位,实施航道改扩建工程,提升航道等级,确保了各类大型船舶的顺畅接卸,引入先进的货物处理系统,显著提升了货物装卸效率和作业安全性。同时,锦州港还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外仓建设,能够有效满足大宗散货堆存保管、物流转运等各项业务需求,为有保税需求的企业提供物流、仓储便利。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支持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积极克服内外部多重不利影响对公司的冲击,有效做好应对,全力化解风险。同时,依然始终不渝地坚持港口经营策略不变,全力保障港口主营业务稳健运营,继续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全力推进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为腹地企业广泛参与中蒙俄贸易提供助力,全力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和合资合作项目建设,加强港口生产安全管理,确保港口生产运营稳定运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50.89万元,同比下降42.58%,营业成本60,255.48万元,同比下降54.33%,主要是由于贸易收入、成本同比下降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57.04万元,同比减少120,484.60万元,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一)主营板块稳健运行
粮食板块:报告期内,国内玉米价格低位震荡,南北港口价格持续倒挂,进口玉米及替代谷物优势明显。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中稳扎稳打,通过精准施策、多元发展,内贸散玉米占东北八港下海量的31.2%,稳固了中国内贸散玉米第一中转港的地位;积极拓展外贸进口大豆、进口玉米货源,其中进口玉米较去年同期增量24万吨,创历史新高;针对非优势腹地的远程货源,通过优化运输方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铁路货源集港量较去年同期增量45.2万吨;依据“外贸货源优先、中转效率高的客户优先”原则,科学制定集港计划,粮食货源集港量较去年同期增加64.5万吨;与葫芦岛港实现粮食业务商务统一,有效避免恶性低价竞争;申报成为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提升行业影响力;深化航线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港口的知名度。
油品板块:在“绿色”、“低碳”等大趋势加持下,新型能源对传统石油化工行业的冲击不断凸显,2024年国内成品油消费呈疲态之势,加之我国南方大炼化项目相继投产,快速占据华东、华南成品油高消费区市场,北方炼厂“北油南运”业务将不复存在。此外,目前东北地区石化企业设备陈旧、产品结构单一,原有进口及汽油、柴油等燃料油加工量也有所降低。针对以上不利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紧密跟踪市场动态,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紧跟“减油增化”、“减油增特”趋势,努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转服务,稳定港口油品货源量,进一步丰富了港口货源结构,油品及化工品吞吐量较上年同期提升近13%。未来,随着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工程等顺利投产运营,锦州港油品吞吐量将迎来新的突破。
杂货板块: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偏弱,房地产、基建、冶炼等行业低迷,多重因素交互叠加影响,公司散杂货货源市场开发形势严峻。针对上述货源形势,全面做好港口物流服务工作,多措并举稳固开发货源,报告期内虽同比略有减量,但基本稳定腹地货源市场主体份额。锁定核心客户货源,保证腹地铜厂和镍厂100%市场份额及腹地钢厂、铝厂等企业主体市场份额;
推广CAPE船减载靠泊作业模式,降低企业全程物流成本,提升对腹地货源掌控力,上半年完成10艘次89万吨。同时丰富货源品类,开发出口吨袋水泥、下水硫酸铵、上岸尾矿渣等新货源,实现增量余10万吨。集装箱板块:公司发挥一期、二期集装箱码头业务层面的一体化运营优势,共同开发市场、生产互联互通,极大地提升了港口的接卸能力和作业效率。与此同时,通过积极协调客户,提前制定作业预案、总结分析单船作业数据等方式,二期码头船时效率同比增长8.75%,单吊作业效率同比增长3.76%;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航线布局,吸引班轮公司在锦州港投放运力,新增3条集装箱班轮航线;通过整合港口上下游物流资源,打造全程物流服务平台,为客户儿提供铁路、公路、海运等多式联运服务,进一步增加港口揽货能力。上半年新开通锦州港至哈尔滨至莫斯科的国际班列业务,并配合客户竞标俄罗斯进口铜精矿的全程物流业务。此外,锦州港还充分发挥泊位、岸线优势,实现了6.5万—10万吨级集装箱专业化船舶常态化靠泊,为船舶大型化作业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内,锦州港集装箱口岸吞吐量同比增长3.93%。
(二)生产运营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健全生产运营机制。加强标准化作业管理,强化质量体系培训;构建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积极协调海关签署建立了进出口货物“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的工作联络机制,提供更加高效、便利、低成本的物流运输服务;持续开展“质量管控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目标,化解存在的质量隐患;不断通过科学指泊、对标周边港口、加强指标考核管理,提升整体生产作业效率,上半年,接卸船舶2356艘次,同比上升14.2%,港口整体泊位利用率49.58%,同比上升4.2%,其中粮食与杂货泊位利用率66.07%、集装箱泊位利用率60.11%、油品化工泊位利用率28.4%。报告期内,统筹港口资源配置,加强计划管理与调控,压缩成本,提高效率,确保完成全年“降本增效”工作目标,相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51万元。
(三)强化内部管理与风险化解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既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并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为契机,重点致力于风险化解,完善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时,深入查找违规和处罚的根源,于2024年8月停止贸易业务,根据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公司应对2018-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次调整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鉴证,并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为准进行调整,且有可参考案例存在上市公司收到正式处罚后完成调整的情形,为保证调整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在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及完成年审会计机构聘任后,根据业务实质和会计准则规定,参考年审会计师意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在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下,积极与银行等融资机构进行对接,维持信用评级,保障资金流动性稳定;多渠道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紧密跟踪股价走势,及时发布异动公告,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切实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港口形象。
(四)通道与项目建设稳定推进
锦州港作为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桥头堡”,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以通道商贸物流优势带动产业合作,已陆续开通锦州港一圣彼得堡多式联运班列及锦州港一海参崴外贸航线,上线运营跨境电商进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中蒙俄—锦州港商品海外仓有力发挥综合保税服务功能,促进了进口煤炭业务增量,中蒙俄物流示范园区也迎来首次外贸铜精矿进口业务落地,首个以锦州港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为依托的物流公司成立,为锦州港新通道业务延伸开启了新的支点。报告期内,港口重要工程项目都在稳定推进中,锦州港 30 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如期建设,与兵器集团合资项目按计划推进,赤峰启辉铝业和锦州美富淦冶金项目作为锦州港重要的临港产业已开工建设,上述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营收能力,提升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56,508,928.88 | 1,665,856,376.31 | -42.58 |
营业成本 | 602,554,823.45 | 1,319,323,133.00 | -54.33 |
销售费用 | 12,597,926.47 | 13,347,157.19 | -5.61 |
管理费用 | 69,902,824.01 | 78,663,891.97 | -11.14 |
财务费用 | 241,636,974.71 | 246,462,166.50 | -1.96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59,895.64 | 811,381,018.92 | -70.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08,649.34 | 443,296,490.56 | -95.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812,939.57 | -1,179,297,193.3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成本同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折旧及摊销同比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广告宣传费、办公会议费及差旅交通费等同比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3年上半年以商业票据、供应链金融结算付款大幅增加,本期较同期减少共同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偿还公司债及中票等共同影响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6月30日前形成、目前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11.96亿元。公司一方面完善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到合同相对方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其资产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履约方案;向未履约方发送催促履行函、律师函;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有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等。鉴于公司贸易业务往来款逾期事项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且目前公司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救济手段,但相关债权的回收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审慎判断逾期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上述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0.03亿元后,净额11.93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计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1.93亿元。
即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仍将成立专门催收小组,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主张债权,包括推进催讨进度、诉讼及执行进度,以及推进向相关责任人的追责进度,争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竭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9,548,446.15 | 0.06 | 20,343,271.93 | 0.12 | -53.06 | 主要是本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237,994,372.38 | 1.51 | 767,140,355.81 | 4.46 | -68.98 | 主要是逾期贸易业务应收款计提大额坏账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7,073,924.64 | 0.11 | 8,765,895.92 | 0.05 | 94.78 | 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42,436,501.34 | 0.27 | 502,838,397.81 | 2.92 | -91.56 | 主要是逾期预付贸易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6,918,604.60 | 0.30 | 34,024,746.35 | 0.20 | 37.90 | 主要是应收土地收储款减少、待退回工程预付款转入以及逾期预付贸易款转入同时全额计提坏账所致。 |
存货 | 19,947,669.12 | 0.13 | 10,747,143.90 | 0.06 | 85.61 | 主要是本期末库存原材料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1,916.05 | 0.02 | 16,300,126.22 | 0.09 | -84.04 | 主要是本期预缴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47,109.82 | 0.01 | 1,592,916.60 | 0.01 | -46.82 | 主要是本期材料分摊所致。 |
预收款项 | 80,312.83 | 0.00 | 2,671,035.54 | 0.02 | -96.99 | 主要是本期预收租赁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4,388,614.31 | 0.28 | 82,686,791.87 | 0.48 | -46.32 | 主要是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24,181,064.41 | 0.15 | 15,766,533.65 | 0.09 | 53.37 | 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25,968.94 | 0.04 | 9,357,568.94 | 0.05 | -36.67 | 主要是列示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境外股票价格变动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5,640,0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220,646.93万元。主要受限资产包括融资租赁资产、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担保用无形资产,其中售后回租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191,561.38万元。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442,784.71万元,其中,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总额为424,947.33万元,比上期末增加了3,838.34万元,增幅为0.91%;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273.39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了586.97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564.00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了1,372.64万元,变化原因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陆地管道运输,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是 | 增资 | 10,620 | 9%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土地使用权 |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凌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已完成工商变更,各股东正在陆续注资 | -7.20 | 否 | 2023年9月29日 | 公告编号:2023-060 | ||
合计 | / | / | / | 10,620 | / | / | / | / | / | / | / | -7.20 | / | / | /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振华储运拟增资扩股引入项目合作方——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锦州凌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振华储运注册资本拟由500万元增加至118,000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增资,公司拟认缴注册资本金10,620万元,认缴比例为9%,最终根据土地评估价值调整股比,振华储运将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3年12月15日,振华储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4年8月,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资产完成实缴,注资最终金额为10,043.26万元。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重大非股权投资主要为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108,972.8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了7,826.47万元,增幅为7.74%,主要为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等工程增加影响所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89,366,400.00 | -13,726,400.00 | 21,227,200.00 | 75,640,000.00 | ||||
其他 | 108,603,527.86 | -5,869,677.30 | -52,394,012.63 | 102,733,850.56 | ||||
合计 | 197,969,927.86 | -19,596,077.30 | -31,166,812.63 | 178,373,850.56 |
(1)公司持有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菲律宾世纪顶峰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顶峰”)股票200,000,000股(总股本2,820,330,000股),占世纪顶峰股权比例7.09%。公司根据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列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每股公允价值以2024年上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该股票收盘价进行外币折合计算。报告期内,该资产公允价值减少1,372.64万元,期末公允价值折合人民币为7,564.00万元。
(2)公司持有的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结合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该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586.97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1)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641.14万元,净资产为18,992.8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98.75万元,营业利润
527.66万元,实现净利润373.86万元。
(2)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中储粮(辽宁)储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5.90%,该公司注册资本38,530.83万元,主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物资仓储、中转;粮食收购;装卸服务;代理相关业务服务。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9,977.43万元,净资产为38,633.7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349.22万元,营业利润1,480.24万元,实现净利润1,482.02万元。
2、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 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风险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速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地缘政治局势的紧张,都可能对港口的进出口业务造成冲击,影响货源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特别是国际贸易政策的调整、贸易壁垒的增设,都可能使得港口面临需求下滑、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国内经济政策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及物流市场的竞争加剧,也会对锦州港的经营带来挑战。
2.腹地经济波动风险
锦州港的经济腹地主要包括辽宁西部、内蒙古东部和吉林、黑龙江两省中西部,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港口的货运需求和吞吐量。若腹地经济发展出现波动或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导致货源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港口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
3.公司经营成本风险
随着安全、环保、消防等政策持续收紧,港口设备设施建设和改造需求增多,导致港口成本投入居高不下。同时,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等也在上升,增加了港口的经营成本。与此同时,随着国内港口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加,沿海港口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可能导致价格战等不利竞争行为,进一步压缩港口的利润空间。
4.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4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诉讼风险
受前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影响,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后续或有可能面临投资者索赔,存在诉讼赔偿风险,同时也将影响公司市场信誉及投资者信心。
6.贸易应收、预付款项逾期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因开展贸易业务,已逾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合计约21.71亿元,其中,已提起诉讼涉及合同金额7.69亿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10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53)。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6月30日前形成、目前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金额11.96亿元,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0.03亿元后,净额11.93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可见本章“四、(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后续公司聘任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后,如根据业务实际有调整意见,最终以年度审计会计师调整意见为准,未来存在调整的风险。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日起停牌。上交所对公司出具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应当至少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系列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046、047、050、051、054)。
8.账户资金冻结风险
根据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的诉讼请求,如借款人辽港实业未按《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向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还本付息,则本公司依据与其签订的《资产权益收购协议》,应收购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持有的合同项下的资产收益权。现辽港实业出现违约,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诉讼主张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已被冻结,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上述《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的签订未经过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授权,公司也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应对措施:公司将强化市场监测,灵活调整经营策略,确保港口业务稳健运行,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深化与腹地经济的合作,优化货源结构,拓宽市场渠道,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成本控制上,持续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并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确保资金充足,支撑港口持续发展。
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已就相关问题展开有序整改,后续将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导和帮助下,根据认定结论,及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确保公司经营规范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索赔,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贸易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后续进展,继续与相关债务方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对款项追偿,力争使之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关于资金冻结,公司会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加强相关各方沟通,争取被冻结账户早日解封。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尹世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十五项议案。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裴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王建 | 董事 | 选举 |
丁金辉 | 职工董事 | 选举 |
葛义勇 | 监事 | 选举 |
丁泉 | 监事 | 选举 |
尹鸿军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田海清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李英潇 | 职工监事 | 选举 |
张国峰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王祖温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张惠泉 | 原董事 | 离任 |
鲍晨钦 | 原董事 | 离任 |
李亚良 | 原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芦永奎 | 原监事 | 离任 |
郎旭瑛 | 原监事 | 离任 |
夏 颖 | 原监事 | 离任 |
徐晓东 | 原职工监事 | 离任 |
张建波 | 原职工监事 | 离任 |
赵 刚 | 原职工监事 | 离任 |
张建波 | 总裁助理 | 聘任 |
关 涛 | 总裁助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尹世辉、刘辉、孙明涛、曲伟、王建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裴松、宋天革、杨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君选、葛义勇、丁泉、李欣华当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金辉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尹鸿军、田海清、李英潇当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尹世辉为董事长,选举孙明涛、刘辉为副董事长,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王君选为监事会主席。董事会聘任副董事长刘辉兼任总裁,聘任李桂萍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提名,聘任丁金辉为常务副总裁,聘任宁鸿鹏、刘福金、李志超、曹成、张文博、苑志刚为副总裁,聘任李挺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建波、关涛为总裁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惠泉、鲍晨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国峰、王祖温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亚良、芦永奎、郎旭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徐晓东、张建波、赵刚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4月,夏颖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024年8月,曲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8月,纪国良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杨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规定,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履职。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基于公安机关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且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总裁刘辉先生的辞职报告,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聘任丁金辉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享受财务总监待遇,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总裁、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广发原驰?锦州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交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月23日。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实施进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4)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0)。 |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锦州港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金,筹集资金总额2,100万元,存续期36个月。2019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购买锦州港A股股票10,2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9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7月29日。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实施进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及《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公告编号:2024-02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根据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布的锦州市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公司被列为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现有废气排污口两处,废水排放口一处。上述排污口均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了明显的排放口标志并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尘(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污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生活污水,另一部分为含油污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煤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物、废弃的铅蓄电池等,其余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2024年上半年均无超标排放现象。
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1)废气类污染物
2024年上半年公司5台锅炉总计燃煤16,502吨,其中一港池中心锅炉房燃煤8,323吨,三港池罐区锅炉房燃煤8,179吨。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87吨、氮氧化物10.75吨、烟尘(颗粒物)0.63吨。
根据公司2024 年上半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技术报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11吨。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可控。具体排污信息见下表:
表1:2024年上半年废气类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污染物 种类 | 主要 污染物 | 排放 方式 | 排污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平均 排放 浓度 (mg/m3) | 排 放 量 (t) | 排放 总量 限值 (t/a) | 执行 标准 (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 类 | 二氧 化硫 (SO2) | 有组织排放 | 2个 | 中心锅炉房 | 25.64 | 0.60 | 19.77 | 200 | / | 双碱法 |
有组织排放 | 罐区锅炉房 | 16.46 | 0.27 | 30.16 | / | |||||
氮氧 化物 (NOX) | 有组织排放 | 中心锅炉房 | 96.11 | 7.10 | 24.71 | 200 | / |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 | ||
有组织排放 | 罐区锅炉房 | 96.68 | 3.65 | 37.7 | / | |||||
烟尘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中心锅炉房 | 7.38 | 0.32 | 3.71 | 30 | / | 布袋除尘器 | ||
有组织排放 | 罐区锅炉房 | 6.93 | 0.31 | 5.65 | / | |||||
悬浮颗粒物 | 无组织排放 | / | 主要为各堆场 | 0.21 | / | / | 1 | / | 散货苫盖、洒水抑尘、道路清扫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无组织排放 | / | 油码头、油品罐区 | 1.64 | 0.011 | 5.16 | 6 | / | 1.油气回收(建设中) 2.2024年上半年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已开展,检测无泄漏点 | |
无组织排放 | / | 港区厂界 | 2.16 | 4 | / | |||||
注:1.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厂界VOCs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 3.储油罐区及油品装卸码头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2)废水类污染物
2024年上半年共处理污水35,568吨。污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生活污水,2024年上半年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污水处理量的86.4%;另一部分为含油污水,占总污水处理量的13.6%。处理后排入滨海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向锦州西海污水处理厂。
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总磷(P)、总氮(N)等。2024年上半年公司废水类污染物无超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见如下:
表2:2024年上半年废水类污染物排放信息
污染物 种类 | 主要 污染物 | 排放 方式 | 排污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平均 排放 浓度 (mg/l) | 排放 总量(吨) | 排 放 量 (吨) | 执行 标准 (mg/l) | 超标排放情况 | 污染防治 措施 |
污水 类 | 石油类 | 治理后有组织排放 | 1个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 | 8.53 | / | 0.303 | 20 | / | 活性污泥法 |
化学需氧量(COD) | 10.67 | / | 0.414 | 300 | / | |||||
氨氮 (NH3-N) | 1.28 | / | 0.042 | 30 | / | |||||
总磷 (P) | 0.76 | / | 0.025 | 5 | / | |||||
总氮 (N) | 12.88 | / | 0.406 | 50 | / | |||||
注:1、公司产生的废水经过自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排向锦州西海污水处理厂,所以废 水类污染物的排放量为排向锦州西海污水厂的量。 2、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 中的污水处理厂入口标准。 |
(3)固体废物
公司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煤渣,2024年上半年煤渣出库量为9,134.62 吨;危险废物总计转移19.40吨,均送往有资质的处理单位。
(4)噪声
根据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以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2024
年上半年厂界噪声无超标现象。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出现环保违法违规事项,未出现因超标排放而被环保处罚等问题。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大气治理
○
锅炉废气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经过除尘、脱硫、脱硝后有组织排放。目前公司针对5台锅炉废气的治理,建有5套布袋除尘器,2套双碱法脱硫系统和两套尿素脱硝系统(SNCR),分别位于一港池中心锅炉房与三港池罐区锅炉房,两座锅炉房均安装有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2024上半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良好。上半年脱硫系统共使用碱片103.94吨,脱硝系统使用尿素210吨。
○
扬尘治理针对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均采取非作业即苫盖原则,采取洒水抑尘、安装防尘网和固定喷淋设施等措施抑制扬尘扩散。对于会产生较大扬尘的货物作业,全部安排在三港池进行装卸作业。针对港内道路扬尘,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港区道路清扫协议,保证港区清洁。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4上半年,厂界及罐区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检测均达标。a.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301B油气回收装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初步验收。预计在后期进行调试,并投入使用。一港池、五港池油气回收装置正在建设中。
b.其他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
公司在6月份开展了设备与管线组件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并完成了2024 年上半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技术报告。
2024上半年,公司共将1380个设备密封点纳入LDAR项目的管辖范围,其中可达点位1317个,不可达点位63个。经现场检测无泄漏点。
(2)污水治理
公司自建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公司主要应用活性污泥法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含油污水的工艺主要为物化法。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处理
2024上半年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2024上半年炉渣转运量为9,134.62 吨;产生的危险废物共19.4吨,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2024上半年公司没有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排污许可证情况
2024年6月份,因公司法人变更,所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目前已完成审批。主要变更内容为,法定代表人由尹世辉变更为刘辉;补充完善相关环评批复信息。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油品罐区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油品化工品泊位装卸设施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3个环境保护预案,已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7月,公司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整体修订工作,并于2022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新增《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和《危险废物火灾及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全部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4年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变化。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来执行。监测结果全部按时公开至辽宁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方案主要分三个方面,分别为在线监测、手工监测、LDAR检测。
(1)在线监测
公司共安装有3套在线监测设备,其中两套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分别安装在一港池中心锅炉房与三港池罐区锅炉房;一套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锦州港污水处理厂;实时对排放的废气与废水进行监测。2024上半年在线监测在正常工况下无超标现象。
(2)手工监测
公司按照《2024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委托辽宁卫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手工监测,2024年上半年开展了6次月度综合检测,2次季度检测,1次半年度检测;其中废水检测项目为10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总磷(P)、总氮(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全盐量、pH。废气检测项目为12项,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为烟尘(颗粒物)、SO
、NOx、汞、氨气、林格曼黑度;无组织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氨(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2024上半年手工监测无超标现象。
(3)LDAR检测
2024上半年,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相关要求,在6月份开展了LDAR检测。并完成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31名困难员工发放困难补助共计3.6万元,公司爱心基金为13名困难员工共计发放10万元补助,帮助困难员工缓解生活压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承诺方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锦州港保持相互独立,不从事任何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锦州港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1.承诺方将本着有利于锦州港发展和维护锦州港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不因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锦州港之间的同业竞争事项(如有),损害锦州港的合法权益。2.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区域特点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开展业务,不会利用从锦州港了解或知悉的信息从事或者参与与锦州港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或潜在竞争的相关经营活动。3.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则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1.承诺方不会谋求锦州港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锦州港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锦州港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辽宁港口集团 | 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锦州港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锦州港规范运作程序、干预锦州港经营决策、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锦州港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宁港口集团 | 本公司承诺将本着有利于锦州港发展的原则支持锦州港,在其下属公司或者锦州港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商业活动、处理由于同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港口集团 |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求锦州港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其控制的除锦州港(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锦州港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锦州港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大连港集团 | 本次股份受让完成后,本公司与锦州港股份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锦州港股份将继续拥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与本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大连港集团 |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直接在锦州地区经营港口业务,不存在与锦州港股份所经营的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在大连地区所经营的港口业务,因地理位置、腹地、客户等差异,与锦州港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未来,本公司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职责,维护锦州港股份业务运营的独立性,严格避免同业竞争,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地位或身份损害锦州港股份及锦州港股份其它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大连港集团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锦州港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锦州港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锦国投、辽西发展 | 1.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将规范与锦州港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承诺人将规范锦州港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锦州港《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涉及到承诺人和/或承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相关方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3.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锦州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拆借、占用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锦州港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侵占锦州港资金。4.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锦州港利益,不会通过影响锦州港的经营决策来损害锦州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锦州港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锦州港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6.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赔偿锦州港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该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承诺人保证未来全部航道工程资产完成交割后,不影响锦州港港口业务正常运营。 | ||||||||
其他 | 锦国投 | 1.本公司将为辽西发展本次交易资金的支付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向辽西发展注入资本金、给予融资支持、提供担保等方式,确保本次交易对价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付款日前能够及时支付;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为辽西发展提供必要的航道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航道资产的正常建设与运营维护;3.对于交易双方签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所涉及的条款,若辽西发展并无相应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将承担前述协议的连带责任。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锦州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
其他 | 锦州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大连港集团 |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大连港集团未直接在锦州地区经营港口业务,不存在与锦州港所经营的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情况。大连港集团在大连地区所经营的港口业务,因地理位置、腹地等差异,与锦州港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大连港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避免与锦州港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 2014年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因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1月10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且截止2023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结案,立案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认为立案事项虽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故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并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2511号),同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11266号)(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因大华事务所收到上交所会计监管部对其出具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其对《专项说明》补充披露合并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相关内容。公司根据规定,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更正版)》。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已调查完毕并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措施。事先告知书载明:锦州港2018-2021年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累计虚增营业收入86.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9亿元。为了保证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应根据自查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业务实质规范会计核算。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并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告知书》载明,2018年至2021年,公司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七家公司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7月23日参加了中国证监会举行的听证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未对《告知
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拟在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后,根据规定对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贸易业务受到证监会的调查后,为了进一步规范贸易业务开展,公司终止了与上述七家贸易商的业务合作,同时在贸易制度、流程、客户选择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整改措施。组织成立贸易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梳理贸易业务流程、制度及组织架构,明确职能,搭建团队,开展粮食、金属、建材等贸易业务。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多次完善修订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制度;在合作企业准入方面,加强客户筛选,重点增加对关联企业的核查识别,寻找具备有良好行业口碑和经营能力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在合作企业授信方面,通过企查查综合评级分数查询、建立客户评价体系以及实地调查管理等,执行授信客户审批流程;在贸易业务规范管理方面,建立实地查验机制,自行组织或者协助年审机构对仓库和货物不定期抽检,确保货物真实和安全性,同时建立标准化业务模版,确保业务资料内容全面翔实;通过库存和价格跟踪,尽量缩短持货时间,降低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缩小贸易的风险敞口。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1.公司贸易交易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装船平仓贸易,另一类是库内货转贸易。
2.公司贸易结算方式
采购业务:一部分业务采用先款后货,即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提前锁定货源,稳定客户预期;一部分业务采用在供应商交货后,公司收货付款,无账期。
销售业务:一部分业务采用先货后款,给部分客户一定额度的授信及账期,增加客户黏性;一部分业务采用向客户交货后,客户随即验货付款,无账期。
3.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贸易业务开展中累积的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合计21.71亿元,其中,2024年6月30日前形成,目前已逾期金额合计11.96亿元,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0.03亿元后,净额11.93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列示和披露,后续公司聘任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后,如根据业务实际有调整意见,最终以年度审计会计师调整意见为准。2024年7月,公司根据贸易采购合同,向供应商预付采购货款9.75亿元,供应商逾期均未交付货物,也未向公司退回款项。
公司一方面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贸易业务的内部管理,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赊销业务管理办法》等贸易制度,并完成《客户准入授信整改方案》,同时公司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到合同相对方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其资产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履约方案;向未履约方发送催促履行函、律师函;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有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等。
即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仍将成立专门催收小组,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主张债权,包括推进催讨进度、诉讼及执行进度,以及推进向相关责任人的追责进度,争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竭力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4.公司贸易收入确认
对开展的贸易业务,公司严格按照收入准则规定,区分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分别适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若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使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未发生变化,与以前年度一致。本期未发生按总额法核算贸易业务,按净额法核算确认贸易收入580万元。鉴于公司有部分贸易业务应收款项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此报告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108.52万元不确认,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曹成先生、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先生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曹成先生、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先生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各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执行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公司拟与锦国投、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启辉铝业进行增资,投资建设启辉铝业氧化铝项目一期工程,公司认缴启辉铝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7月6日及2022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启辉铝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持有启辉铝业20%股权。 |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临2021-037、临2022-020)。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与锦国投、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向锦国投石化进行增资,投资建设丙烷脱氢及燃料油脱硫项目一期工程,公司认缴锦国投石化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锦国投石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99亿元,公司持有锦国投石化37.04%股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参与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增资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临2022-03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锦港(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临2018-047)。在股东大会批准时限内,公司与锦港租赁累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为7,021万元,本期产生交易金额为8.87万元。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公司及子公司 | 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22,027.21 | 2018/6/1 | 2028/12/31 | 1,353.20 | 合同约定 | 增加公司利润 | 否 | / |
租赁情况说明
上述表内“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以交接资产的具体时间为准;集装箱出租业务在变更承租方时需从原租赁方陆续收回集装箱后再陆续交付给新的承租方。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098.0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098.0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6日、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为集发公司实际提供担保分别为6,588.13万元。担保期限内,集发公 |
司按期偿还债务,公司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少。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1,098.02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为物流发展公司实际提供担保8,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参与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能源”)的全资子公司——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增资扩股,共同在锦州港港区建设低温绿氨储运项目,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本次出资用土地价值为4,200万元(含9%增值税),出资占比33.3%;远景能源以货币出资8,400万元,占比66.7%。报告期内,已完成合资公司的工商变更及土地出资相关手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1,91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382,110,546 | 19.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0 | 285,710,725 | 14.27 | 0 | 质押 | 285,7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0,220,405 | 6.00 | 0 | 质押 | 120,2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8,170,000 | 5.9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0 | 101,442,095 | 5.07 | 0 | 无 | 0 | 国家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282,432 | 40,075,201 | 2.00 | 0 | 质押 | 4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10,299,990 | 0.51 | 0 | 无 | 0 | 其他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8,723,288 | 0.44 | 0 | 无 | 0 | 其他 | |
严书晨 | 8,330,900 | 8,330,900 | 0.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勇国 | 5,790,000 | 5,790,000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2,110,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10,546 |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85,710,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710,725 |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20,220,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20,405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70,000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1,442,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42,095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75,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75,201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2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9,99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23,2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3,288 | |||||
严书晨 | 8,33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0,900 | |||||
杨勇国 | 5,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第七名、第八名股东为本公司第二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集体账户,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及其他符合认购条件的公司员工,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根据前六大股东问询函回复意见,前六大股东确认,其与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第九名、第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公司第六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075,201股,截止报告披露日,4,000万股状态为质押及司法标记,75,201股为司法冻结。
2.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0,725股被司法冻结,285,700,000股被司法标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38,887,899.51 | 1,600,211,655.9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548,446.15 | 20,343,271.93 |
应收账款 | 七、5 | 237,994,372.38 | 767,140,355.8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7,073,924.64 | 8,765,895.92 |
预付款项 | 七、8 | 42,436,501.34 | 502,838,397.8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46,918,604.60 | 34,024,746.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9,947,669.12 | 10,747,143.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601,916.05 | 16,300,126.2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15,409,333.79 | 2,960,371,593.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249,473,292.24 | 4,211,089,852.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2,733,850.56 | 108,603,527.8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75,640,000.00 | 89,366,4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961,115,054.20 | 8,157,518,511.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89,728,474.27 | 1,011,463,807.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051,332.32 | 8,306,444.33 |
无形资产 | 七、26 | 394,389,124.87 | 408,996,030.0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847,109.82 | 1,592,916.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8,853,494.75 | 48,290,153.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47,742,624.82 | 203,282,556.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78,574,357.85 | 14,248,510,198.76 | |
资产总计 | 15,793,983,691.64 | 17,208,881,792.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901,389,287.69 | 2,710,009,669.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43,035,105.03 | 1,264,69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55,478,129.83 | 686,769,418.69 |
预收款项 | 七、37 | 80,312.83 | 2,671,035.54 |
合同负债 | 七、38 | 97,207,286.65 | 78,633,180.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4,388,614.31 | 82,686,791.8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181,064.41 | 15,766,533.6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9,466,935.52 | 101,220,605.59 |
其中:应付利息 | 507,984.47 | ||
应付股利 | 26,151,315.12 | 3,905,482.2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47,229,396.96 | 1,671,418,136.2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39,392,029.80 | 989,000,714.70 |
流动负债合计 | 7,981,848,163.03 | 7,602,866,086.4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61,668,200.00 | 1,348,256,6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50,170.06 | 1,873,355.7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93,329,439.23 | 695,867,376.1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00,128,940.02 | 708,228,799.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925,968.94 | 9,357,568.9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62,702,718.25 | 2,763,583,700.48 | |
负债合计 | 10,144,550,881.28 | 10,366,449,786.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59,449,068.19 | 2,659,459,015.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9,244,337.84 | -34,834,648.52 |
专项储备 | 七、58 | 60,569,193.54 | 51,998,383.49 |
盈余公积 | 七、59 | 570,860,803.72 | 570,860,803.7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96,164,571.68 | 1,495,780,778.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50,090,799.29 | 6,745,555,832.57 | |
少数股东权益 | 99,342,011.07 | 96,876,173.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49,432,810.36 | 6,842,432,005.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793,983,691.64 | 17,208,881,792.65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74,640,062.36 | 1,480,954,822.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548,446.15 | 20,343,271.93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12,183,487.19 | 713,863,719.30 |
应收款项融资 | 8,012,409.67 | 5,610,037.38 | |
预付款项 | 7,530,745.04 | 441,721,565.8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7,059,190.71 | 35,093,672.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510,987.45 | 4,292,090.1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8,187.92 | 14,677,576.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74,093,516.49 | 2,716,556,754.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117,530,225.56 | 6,077,054,992.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733,850.56 | 108,603,527.8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5,640,000.00 | 89,366,4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629,279,606.58 | 6,769,650,809.82 | |
在建工程 | 1,088,976,802.40 | 1,009,703,236.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008,686.10 | 6,192,280.39 | |
无形资产 | 362,755,206.23 | 347,406,380.0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0,193.11 | 1,020,218.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413,711.09 | 33,559,242.2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742,624.82 | 203,282,556.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565,550,906.45 | 14,645,839,643.86 | |
资产总计 | 16,139,644,422.94 | 17,362,396,398.48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2,811,389,287.69 | 2,690,009,669.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43,035,105.03 | 1,274,690,000.00 | |
应付账款 | 871,078,543.96 | 732,240,903.38 | |
预收款项 | 56,897.76 | 2,647,620.47 | |
合同负债 | 103,866,885.53 | 65,183,817.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09,874.78 | 74,505,273.57 | |
应交税费 | 12,961,961.76 | 10,961,529.77 | |
其他应付款 | 741,748,778.38 | 559,858,877.14 | |
其中:应付利息 | 507,984.47 | ||
应付股利 | 26,062,302.73 | 3,816,469.8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9,963,263.26 | 1,637,025,760.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9,683,372.12 | 987,325,613.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85,293,970.27 | 8,034,449,064.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61,668,200.00 | 1,348,256,6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50,170.06 | 1,858,278.07 | |
长期应付款 | 493,329,439.23 | 685,243,081.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88,060,190.58 | 695,978,800.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25,968.94 | 9,357,568.9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50,633,968.81 | 2,740,694,328.61 | |
负债合计 | 10,735,927,939.08 | 10,775,143,392.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60,835,546.40 | 2,660,845,493.9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244,337.84 | -34,834,648.52 | |
专项储备 | 58,591,519.64 | 50,238,400.87 | |
盈余公积 | 570,918,279.81 | 570,918,279.81 | |
未分配利润 | 150,323,975.85 | 1,337,793,979.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03,716,483.86 | 6,587,253,005.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139,644,422.94 | 17,362,396,398.48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956,508,928.88 | 1,665,856,376.3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56,508,928.88 | 1,665,856,376.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2,344,449.90 | 1,678,640,265.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02,554,823.45 | 1,319,323,133.0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651,901.26 | 20,843,917.1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597,926.47 | 13,347,157.19 |
管理费用 | 七、64 | 69,902,824.01 | 78,663,891.9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41,636,974.71 | 246,462,166.50 |
其中:利息费用 | 219,074,847.40 | 227,370,147.70 | |
利息收入 | 1,275,522.64 | 3,715,908.4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398,366.86 | 9,278,917.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1,552,709.80 | 19,160,880.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855,190.04 | 27,190,453.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726,400.00 | -12,101,6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91,150,634.20 | 46,718,478.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5,205,266.74 | 58,552.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52,556,211.82 | 50,331,339.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30,654.57 | 2,008,213.8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3,855.64 | 22,530.0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9,989,412.89 | 52,317,023.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182,385.11 | 9,988,163.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7,171,798.00 | 42,328,860.4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7,171,798.00 | 42,328,860.4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9,570,376.49 | 45,275,655.2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8,578.49 | -2,946,794.8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4,409,689.32 | 1,489,497.02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09,689.32 | 1,489,497.0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02,257.97 | 1,484,648.6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402,257.97 | 1,484,648.6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31.35 | 4,848.4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31.35 | 4,848.4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61,581,487.32 | 43,818,357.4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3,980,065.81 | 46,765,152.3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98,578.49 | -2,946,794.8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60,207,462.08 | 1,602,849,659.6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48,818,327.49 | 1,273,594,005.76 |
税金及附加 | 15,229,244.92 | 15,869,990.73 | |
销售费用 | 11,975,579.48 | 12,671,942.54 | |
管理费用 | 61,211,799.03 | 68,992,519.6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39,225,717.33 | 244,244,891.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7,098,871.75 | 224,893,603.67 | |
利息收入 | 919,324.65 | 2,577,740.78 | |
加:其他收益 | 11,143,489.12 | 8,427,734.5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7,429,925.01 | 25,439,344.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343,657.03 | 32,290,453.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26,400.00 | -12,101,6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1,373,958.56 | 46,033,712.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806,379.6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9,973,770.94 | 55,275,501.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12,854.57 | 1,976,163.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257.31 | 12,669.9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7,424,173.68 | 57,238,995.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6,095,061.6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7,424,173.68 | 51,143,933.5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7,424,173.68 | 51,143,933.5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09,689.32 | 1,489,497.0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02,257.97 | 1,484,648.6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402,257.97 | 1,484,648.6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31.35 | 4,848.4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31.35 | 4,848.4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51,833,863.00 | 52,633,430.5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2,875,422.31 | 7,359,448,369.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8,433.69 | 512,217.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186,716,929.31 | 155,765,883.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50,710,785.31 | 7,515,726,471.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6,319,680.17 | 6,153,471,063.7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394,596.04 | 169,214,902.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038,138.02 | 35,312,482.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32,198,475.44 | 346,347,003.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11,950,889.67 | 6,704,345,452.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59,895.64 | 811,381,018.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885,437.97 | 17,636,812.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00.00 | 44,843,15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239,466.27 | 99,671,012.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30,104.24 | 512,450,977.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421,454.90 | 69,154,487.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21,454.90 | 69,154,487.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08,649.34 | 443,296,490.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25,987,920.00 | 4,583,791,596.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25,987,920.00 | 4,583,791,59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236,846,513.23 | 5,438,132,684.5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9,316,676.62 | 268,423,619.5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637,669.72 | 56,532,485.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7,800,859.57 | 5,763,088,789.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812,939.57 | -1,179,297,193.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638.15 | 48,338.9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323,756.44 | 75,428,655.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5,211,655.95 | 1,255,646,960.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3,887,899.51 | 1,331,075,615.04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2,738,271.72 | 7,197,933,759.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2,936,992.14 | 478,012,173.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85,675,263.86 | 7,675,945,932.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6,285,034.18 | 5,967,463,493.3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690,058.03 | 148,403,111.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69,892.72 | 17,548,007.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88,794,313.33 | 371,668,094.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61,639,298.26 | 6,505,082,707.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035,965.60 | 1,170,863,225.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5,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274,186.19 | 18,205,107.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99,671,012.4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13,652.46 | 473,176,119.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809,919.26 | 69,480,468.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09,919.26 | 69,780,468.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3,733.20 | 403,395,651.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35,987,920.00 | 4,477,44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5,987,920.00 | 4,477,4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99,314,911.14 | 5,403,780,481.7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7,356,752.87 | 266,288,726.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72,343.20 | 54,433,253.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8,044,007.21 | 5,724,502,461.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056,087.21 | -1,247,062,461.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28.73 | 9,798.0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314,759.68 | 327,206,212.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5,954,822.04 | 990,985,757.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9,640,062.36 | 1,318,191,970.49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9,015.71 | -34,834,648.52 | 51,998,383.49 | 570,860,803.72 | 1,495,780,778.17 | 6,745,555,832.57 | 96,876,173.14 | 6,842,432,005.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9,015.71 | -34,834,648.52 | 51,998,383.49 | 570,860,803.72 | 1,495,780,778.17 | 6,745,555,832.57 | 96,876,173.14 | 6,842,432,005.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47.52 | -4,409,689.32 | 8,570,810.05 | -1,199,616,206.49 | -1,195,465,033.28 | 2,465,837.93 | -1,192,999,195.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09,689.32 | -1,159,570,376.49 | -1,163,980,065.81 | 2,398,578.49 | -1,161,581,487.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47.52 | -9,947.52 | -9,947.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47.52 | -9,947.52 | -9,947.52 | ||||||||||||
(三)利润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570,810.05 | 8,570,810.05 | 67,259.44 | 8,638,069.49 | |||||||||||
1.本期提取 | 9,861,245.36 | 9,861,245.36 | 125,083.74 | 9,986,329.10 | |||||||||||
2.本期使用 | 1,290,435.31 | 1,290,435.31 | 57,824.30 | 1,348,259.6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49,068.19 | -39,244,337.84 | 60,569,193.54 | 570,860,803.72 | 296,164,571.68 | 5,550,090,799.29 | 99,342,011.07 | 5,649,432,810.3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4,317.34 | -35,202,064.46 | 45,794,512.14 | 556,493,380.36 | 1,428,065,799.68 | 6,656,897,445.06 | 100,788,475.36 | 6,757,685,920.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4,317.34 | -35,202,064.46 | 45,794,512.14 | 556,493,380.36 | 1,428,065,799.68 | 6,656,897,445.06 | 100,788,475.36 | 6,757,685,920.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31.57 | 1,489,497.02 | 7,442,854.63 | 45,275,655.29 | 54,222,638.51 | -3,005,121.54 | 51,217,516.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9,497.02 | 45,275,655.29 | 46,765,152.31 | -2,946,794.86 | 43,818,357.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31.57 | 14,631.57 | 14,631.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631.57 | 14,631.57 | 14,631.5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442,854.63 | 7,442,854.63 | -58,326.68 | 7,384,527.95 | |||||||||||
1.本期提取 | 10,174,608.38 | 10,174,608.38 | 31,435.15 | 10,206,043.53 | |||||||||||
2.本期使用 | 2,731,753.75 | 2,731,753.75 | 89,761.83 | 2,821,515.5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68,948.91 | -33,712,567.44 | 53,237,366.77 | 556,493,380.36 | 1,473,341,454.97 | 6,711,120,083.57 | 97,783,353.82 | 6,808,903,437.39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5,493.92 | -34,834,648.52 | 50,238,400.87 | 570,918,279.81 | 1,337,793,979.53 | 6,587,253,005.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5,493.92 | -34,834,648.52 | 50,238,400.87 | 570,918,279.81 | 1,337,793,979.53 | 6,587,253,005.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47.52 | -4,409,689.32 | 8,353,118.77 | -1,187,470,003.68 | -1,183,536,521.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09,689.32 | -1,147,424,173.68 | -1,151,833,863.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47.52 | -9,947.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47.52 | -9,947.52 | |||||||||
(三)利润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353,118.77 | 8,353,118.77 | |||||||||
1.本期提取 | 9,458,178.18 | 9,458,178.18 | |||||||||
2.本期使用 | 1,105,059.41 | 1,105,059.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35,546.40 | -39,244,337.84 | 58,591,519.64 | 570,918,279.81 | 150,323,975.85 | 5,403,716,483.8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0,795.55 | -35,202,064.46 | 43,175,330.90 | 556,550,856.45 | 1,280,324,286.04 | 6,507,980,70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0,795.55 | -35,202,064.46 | 43,175,330.90 | 556,550,856.45 | 1,280,324,286.04 | 6,507,980,704.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31.57 | 1,489,497.02 | 7,676,815.62 | 51,143,933.55 | 60,324,877.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9,497.02 | 51,143,933.55 | 52,633,430.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31.57 | 14,631.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631.57 | 14,631.5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676,815.62 | 7,676,815.62 | |||||||||
1.本期提取 | 10,074,722.70 | 10,074,722.70 | |||||||||
2.本期使用 | 2,397,907.08 | 2,397,907.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55,427.12 | -33,712,567.44 | 50,852,146.52 | 556,550,856.45 | 1,331,468,219.59 | 6,568,305,582.24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30日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93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由锦州港务局(现已更名为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辽宁省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719686672T。1998年4月29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8]2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B股股票,并于199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1999年4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6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9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002,291,500股,注册资本为200,229.15万元,注册地及总部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为提供港口及相关服务, 是北方区域性枢纽港口运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原油仓储,供电业务,劳务派遣服务,呼叫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地整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户,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715,409,333.79元,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7,981,848,163.03元,2024年
半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238,759,895.64元。本公司将通过盘活港口长期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增加信用等方式增强公司获取资金的能力,以保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2、13、15)、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6)、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1、38、26)、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4)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合并总资产/总收入/总利润1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①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②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③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④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⑤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⑥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④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④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①、②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票据账龄分析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3 | 贸易业务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 | 除贸易业务外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
(6).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④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⑤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④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直线法 | 8~50 | 3%~5% | 1.90%~12.13%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0~40 | 3%~5% | 2.38%~9.7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7~18 | 3%~30% | 5.38%~13.57%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7~18 | 3%~5% | 5.28%~13.86%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22 | 3%~5% | 4.32%~19.40% |
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①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 | 按受益期限 |
海域使用权 | 50年 | 按受益期限 |
软件及其他 | 3年 | 按受益期限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堆场辅助材料 | 3年 | 堆场辅助材料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①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③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a.港口服务合同
b.商品销售合同
①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港口服务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港口服务通常包含港口作业服务、港务管理服务、物流运输劳务服务、拖驳劳务及其他劳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油品及化工品、粮食、钢铁、散(件)杂货、集装箱等各类货物的堆存业务收入按照货物在港堆存吨天数和对应的计费标准进行收费确认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相应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3)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贸易业务,若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对于货运及船舶代理业务,若本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运输等服务,本公司承担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的主要责任,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③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售后租回交易
①本公司为卖方兼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②本公司为买方兼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无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办公类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二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②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贸易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出售、电力销售等;提供交通运输、不动产租赁服务、水汽销售、电信服务等;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税方法; | 13%、9%、6%、5%或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或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或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限以及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号第一条“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的有关规定,辽宁省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年。本公司上述土地2024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2)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港口码头占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辽地税[1995]88号),“对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上述用地2024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上述用地2024年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989.94 | 38,727.82 |
银行存款 | 1,083,479,091.61 | 1,194,771,287.17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363,817.96 | 405,401,640.9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338,887,899.51 | 1,600,211,655.9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截止2024年6月30日, 货币资金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5,000,000.00 | 395,0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255,000,000.00 | 405,000,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9,548,446.15 | 20,243,271.93 |
合计 | 9,548,446.15 | 20,343,271.9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603,683.59 | |
合计 | 2,603,683.5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96,428.29 | 100 | 47,982.14 | 0.5 | 9,548,446.15 | 20,444,996.91 | 100 | 101,724.98 | 0.5 | 20,343,271.93 |
其中: | ||||||||||
组合1 | 9,596,428.29 | 100 | 47,982.14 | 0.5 | 9,548,446.15 | 20,344,996.91 | 99.51 | 101,724.98 | 0.5 | 20,243,271.93 |
组合2 | 100,000.00 | 0.49 | 100,000.00 | |||||||
合计 | 9,596,428.29 | / | 47,982.14 | / | 9,548,446.15 | 20,444,996.91 | / | 101,724.98 | / | 20,343,271.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9,596,428.29 | 47,982.14 | 0.5 |
合计 | 9,596,428.29 | 47,982.14 | 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期末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01,724.98 | 53,742.84 | 47,982.14 | |||
其中:组合1 | 101,724.98 | 53,742.84 | 47,982.14 | |||
组合2 | ||||||
合计 | 101,724.98 | 53,742.84 | 47,982.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10,507,027.88 | 768,278,440.53 |
1年以内小计 | 910,507,027.88 | 768,278,440.53 |
1至2年 | 8,737,234.32 | 2,578,851.55 |
2至3年 | 1,876,981.50 | 2,181,191.47 |
3年以上 | 9,665,211.26 | 9,530,684.3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30,786,454.96 | 782,569,167.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1,531,023.93 | 73.22 | 681,531,023.93 | 100.00 | 1,852,772.56 | 0.24 | 1,852,772.56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9,255,431.03 | 26.78 | 11,261,058.65 | 4.52 | 237,994,372.38 | 780,716,395.37 | 99.76 | 13,576,039.56 | 1.74 | 767,140,355.81 |
其中: | ||||||||||
组合3 | 64,747,815.60 | 6.96 | 323,739.08 | 0.50 | 64,424,076.52 | 558,569,472.48 | 71.37 | 2,800,155.04 | 0.5 | 555,769,317.44 |
组合4 | 184,507,615.43 | 19.82 | 10,937,319.57 | 5.93 | 173,570,295.86 | 222,146,922.89 | 28.39 | 10,775,884.52 | 4.85 | 211,371,038.37 |
合计 | 930,786,454.96 | / | 692,792,082.58 | / | 237,994,372.38 | 782,569,167.93 | / | 15,428,812.12 | / | 767,140,355.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52,772.56 | 1,852,772.56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中装燕兴( 浙江自贸区 )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625,696.00 | 50,625,696.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3,800.00 | 50,003,800.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 | 36,283,749.50 | 36,283,749.5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 | 7,049,150.35 | 7,049,150.3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合计 | 681,531,023.93 | 681,531,023.9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6日签订《采购合同》、2024年6月14日签订《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毛葵油,合同签订2024年5月20日(含)之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货物交付完毕后90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澜曦公司交付货物,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12,950.00吨,结算金额为100,265,375.00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未向公司支付货款。2024年9月7日已届支付期,澜曦公司有100,265,375.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分3次向澜曦公司交付货物,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14,348.3746吨,结算金额为294,195,673.59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7月23日已届支付期,澜曦公司有63,325,673.59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签订《玉米销售合同》、2024年6月17日签订《补充协议》及2024年7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玉米,公司平仓交货,货到付款,澜曦公司收到货物后120天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澜曦公司交付玉米4,987.84吨,结算金额11,993,261.28元,2024年5月1日公司完成交货,澜曦公司取得货权。澜曦公司收货后支付部分款项。2024年8月28日已届支付期, 澜曦公司有10,796,179.68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9,511.3024吨,结算金额为198,696,057.66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8月13日已届支付期, 澜曦公司有3,437,724.44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16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20,000.00吨,结算金额44,912,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44,912,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及2024年8月14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12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13,000.00吨,结算金额29,172,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3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29,172,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及2024年8月8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120日内
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11,000.00吨,结算金额24,706,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6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24,706,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6月14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9,000.00吨,结算金额19,908,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19,908,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5,468.922吨,结算金额12,266,792.05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取得货权。2024年8月2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12,266,792.05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兴浙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及2024年6月14日签订《进口大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浙江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燕兴浙江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燕兴浙江公司交付大豆24,000.00吨,结算金额100,800,000.00元,燕兴浙江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7日已届支付期,燕兴浙江公司尚有100,800,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3日前向燕兴公司交付货物3,295.1045吨,结算金额69,427,851.82元。2024年8月22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69,427,851.82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6月6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6月12 日完 成 交 货 , 共 计 向 燕 兴 公 司 交 付 货 物 2,554.4095 吨, 结 算 金 额为54,061,522.66元。公司交付货物后,燕兴公司未向公司支付货款。2024年9月12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54,061,522.66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1月17 日完 成 交 货 , 共 计 向 燕 兴 公 司 交 付 货 物 3,568.146 吨, 结 算 金 额为69,035,534.73元。公司交付货物后,燕兴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4月17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2,221,871.74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中恒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中恒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 ,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向 中 恒 公 司 交 付 大 豆 7,298 吨, 结 算金 额 为30,666,196.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中恒公司有30,666,196.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中恒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5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中恒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中恒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7日向中恒公司交付大豆4,750吨,结算金额为19,959,500.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中恒公司
有19,959,5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翼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智翼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智翼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7日向智翼公司交付玉米11,900吨,结算金额为50,003,800.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智翼公司尚有50,003,8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思星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思星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思星公司交付玉米8,152吨,结算金额18,146,352.00元,思星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验收并取得货权。2024年8月18日已届支付期, 思星公司有18,146,352.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思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思星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思星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思星公司交付玉米7,450吨,结算金额18,137,397.50元,思星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验收并取得货权。2024年8月20日已届支付期, 思星公司有18,137,397.5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农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中农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中农公司交付玉米14,400吨,结算金额为32,054,400.00元。中农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验收并取得货权,之后中农公司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2024年8月18日支付期届满, 中农公司有7,049,150.35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3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4,747,815.60 | 323,739.08 | 0.50 |
合计 | 64,747,815.60 | 323,739.08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6,080,960.91 | 830,404.80 | 0.5 |
1至2年 | 8,737,234.32 | 436,861.72 | 5 |
2至3年 | 24,208.94 | 4,841.79 | 20 |
3年以上 | 9,665,211.26 | 9,665,211.26 | 100 |
合计 | 184,507,615.43 | 10,937,319.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52,772.56 | 679,678,251.37 | 681,531,023.9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3,576,039.56 | -2,314,980.91 | 11,261,058.65 | |||
其中:组合3 | 2,800,155.04 | -2,476,415.96 | 323,739.08 | |||
组合4 | 10,775,884.52 | 161,435.05 | 10,937,319.57 | |||
合计 | 15,428,812.12 | 677,363,270.46 | 692,792,082.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602,521,551.57 | 602,521,551.57 | 64.73 | 586,422,451.52 | |
合计 | 602,521,551.57 | 602,521,551.57 | 64.73 | 586,422,451.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073,924.64 | 8,765,895.92 |
合计 | 17,073,924.64 | 8,765,895.92 |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视其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认为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7,614,134.72 | |
合计 | 297,614,134.7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 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 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765,895.92 | 8,308,028.72 | 17,073,924.64 | |||
合计 | 8,765,895.92 | 8,308,028.72 | 17,073,924.64 |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760,274.86 | 98.41 | 502,838,397.81 | 100 |
1至2年 | 676,226.48 | 1.5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2,436,501.34 | 100.00 | 502,838,397.81 | 1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28,741,995.63 | 67.73 |
合计 | 28,741,995.63 | 6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6,918,604.60 | 34,024,746.35 |
合计 | 46,918,604.60 | 34,024,746.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38,710,183.97 | 31,308,948.84 |
1年以内小计 | 538,710,183.97 | 31,308,948.84 |
1至2年 | 22,736,446.31 | 3,117,029.42 |
2至3年 | 75,315.58 | 84,636.31 |
3年以上 | 6,222,109.04 | 6,498,475.5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67,744,054.90 | 41,009,090.08 |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项 | 1,747,120.35 | 1,527,571.83 |
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 | 12,093,734.46 | 8,887,634.98 |
代收代付款项 | 954,032.31 | 985,302.42 |
土地收储款 | 12,447,460.00 | 24,447,460.00 |
待退回预付工程款 | 22,070,000.00 | |
预付贸易款 | 513,196,317.16 | 5,161,120.85 |
其他 | 5,235,390.62 | |
合计 | 567,744,054.90 | 41,009,090.08 |
土地收储款:
2023年,公司与滨海新区土地收储中心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土地收储中心以3,444.746万元回收公司海域使用权及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后通过招、拍、挂的形式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宗地出让后支付公司填海用地回收款。2023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力保障中心土地回收款1,000万元, 2024年3月,公司收到该土地收储款1,2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1,244.746万元土地收储款未收回。
待退回工程预付款:
2023 年,公司与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及配套工程施工合同》。2023年1月,公司按协议约定预付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200.00万元。
目前该项目暂缓实施,公司已收到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公司退回工程款1,993万元,截至 2024年6月 30 日,尚有2,207.00 万元未收回。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公司退回工程款507万元。预付贸易款: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开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中开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4日向中开公司支付货款140,000,000.00元整。截至2024年8月24日已届货物交割日,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开公司此合同有140,000,000.00元的货物未予交付,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开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中开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30日向中开公司支付货款23,000,000.00元整;于2024年6月4日向中开公司支付货款29,400,000.00元整。截至2024年9月4日已届货物交割日,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开公司此合同有52,400,000.00元的货物未予交付。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1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新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中新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4月2日向中新公司支付货款150,000,000.00元,但中新公司仅向公司交付534.0245吨铝锭,结算金额为10,962,454.94元,剩余货物被告未交付。2024年7月2日已届交货期, 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新公司此合同有139,037,545.06元的货物未予交付,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上海嘉能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德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嘉能德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嘉能德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 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 ,于2024年5月24日前向嘉能德公司支付货款80,000,000.00元整。2024年8月24日已届货物交割日,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嘉能德公司此合同有80,000,000.00元的货物未予交付,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安徽省益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1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益康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益康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4月19日前共计向益康公司支付货款200,000,000.00元。益康公司收款后向公司交付铝锭6,119.9043吨,结算金额为125,279,531.74元,剩余货物未交付。2024年7月19日已届货物交割日,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益康公司此合同有74,720,468.26元的货物未予交付,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签订《贸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中新公司向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30日内公司支付货款,中新公司收到货款90日内完成货物交割。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6日向中新公司支付货款30,000,000.00元,2024年8月6日已届货物交割日,经公司催告后,仍不履行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新公司此合同有30,000,000.00元的货物未予交付,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85,868.22 | 6,447,950.51 | 50,525.00 | 6,984,343.7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85,868.22 | 6,447,950.51 | 50,525.00 | 6,984,343.73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21,155.88 | 513,196,317.16 | 514,117,473.04 | |
本期转回 | 276,366.47 | 276,366.4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407,024.10 | 6,171,584.04 | 513,246,842.16 | 520,825,450.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0,525.00 | 513,196,317.16 | 513,246,842.1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933,818.73 | 921,155.88 | 276,366.47 | 7,578,608.14 | ||
其中:组合5 | 6,933,818.73 | 921,155.88 | 276,366.47 | 7,578,608.14 | ||
合计 | 6,984,343.73 | 514,117,473.04 | 276,366.47 | 520,825,450.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2,400,000.00 | 33.89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192,400,000.00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136,397,645.21 | 24.02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136,397,645.21 |
上海嘉能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678,203.69 | 14.03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79,678,203.69 |
安徽省益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74,720,468.26 | 13.16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74,720,468.26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28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30,000,000.00 |
合计 | 513,196,317.16 | 90.38 | / | / | 513,196,317.16 |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较期初增长1284.43%,主要是逾期预付贸易款转入同时全额计提坏账所致。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929,305.92 | 19,929,305.92 | 10,747,143.90 | 10,747,143.9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8,363.20 | 18,363.2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9,947,669.12 | 19,947,669.12 | 10,747,143.90 | 10,747,143.90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期初增长85.61%,主要是本期末库存原材料增加所致。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45,072.17 | 1,000,258.54 |
预缴税额 | 4,326.31 | 12,781,330.13 |
待认证进项税 | 1,652,517.57 | 2,518,537.55 |
合计 | 2,601,916.05 | 16,300,126.22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84.04%,主要是本期预缴税额减少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5,040,492.73 | -941,760.48 | -9,947.52 | 4,088,784.73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5,115,653.60 | 14,179.22 | 5,129,832.82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75,444.25 | -875,444.25 | |||||||||
小计 | 10,156,146.33 | -1,803,025.51 | -9,947.52 | 8,343,173.30 | |||||||
二、联营企业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2,397,200.63 | -17.19 | 116,000.00 | 12,281,183.44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947,863.31 | 11,281.60 | 959,144.91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7,068,335.42 | 14,924,118.43 | 19,735,045.41 | 142,257,408.44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55,473,023.88 | 154,050.52 | 55,627,074.40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972,633,197.13 | 4,745,558.44 | -7,431.35 | 2,977,371,324.22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446,985.79 | -924,553.60 | 490,522,432.19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20,967,036.29 | 7,436,929.35 | 528,403,965.64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3.76 | -71,999.48 | -71,935.72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8,220,478.58 | 33,779,521.42 | ||||||||
小计 | 4,200,933,706.21 | 42,000,000.00 | 18,054,889.49 | -7,431.35 | 19,851,045.41 | 4,241,130,118.94 | |||||
合计 | 4,211,089,852.54 | 42,000,000.00 | 16,251,863.98 | -7,431.35 | -9,947.52 | 19,851,045.41 | 4,249,473,292.24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公司对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200万元;2.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08,603,527.86 | -5,869,677.30 | 102,733,850.56 | 52,394,012.63 | |||||||
其中: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8,603,527.86 | -5,869,677.30 | 102,733,850.56 | 52,394,012.63 | 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且是战略投资长期持股,不是以近期出售短期获利为目的 | ||||||
合计 | 108,603,527.86 | -5,869,677.30 | 102,733,850.56 | 52,394,012.63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75,640,000.00 | 89,366,400.00 |
合计 | 75,640,000.00 | 89,366,4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与朝阳昊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朝阳昊天”)有债权债务关系,起诉朝阳昊天后行使追索权,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并经 2018 年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与朝阳昊天签署《协议书》,接受朝阳昊天持有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菲律宾世纪顶峰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世纪顶峰公司”)股票 200,000,000股(总股本2,820,330,000股),公司接受2亿股票后占世纪顶峰公司股权比例7.09%。该资产根据公司管理层对该投资持有意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以2024年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该股票收盘价进行外币折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961,115,054.20 | 8,157,518,511.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961,115,054.20 | 8,157,518,511.10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65,548,138.01 | 3,829,761,481.95 | 3,328,062,460.55 | 356,709,983.23 | 199,455,218.07 | 12,679,537,281.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310.32 | 848,857.20 | 1,115,571.97 | 2,123,157.10 | 4,247,896.59 | |
(1)购置 | 160,310.32 | 848,857.20 | 1,115,571.97 | 1,950,858.39 | 4,075,597.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2,298.71 | 172,298.7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997.76 | 189,997.76 |
(1)处置或报废 | 189,997.76 | 189,997.76 | ||||
4.期末余额 | 4,965,708,448.33 | 3,829,761,481.95 | 3,328,911,317.75 | 357,635,557.44 | 201,578,375.17 | 12,683,595,180.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85,892,302.76 | 1,085,480,531.33 | 1,792,809,824.89 | 213,037,024.72 | 144,799,087.01 | 4,522,018,770.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464,289.33 | 53,498,041.48 | 85,087,367.42 | 7,961,274.98 | 5,544,798.95 | 200,555,772.16 |
(1)计提 | 48,464,289.33 | 53,498,041.48 | 85,087,367.42 | 7,961,274.98 | 5,544,798.95 | 200,555,772.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416.43 | 94,416.43 | ||||
(1)处置或报废 | 94,416.43 | 94,416.43 | ||||
4.期末余额 | 1,334,356,592.09 | 1,138,978,572.81 | 1,877,897,192.31 | 220,903,883.27 | 150,343,885.96 | 4,722,480,126.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31,351,856.24 | 2,690,782,909.14 | 1,451,014,125.44 | 136,731,674.17 | 51,234,489.21 | 7,961,115,054.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79,655,835.25 | 2,744,280,950.62 | 1,535,252,635.66 | 143,672,958.51 | 54,656,131.06 | 8,157,518,511.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9,682,872.87 |
房屋及建筑物 | 5,900,200.06 |
机器设备 | 173,801,424.73 |
总计 | 189,384,497.66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18,793,194.91 | 正在办理 |
运输设备 | 270,803.17 | 正在办理 |
合计 | 319,063,998.08 | —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办理售后回租业务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187,883,848.10 |
房屋及建筑物 | 579,964,751.00 |
机器设备 | 1,061,190,092.15 |
运输工具 | 72,118,228.81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14,456,884.07 |
合计 | 1,915,613,804.13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89,728,474.27 | 1,011,463,807.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89,728,474.27 | 1,011,463,807.00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 590,326,346.92 | 590,326,346.92 | 585,411,107.39 | 585,411,107.39 | ||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改建工程 | 158,507,074.71 | 158,507,074.71 | 153,901,820.34 | 153,901,820.34 |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 | 117,120,133.86 | 117,120,133.86 | 85,362,050.08 | 85,362,050.08 | ||
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工程 | 54,574,187.92 | 54,574,187.92 | 53,643,730.23 | 53,643,730.23 | ||
其他单列项目 | 169,200,730.86 | 169,200,730.86 | 133,145,098.96 | 133,145,098.96 | ||
合计 | 1,089,728,474.27 | 1,089,728,474.27 | 1,011,463,807.00 | 1,011,463,807.0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 580,472,800.00 | 585,411,107.39 | 4,915,239.53 | 590,326,346.92 | 101.70 | 99 | 50,191,339.38 | 2,511,772.58 | 4.24 | 自筹及贷款 | ||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改建工程 | 178,669,300.00 | 153,901,820.34 | 4,605,254.37 | 158,507,074.71 | 88.72 | 79 | 自筹 |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 | 595,330,800.00 | 85,362,050.08 | 31,758,083.78 | 117,120,133.86 | 19.67 | 15 | 自筹 | |||||
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工程 | 340,780,000.00 | 53,643,730.23 | 930,457.69 | 54,574,187.92 | 16.01 | 15 | 自筹 | |||||
其他单列工程 | / | 133,145,098.96 | 36,227,930.61 | 172,298.71 | 169,200,730.86 | 自筹 | ||||||
合计 | 1,695,252,900.00 | 1,011,463,807.00 | 78,436,965.98 | 172,298.71 | 1,089,728,474.27 | / | / | 50,191,339.38 | 2,511,772.5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67,401.58 | 9,667,401.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667,401.58 | 9,667,401.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60,957.25 | 1,360,957.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112.01 | 255,112.01 |
(1)计提 | 255,112.01 | 255,112.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16,069.26 | 1,616,069.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51,332.32 | 8,051,332.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06,444.33 | 8,306,444.3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9,264,478.92 | 125,321,707.91 | 22,747,555.69 | 527,333,742.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5,713.37 | 894,731.92 | 1,780,445.29 | |||
(1)购置 | 885,713.37 | 894,731.92 | 1,780,445.2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36,104.88 | 10,136,104.88 | ||||
(1)处置 | 10,136,104.88 | 10,136,104.88 | ||||
4.期末余额 | 370,014,087.41 | 125,321,707.91 | 23,642,287.61 | 518,978,082.9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0,595,994.74 | 26,536,625.18 | 21,205,092.56 | 118,337,712.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17,763.31 | 1,352,075.37 | 565,874.45 | 6,335,713.13 | ||
(1)计提 | 4,417,763.31 | 1,352,075.37 | 565,874.45 | 6,335,713.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467.55 | 84,467.55 | ||||
(1)处置 | 84,467.55 | 84,467.55 | ||||
4.期末余额 | 74,929,290.50 | 27,888,700.55 | 21,770,967.01 | 124,588,958.0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5,084,796.91 | 97,433,007.36 | 1,871,320.60 | 394,389,124.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8,668,484.18 | 98,785,082.73 | 1,542,463.13 | 408,996,030.0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经营租出土地使用权净值2,417,877.54元;经营租出海域使用权净值1,577,186.86元。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堆场辅助材料 | 1,592,916.60 | 745,806.78 | 847,109.82 | ||
合计 | 1,592,916.60 | 745,806.78 | 847,109.82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705,108.48 | 5,176,277.12 | 22,424,260.70 | 5,606,065.1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923,600.36 | 5,980,900.09 | 24,674,118.80 | 6,168,529.70 |
可抵扣亏损 | 2,328,770.76 | 582,192.69 | 2,524,219.54 | 631,054.89 |
在建工程试运行所得税调整 | 2,075,851.64 | 518,962.91 | 2,082,495.49 | 520,623.87 |
政府补助 | 50,559,824.24 | 12,639,956.06 | 51,345,163.27 | 12,836,290.82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40,856,855.56 | 10,214,213.89 | 41,016,064.82 | 10,254,016.19 |
应付未付款项 | 2,569,955.32 | 642,488.83 | 2,569,955.33 | 642,488.83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2,394,012.64 | 13,098,503.16 | 46,524,335.33 | 11,631,083.83 |
合计 | 195,413,979.00 | 48,853,494.75 | 193,160,613.28 | 48,290,153.2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703,875.76 | 5,925,968.94 | 37,430,275.77 | 9,357,568.94 |
合计 | 23,703,875.76 | 5,925,968.94 | 37,430,275.77 | 9,357,568.9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35,040,619.32 | 50,901,676.43 |
资产减值准备 | 1,192,960,406.54 | 90,620.13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321,306.29 | 308,977.27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3,792.00 | 1,699,361.00 |
合计 | 1,229,586,124.15 | 53,000,634.8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
2025 | |||
2026 | 6,922,905.43 | 19,312,912.46 | |
2027 | 3,938,080.99 | 5,617,953.56 | |
2028 | 24,179,632.91 | 25,970,810.41 | |
合计 | 35,040,619.33 | 50,901,676.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买资产款 | 2,824,290.54 | 2,824,290.54 | 7,431,836.42 | 7,431,836.42 | ||
预付工程款 | 144,918,334.28 | 144,918,334.28 | 195,850,719.60 | 195,850,719.60 |
合计 | 147,742,624.82 | 147,742,624.82 | 203,282,556.02 | 203,282,556.02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主要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5,000,000.00 | 255,000,000.00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等 | 405,000,000.00 | 405,000,000.00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2,603,683.59 | 2,590,665.17 | 其他 | 票据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 | 20,444,996.91 | 20,343,271.93 | 其他 | 票据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3,780,470,284.59 | 1,915,613,804.13 | 抵押 | 售后回租业务固定资产 | 3,723,214,216.78 | 1,988,348,760.78 | 抵押 | 售后回租业务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8,382,399.48 | 33,264,834.20 | 抵押 |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 | 40,756,229.30 | 35,154,637.15 | 抵押 |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4,076,456,367.66 | 2,206,469,303.50 | / | / | 4,189,415,442.99 | 2,448,846,669.86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10,000,000.00 | 4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482,993,600.00 | 2,224,000,000.00 |
商业汇票贴现 | 5,792,004.10 | 27,344,996.91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603,683.59 | 8,664,672.34 |
合计 | 2,901,389,287.69 | 2,710,009,669.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保证借款340,000,000.00元,由关联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信息详见附注十四、5.(4);保证借款70,000,000.00元,由子公司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70,00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短期借款70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全部偿还完毕,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48,035,105.03 | 339,69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545,000,000.00 | 825,000,000.00 |
信用证 | 2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943,035,105.03 | 1,264,69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98,860,312.21 | 142,968,639.92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427,621,640.26 | 445,534,565.07 |
应付运费 | 36,408,516.55 | 11,775,210.24 |
应付劳务费 | 63,955,928.19 | 76,295,763.63 |
应付仓储费及其他 | 28,631,732.62 | 10,195,239.83 |
合计 | 755,478,129.83 | 686,769,418.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55,845,105.66 | 工程尚未结算 |
辽宁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5,441,282.27 | 工程尚未结算 |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48,850,069.72 | 工程尚未结算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7,963,534.33 | 工程尚未结算 |
锦州缔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30,315,712.84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228,415,704.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80,312.83 | 2,671,035.54 |
合计 | 80,312.83 | 2,671,035.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港口费 | 33,714,322.33 | 47,090,849.86 |
预收代理费 | 19,158,441.01 | 30,598,934.88 |
预收贸易款 | 44,334,523.31 | |
预收其他 | 943,396.23 | |
合计 | 97,207,286.65 | 78,633,180.9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1,263,167.14 | 135,819,655.21 | 174,114,398.60 | 42,968,423.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23,624.73 | 14,646,705.20 | 14,650,139.37 | 1,420,190.5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2,686,791.87 | 150,466,360.41 | 188,764,537.97 | 44,388,614.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9,358,562.04 | 96,332,341.81 | 134,476,308.98 | 41,214,594.87 |
二、职工福利费 | 17,043,896.88 | 17,043,896.8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02,525.07 | 9,239,888.23 | 9,426,313.60 | 1,316,099.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4,098.72 | 7,504,926.31 | 7,676,682.11 | 802,342.92 |
工伤保险费 | 447,666.35 | 1,328,945.69 | 1,329,260.99 | 447,351.05 |
生育保险费 | 80,760.00 | 402,867.23 | 417,221.50 | 66,405.73 |
补充工伤保险 | 3,149.00 | 3,149.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39,995.00 | 10,585,972.84 | 10,582,511.84 | 43,45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2,085.03 | 2,617,555.45 | 2,585,367.30 | 394,273.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1,263,167.14 | 135,819,655.21 | 174,114,398.60 | 42,968,423.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29,486.36 | 14,202,865.20 | 14,206,193.40 | 1,326,158.16 |
2、失业保险费 | 94,138.37 | 443,840.00 | 443,945.97 | 94,032.4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423,624.73 | 14,646,705.20 | 14,650,139.37 | 1,420,190.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999,237.70 | 3,944,097.2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010,208.51 | 1,998,193.72 |
个人所得税 | 301,318.98 | 501,818.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3,885.75 | 232,850.96 |
房产税 | 645,421.89 | 577,726.98 |
土地使用税 | 1,361,248.66 | 1,262,435.60 |
教育费附加 | 185,951.04 | 99,740.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3,967.37 | 66,528.85 |
印花税 | 2,239,959.14 | 5,406,909.57 |
环保税 | 85,026.99 | 530,047.95 |
车船使用税 | 500,344.10 | |
契税 | 645,840.00 | |
土地增值税 | 4,794,838.38 | |
合计 | 24,181,064.41 | 15,766,533.65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07,984.47 | |
应付股利 | 26,151,315.12 | 3,905,482.22 |
其他应付款 | 102,807,635.93 | 97,315,123.37 |
合计 | 129,466,935.52 | 101,220,605.59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07,984.47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507,984.47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6,062,302.73 | 3,816,469.8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其他股利 | 89,012.39 | 89,012.39 |
合计 | 26,151,315.12 | 3,905,482.22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0,933,248.66 | 16,911,400.60 |
代收代付款 | 4,876,266.28 | 4,858,386.50 |
往来款 | 14,932,918.72 | 13,943,395.53 |
其他 | 62,065,202.27 | 61,601,940.74 |
合计 | 102,807,635.93 | 97,315,123.3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30,906,051.31 | 1,067,456,650.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5,126,673.75 | 602,604,069.5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96,671.90 | 1,357,416.34 |
合计 | 1,947,229,396.96 | 1,671,418,136.2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应付建港债券 | 211,854.00 | 211,854.00 |
供应链金融业务 | 1,130,136,088.42 | 980,102,730.25 |
待转销项税 | 9,044,087.38 | 5,586,130.45 |
商业汇票背书 | 3,100,000.00 | |
合计 | 1,139,392,029.80 | 989,000,714.7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供应链金融业务
(1)建设银行e信通业务
自2018年12月本公司、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开展了“e信通”业务合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融信余额684,708,218.42元,主要用于支付装卸运输费及贸易业务采购款。
(2)农业银行保理e融业务
自2021年3月本公司、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开展了“保理e融”三方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云信余额99,997,8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3)工商银行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
自2021年5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开展了“电子供应链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合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融信余额92,4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装卸运输费及租赁款。
(4)交通银行快易付业务
自2023年9月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快易付业务合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航信余额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5)葫芦岛银行供应商融资业务
自2023年12月本公司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开展了“供应商融资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供应商融资业务余额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运输费及采购款。
(6)农商行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
自2024年2月本公司与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中企云链保理融资”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融信余额1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7)中行融易信业务
自2021年8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开展了“融易信”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融信余额5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8)盛京银行中企云链云信业务
自2024年4月本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中企云链云信”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融信余额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21,350,000.00 | 427,350,000.00 |
信用借款 | 1,867,805,600.00 | 1,984,184,6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418,651.31 | 4,178,650.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30,906,051.31 | 1,067,456,650.33 |
合计 | 961,668,200.00 | 1,348,256,6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保证借款387,000,000.00元,由关联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信息详见附注十四、5.(4)。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负债 | 2,846,841.96 | 3,230,772.10 |
减: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96,671.90 | 1,357,416.34 |
合计 | 1,650,170.06 | 1,873,355.76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61,804.82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93,329,439.23 | 695,867,376.18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93,329,439.23 | 695,867,376.18 |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203,256,877.76 | 1,430,741,013.0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800,764.78 | 132,269,567.30 |
其中: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款 | 1,175,675,881.32 | 1,430,741,013.01 |
减:售后回租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266,489.26 | 132,269,567.3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5,126,673.75 | 602,604,069.53 |
合计 | 493,329,439.23 | 695,867,376.18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708,228,799.60 | 8,099,859.58 | 700,128,940.02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详见下表 | |
合计 | 708,228,799.60 | 8,099,859.58 | 700,128,940.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粮食平房仓 | 12,249,999.48 | 181,250.04 | 12,068,749.44 | |||
粮食散储钢罩棚建设 | 660,333.76 | 14,000.04 | 646,333.72 |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拨款 | 23,809.72 | 23,809.72 | ||||
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 106,944.26 | 8,333.34 | 98,610.92 | |||
LNG清洁能源节能减排资金 | 362,315.04 | 23,888.88 | 338,426.16 | |||
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 | 18,139,558.93 | 253,423.74 | 17,886,135.19 |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拨款(交通部) | 438,294,656.00 | 5,633,767.02 | 432,660,888.98 |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拨款(锦州财政局) | 130,565,784.75 | 1,448,499.48 | 129,117,285.27 | |||
五点一线园区产业项目 | 5,439,553.91 | 83,392.02 | 5,356,161.89 | |||
锦州水运口岸海关查验业务用房工程 | 2,372,414.03 | 41,379.30 | 2,331,034.73 | |||
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工程 | 23,919,999.68 | 260,000.04 | 23,659,999.64 |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302B、303B) | 200,000.00 | 200,000.00 | ||||
锦州港航道改扩建工程 | 100,000.00 | 100,000.00 | ||||
锦州港粮食物流工程项目 | 72,740,000.00 | 72,740,000.00 | ||||
集装箱泊位岸电项目 | 3,053,430.04 | 128,115.96 | 2,925,314.08 | |||
合计 | 708,228,799.60 | 8,099,859.58 | 700,128,940.02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36,700,217.99 | 2,636,700,217.9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2,758,797.72 | -9,947.52 | 22,748,850.20 | |
合计 | 2,659,459,015.71 | -9,947.52 | 2,659,449,068.19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893,251.50 | -5,869,677.30 | -1,467,419.33 | -4,402,257.97 | -39,295,509.4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893,251.50 | -5,869,677.30 | -1,467,419.33 | -4,402,257.97 | -39,295,509.4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7,431.35 | -7,431.35 | 51,171.6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7,431.35 | -7,431.35 | 51,171.6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834,648.52 | -5,877,108.65 | -1,467,419.33 | -4,409,689.32 | -39,244,337.8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1,998,383.49 | 9,861,245.36 | 1,290,435.31 | 60,569,193.54 |
合计 | 51,998,383.49 | 9,861,245.36 | 1,290,435.31 | 60,569,193.54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6,064,333.98 | 296,064,333.98 | ||
任意盈余公积 | 274,796,469.74 | 274,796,469.74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70,860,803.72 | 570,860,803.7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95,780,778.17 | 1,428,065,799.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95,780,778.17 | 1,428,065,799.6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9,570,376.49 | 82,082,401.8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183,711.6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7,183,711.68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045,83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6,164,571.68 | 1,495,780,778.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53,304,859.09 | 586,009,163.45 | 829,818,749.72 | 593,770,983.58 |
其他业务 | 103,204,069.79 | 16,545,660.00 | 836,037,626.59 | 725,552,149.42 |
合计 | 956,508,928.88 | 602,554,823.45 | 1,665,856,376.31 | 1,319,323,133.0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商品销售业务,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
②港口作业相关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7,207,286.65元,其中:
97,207,286.65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①收入按类型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904,084,577.71 | 1,609,777,412.12 |
租赁收入 | 52,424,351.17 | 56,078,964.19 |
注:本公司的租赁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码头及辅助设施、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等。
②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5,795,756.02 | 863,022,358.89 | 35,266,462.80 | 904,084,577.71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5,795,756.02 | 7,917,909.67 | 13,713,665.69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863,022,358.89 | 27,348,553.13 | 890,370,912.02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781,832,634.90 | 781,832,634.90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71,472,224.19 | 71,472,224.19 | ||
其他 | 9,717,499.80 | 27,348,553.13 | 37,066,052.93 | |
合计 | 5,795,756.02 | 863,022,358.89 | 35,266,462.80 | 904,084,577.71 |
续: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727,135,236.54 | 837,437,797.58 | 45,204,378.00 | 1,609,777,412.12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727,135,236.54 | 8,075,344.17 | 735,210,580.71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837,437,797.58 | 37,129,033.83 | 874,566,831.41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765,467,510.99 | 765,467,510.99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64,351,238.73 | 64,351,238.73 | ||
其他 | 7,619,047.86 | 37,129,033.83 | 44,748,081.69 | |
合计 | 727,135,236.54 | 837,437,797.58 | 45,204,378.00 | 1,609,777,412.12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64,974.20 | 1,690,305.91 |
教育费附加 | 756,470.37 | 724,165.43 |
资源税 | 0.00 | |
房产税 | 3,085,219.37 | 2,983,859.83 |
土地使用税 | 15,474,829.64 | 10,139,654.86 |
车船使用税 | 58,932.76 | 66,926.50 |
印花税 | 3,645,831.40 | 3,983,901.7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04,278.35 | 482,776.94 |
环保税 | 361,365.17 | 772,325.91 |
合计 | 25,651,901.26 | 20,843,917.1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95,155.70 | 6,084,512.77 |
办公及会议费 | 1,380,820.88 | 1,274,271.78 |
折旧及摊销 | 429,952.75 | 991,807.84 |
燃料及水电费 | 213,399.62 | 202,177.88 |
财产保险 | 81,717.05 | 104,821.63 |
业务招待费 | 2,107,766.23 | 2,965,756.02 |
差旅交通费及其他 | 1,489,114.24 | 1,723,809.27 |
合计 | 12,597,926.47 | 13,347,157.19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666,313.01 | 32,827,161.18 |
业务招待费 | 13,502,052.60 | 13,414,881.98 |
修理费 | 1,046,531.09 | 1,501,186.93 |
折旧与摊销 | 7,269,960.60 | 6,613,783.15 |
广告宣传费 | 50,910.79 | 5,685,297.76 |
财产保险费 | 3,447,280.29 | 2,774,024.82 |
租赁费 | 372,421.34 | 416,485.70 |
燃料及水电费 | 747,062.18 | 894,881.20 |
办公及会议费 | 4,313,106.58 | 5,903,653.56 |
咨询评估评价费 | 4,607,578.50 | 4,120,149.06 |
差旅交通费及其他 | 2,879,607.03 | 4,512,386.63 |
合计 | 69,902,824.01 | 78,663,891.9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9,074,847.40 | 227,370,147.70 |
减:利息收入 | 1,275,522.64 | 3,715,908.40 |
汇兑损益 | -20,638.15 | -48,338.90 |
手续费及其他 | 23,858,288.10 | 22,856,266.10 |
合计 | 241,636,974.71 | 246,462,166.5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154,276.56 | 8,463,073.85 |
税费手续费返还 | 178,925.55 | 165,326.59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5,164.75 | 650,516.88 |
合计 | 11,398,366.86 | 9,278,917.32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粮食平房仓项目 | 其他收益 | 181,250.04 | 181,250.04 | 与资产相关 |
粮食散储钢罩棚建设 | 其他收益 | 14,000.04 | 14,000.04 | 与资产相关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其他收益 | 23,809.72 | 35,714.30 | 与资产相关 |
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 其他收益 | 8,333.34 | 8,333.32 | 与资产相关 |
LNG清洁能源节能减排资金 | 其他收益 | 23,888.88 | 23,888.90 | 与资产相关 |
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 | 其他收益 | 253,423.74 | 253,423.58 | 与资产相关 |
航道工程建设(交通部) | 其他收益 | 5,633,767.02 | 5,633,767.06 | 与资产相关 |
航道工程建设(锦州财政局) | 其他收益 | 1,448,499.48 | 1,448,499.40 | 与资产相关 |
五点一线园区产业项目 | 其他收益 | 83,392.02 | 83,392.02 | 与资产相关 |
锦州水运口岸海关查验业务用房工程 | 其他收益 | 41,379.30 | 41,379.34 | 与资产相关 |
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工程 | 其他收益 | 260,000.04 | 26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集装箱泊位岸电改造工程 | 其他收益 | 128,115.96 | 128,116.10 | 与资产相关 |
通道专项补贴资金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校就业补贴 | 其他收益 | 53,416.98 | 与收益相关 | |
粮油市场监测经费 | 其他收益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锦州海事局海上搜救奖励金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其他收益 | 341,309.71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154,276.56 | 8,463,073.8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855,190.04 | 27,190,453.7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392.5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2,336,872.80 | -8,029,573.34 |
合计 | 21,552,709.80 | 19,160,880.3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726,400.00 | -12,101,600.00 |
合计 | -13,726,400.00 | -12,101,600.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3,742.84 | 8,138.2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77,363,270.47 | -324,542.3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3,841,106.57 | 47,034,882.8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91,150,634.20 | 46,718,478.71 |
其他说明: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逾期贸易业务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588.49 | 30,487.03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5,211,855.23 | 28,065.75 |
合计 | 15,205,266.74 | 58,552.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本期处置土地使用权资产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及物品损毁赔偿收入 | 2,608,852.00 | 362,667.00 | 2,608,852.00 |
罚没保证金(押金)收入及无法支付款项 | 21,800.00 | 1,645,546.85 | 21,800.00 |
其他 | 2.57 | 2.57 | |
合计 | 2,630,654.57 | 2,008,213.85 | 2,630,65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860.15 | ||
赔偿支出 | 12,641.12 | ||
其他 | 63,855.64 | 28.78 | 63,855.64 |
合计 | 63,855.64 | 22,530.05 | 63,855.64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709,907.26 | 831,137.5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27,522.15 | 9,157,025.51 |
合计 | 7,182,385.11 | 9,988,163.0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49,989,412.8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7,497,353.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6,455.0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4,288.7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963,797.5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93,674.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05,045.4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7,555,651.00 |
所得税费用 | 7,182,385.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4,747,601.00 | 22,212,730.11 |
往来款 | 3,103,021.60 | 2,737,571.16 |
利息收入 | 1,274,970.27 | 8,338,107.16 |
政府补助 | 3,054,416.98 | 351,309.71 |
租金及其他收入 | 107,400,055.38 | 122,126,165.76 |
受限资金净收入 | 150,000,000.00 | |
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收到的现金 | 6,917,136,864.08 | |
合计 | 7,186,716,929.31 | 155,765,883.9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3年1-6月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收到的现金列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资金净支出 | 241,070,000.00 |
生产辅助及费用支出 | 54,135,850.65 | 95,619,672.64 |
往来款 | 12,542,187.81 | 9,552,736.39 |
保证金 | 3,187,520.00 | 91,925.00 |
其他 | 280,246.81 | 12,669.90 |
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支付的现金 | 7,262,052,670.17 | |
合计 | 7,332,198,475.44 | 346,347,003.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3年1-6月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支付的现金列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占用息 | 28,239,466.27 | 99,671,012.48 |
合计 | 28,239,466.27 | 99,671,012.4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业务手续费 | 26,538,235.43 | 34,896,617.02 |
融资租赁业务支出 | 599,434.29 | 1,745,320.36 |
售后回租及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 | 4,500,000.00 | 19,890,547.88 |
合计 | 31,637,669.72 | 56,532,48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710,009,669.25 | 2,885,657,920.00 | 80,313,623.40 | 2,732,724,872.43 | 41,867,052.53 | 2,901,389,287.6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71,418,136.20 | 377,852,873.53 | 1,165,914,426.11 | 1,265,357,755.19 | 2,598,283.69 | 1,947,229,396.96 |
长期应付款 | 695,867,376.18 | 73,627,126.47 | 1,020,000.00 | 275,145,063.42 | 493,329,439.23 | |
租赁负债 | 1,873,355.76 | 223,185.70 | 1,650,170.06 |
长期借款 | 1,348,256,600.00 | 784,350,000.00 | 401,540,000.00 | 769,398,400.00 | 961,668,200.00 | |
合计 | 6,427,425,137.39 | 4,121,487,920.00 | 1,246,228,049.51 | 4,400,642,627.62 | 1,089,231,985.34 | 6,305,266,493.9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57,171,798.00 | 42,328,860.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91,150,634.20 | -46,718,478.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0,555,772.16 | 201,387,002.3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5,112.01 | 273,716.58 |
无形资产摊销 | 6,335,713.13 | 5,643,228.4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45,806.78 | 825,198.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205,266.74 | -58,552.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26,400.00 | 12,101,6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0,159,398.89 | 249,893,131.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552,709.80 | -19,160,880.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3,341.48 | 12,677,308.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31,600.00 | -3,025,40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00,525.22 | -4,691,784.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9,458,368.61 | -301,578,603.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579,692.65 | 683,186,250.41 |
其他 | -8,165,024.33 | -21,701,577.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59,895.64 | 811,381,018.9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3,887,899.51 | 1,331,075,615.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95,211,655.95 | 1,255,646,960.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323,756.44 | 75,428,655.0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83,887,899.51 | 1,195,211,655.95 |
其中:库存现金 | 44,989.94 | 38,727.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83,479,091.61 | 1,194,771,287.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3,817.96 | 401,640.9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3,887,899.51 | 1,195,211,655.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255,000,000.00 | 516,800,000.00 | 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255,000,000.00 | 516,8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23,324.04 | 7.1268 | 3,729,625.79 |
欧元 | |||
港币 | |||
卢布 | 4,604,245.00 | 0.08411 | 387,263.0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0,000,000.00 | 0.1240 | 75,640,000.00 |
其中:菲律宾比索 | 610,000,000.00 | 0.1240 | 75,640,000.0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合同约定,本公司应支付的航道通行服务费按本公司每完整自然年度的吞吐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本公司每完整自然年度的吞吐量不固定,因此,该项租赁未纳入租赁负债核算。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售后租回交易中,相关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报告期内售后租回交易对现金流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列报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业务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99,500,000.00 |
售后租回业务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338,205,689.34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49,285,853.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码头租赁 | 5,352,635.88 | |
土地租赁 | 18,922,822.85 | |
房屋租赁 | 1,295,317.71 | |
设备租赁 | 24,964,940.79 | |
其他租赁 | 98,412.70 | |
合计 | 50,634,129.9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25、47、79。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161,804.82 | 215,757.36 |
短期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481,105.29 | 572,200.88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7,482,019.62 | 7,307,445.24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1,790,221.24 | |
售后租回交易 | 41,926,526.55 | 42,800,006.67 |
租赁活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 | 租赁资产类别 | 租赁开始日 | 租赁结束日 | 年租金约定 | 租金付款额 |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及以后 | |||||
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20/8/25 | 2025/8/25 | 租金支付表 | 265,326.52 | 265,326.52 | ||
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22/3/30 | 2027/3/30 | 租金支付表 | 1,002,323.31 | 1,239,449.05 | 1,241,313.50 | 327,107.38 |
合计 | 1,867,084.12 | 1,504,775.57 | 1,241,313.50 | 327,107.38 |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合并1家子公司,未实际运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38,530.83 | 锦州 | 服务业 | 75.90 | 投资设立 |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300 | 锦州 | 服务业 | 63.33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 | 2,35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1) | 锦州 | 1,000 | 锦州 | 服务业 | 5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锦州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1,000 | 哈尔滨 | 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134,423 | 锦州 | 租赁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00 | 锦州 | 港口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筑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300 | 锦州 | 服务业 | 63.33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 | 锦州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通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 | 通辽 | 1,000 | 通辽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朝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朝阳 | 1,000 | 朝阳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锦赤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赤峰 | 1,000 | 赤峰 | 装卸搬运仓储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珠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1,000 | 内蒙古 | 装卸搬运仓储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齐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1,000 | 齐齐哈尔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锦汐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 | 赤峰 | 1,000 | 赤峰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蒙俄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 | 锦州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锦连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1,000 | 内蒙古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绥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 | 牡丹江 | 1,000 | 牡丹江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渤海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阜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阜新 | 1,000 | 阜新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锦大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 | 通辽 | 1,000 | 通辽 | 运输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恒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 | 锦州 | 装卸搬运仓储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锦宁物流有限公司 | 宁波 | 1,000 | 宁波 | 服务业 | 100 | 投资设立 |
注:内蒙古通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朝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赤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珠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汐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锦州蒙俄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连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绥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渤海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辽宁阜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大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锦宁物流有限公司均未实际经营。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50%股权,为货代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且在货代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故本公司对货代公司拥有控制权。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注册资本(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 确认投资收益 |
1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51 | 51 | 股东会、董事会的主要事项均需2/3以上表决权同意 | 按实缴比例 |
2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000 | 51 | 51 |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 按实缴比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24.10 | 3,571,663.81 | 93,107,434.1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99,908,470.28 | 299,865,807.45 | 399,774,277.73 | 13,436,376.58 | 13,436,376.58 | 80,235,947.29 | 309,839,027.94 | 390,074,975.23 | 18,784,181.71 | 15,077.69 | 18,799,259.4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63,492,196.07 | 14,820,181.78 | 14,820,181.78 | 7,524,752.94 | 41,074,418.97 | -10,778,604.51 | -10,778,604.51 | -7,489,076.15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粮食物流 | 51 | 权益法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贸易、投资 | 33.33 | 权益法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集装箱港口装卸和中转、仓储等 | 34 | 权益法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外轮理货 | 29 | 权益法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化工品罐储 | 49 | 权益法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物流 | 10 | 权益法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氧化铝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 | 权益法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化工 | 37.04 | 权益法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工程建设、陆地管道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9 | 权益法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批发业务 | 51 | 权益法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运输代理 | 50 | 权益法 | |
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贸易、代理 | 50 | 权益法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辽宁锦州 | 辽宁锦州 | 装卸搬运和仓储 | 33.33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持有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所议事项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故公司按合营企业进行核算。
公司持有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所议事项由2/3以上表决权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锦州港的表决权为51%,相关决议实际需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故公司按合营企业进行核算。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在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派驻董事,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6月30日,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1,372,987,152.00元。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本报告列示的该项投资,期末实缴出资比例为36.42%。
截止2024年6月30日,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10.299亿元。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本报告列示的该项投资,期末实缴出资比例为48.55%。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098,753.72 | 2,180,191.8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765,357.49 | 656,124.50 |
非流动资产 | 92,643,862.47 | 95,928,842.23 |
资产合计 | 96,742,616.19 | 98,109,034.06 |
流动负债 | 72,147,462.08 | 71,116,023.34 |
非流动负债 | 16,577,929.17 | 17,109,691.65 |
负债合计 | 88,725,391.25 | 88,225,714.9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017,224.94 | 9,883,319.0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088,784.73 | 5,040,492.7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88,784.73 | 5,040,492.73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654,238.77 | 12,186,325.05 |
财务费用 | -3,564.42 | -8,239.58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846,589.18 | -281,792.8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46,589.18 | -281,792.8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69,343,575.18 | 103,114,405.76 | 9,204,310,716.50 | 1,095,392,462.68 | 2,249,107.12 | 107,400,220.92 | 8,074,923,039.11 | 1,078,539,349.16 |
非流动资产 | 777,217,133.95 | 345,471,146.98 | 5,079,328,724.73 | 5,776,023.86 | 1,637,724,724.17 | 357,005,419.17 | 5,063,513,115.50 | 5,777,175.62 |
资产合计 | 1,646,560,709.13 | 448,585,552.74 | 14,283,639,441.23 | 1,101,168,486.54 | 1,639,973,831.29 | 464,405,640.09 | 13,138,436,154.61 | 1,084,316,524.78 |
流动负债 | 305,673,433.05 | 26,944,926.69 | 2,554,426,749.11 | 11,543,416.74 | 296,547,967.61 | 28,514,823.57 | 2,532,519,676.47 | 10,010,042.06 |
非流动负债 | 3,236,483.58 | 1,363,346,808.29 | 1,218,581.37 | 3,336,888.84 | 261,471,312.54 | 1,218,581.37 | ||
负债合计 | 305,673,433.05 | 30,181,410.27 | 3,917,773,557.40 | 12,761,998.11 | 296,547,967.61 | 31,851,712.41 | 2,793,990,989.01 | 11,228,623.43 |
少数股东权益 | 1,164,127,262.36 | 1,155,177,565.5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40,887,276.08 | 418,404,142.47 | 9,201,738,621.47 | 1,088,406,488.43 | 1,343,425,863.68 | 432,553,927.68 | 9,189,267,600.02 | 1,073,087,901.3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87,986,697.33 | 142,257,408.44 | 3,067,246,207.16 | 528,403,965.64 | 488,911,250.93 | 147,068,335.42 | 3,063,089,200.01 | 520,967,036.2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2,535,734.86 | 2,535,734.8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9,874,882.94 | -90,456,002.88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90,522,432.19 | 142,257,408.44 | 2,977,371,324.22 | 528,403,965.64 | 491,446,985.79 | 147,068,335.42 | 2,972,633,197.13 | 520,967,036.2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9,799,604.77 | 1,697,965,086.56 | 99,844.21 | 91,228,636.22 | 2,609,857,826.55 | |||
净利润 | -2,538,587.60 | 43,894,465.97 | 23,960,928.79 | 15,318,587.08 | -9,985,729.94 | 32,090,066.98 | 63,818,996.20 | -308,927.9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294.05 | -18,252.79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38,587.60 | 43,894,465.97 | 23,938,634.74 | 15,318,587.08 | -9,985,729.94 | 32,090,066.98 | 63,800,743.41 | -308,927.9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9,735,045.41 | 17,520,812.21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254,388.57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23,086.11 | 6,669.1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23,086.11 | 6,669.13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2,574,988.45 | 73,933,805.1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62,486.91 | -5,660,182.5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2,486.91 | -5,660,182.5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08,228,799.60 | 8,099,859.58 | 700,128,940.0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08,228,799.60 | 8,099,859.58 | 700,128,940.0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099,859.58 | 8,111,764.14 |
与收益相关 | 3,054,416.98 | 351,309.71 |
合计 | 11,154,276.56 | 8,463,073.85 |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本期发生额参见报表附注七、51.递延收益和67.其他收益。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同时针对贸易业务合同逾期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采取单项计提方式确认减值损失。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9,596,428.29 | 47,982.14 |
应收账款 | 930,786,454.96 | 692,792,082.58 |
其他应收款 | 567,744,054.90 | 520,825,450.30 |
合计 | 1,508,126,938.15 | 1,213,665,515.02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64.73% (2023年:82.84 % )源于应收前五名客户;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0.38% (2023年:74.43%)源于前五名客户。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基础上,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727,578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720,402万元。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 | 117,965,402.77 | 274,705,183.05 | 2,518,415,294.72 | 2,981,085,880.54 | ||
应付利息 | 507,984.47 | 507,984.47 | |||||
应付票据 | 341,835,105.03 | 601,200,000.00 | 943,035,105.03 | ||||
应付账款 | 755,478,129.83 | 755,478,129.83 | |||||
其他应付款 | 129,466,935.52 | 129,466,935.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55,941.38 | 5,400,000.00 | 86,200,000.00 | 1,038,536,088.42 | 1,139,392,029.80 | ||
长期借款 | 13,368,533.08 | 30,305,882.66 | 1,405,832,844.34 | 941,830,972.65 | 93,215,677.26 | 2,484,553,909.99 |
长期应付款 | 33,054,968.91 | 43,924,493.83 | 175,261,229.02 | 489,080,960.25 | 602,616,326.88 | 1,343,937,978.89 | |
租赁负债 | 334,107.77 | 466,771.03 | 1,389,221.58 | 2,150,745.90 | 4,340,846.28 | ||
合计 | 998,098,067.88 | 180,658,429.68 | 908,774,170.79 | 6,054,454,409.31 | 1,546,598,045.43 | 93,215,677.26 | 9,781,798,800.35 |
上表中对于带息金融负债,按照账面借款本金和预计尚需承担利息的合计数列示。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比索、卢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外币金融负债,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卢布项目 | 菲律宾比索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29,625.79 | 387,263.05 | 4,116,888.8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5,640,000.00 | 75,640,000.00 | ||
小计 | 3,729,625.79 | 387,263.05 | 75,640,000.00 | 79,756,888.84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4年6月30日,对于本公司美元存款,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7.30万元(2023年度约21.17万元);对于本公司卢布存款,如果人民币对卢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87万元(2023年度约0.40万元);对于本公司持有的以菲律宾比索计价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比索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损益756.40万元(2023年度893.66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长期借款2,292,574,251.31元、租赁负债2,846,841.96元、长期应付款1,108,456,112.98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注释45、47、48。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4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850.97万元(2023年同期约1,039.03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长期应付款。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归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财务报表附注七、注释19)在境外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就本敏感性分析而言,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影响被视为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而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度 | 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
2024年6月30日 | 75,640,000.00 | 2,836,500.00 | 2,836,500.00 | ||
2023年 | 89,366,400.00 | 3,351,240.00 | 3,351,240.00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640,000.00 | 75,64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5,640,000.00 | 75,64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75,640,000.00 | 75,64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17,073,924.64 | 17,073,924.64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733,850.56 | 102,733,850.5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5,640,000.00 | 119,807,775.20 | 195,447,775.2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本公司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股票,是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其在活跃市场报价确认公允价值并将其作为第1层次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在综合考虑权益份额和权益投资的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认期末公允价值;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因票据剩余期限不长,期末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转入第3层次 | 转出第3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8,603,527.86 | -5,869,677.30 |
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733,850.56 |
其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计入损益的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注1) | 联营企业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联营企业附属公司 |
(注2)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包含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锦州中理检验有限公司、锦州中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注2: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包括: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锦州港口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锦州盛邦路港有限公司等公司。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关联)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注1) | 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附属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注2)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关联公司的附属公司)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公司参股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注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包括报告期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锦州设计院、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管道技术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锦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锦州输油气分公司等子公司。
注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包括报告期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后勤服务 | 430,679.51 | 1,300,000.00 | 否 | 434,375.54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理货服务 | 16,989,714.09 | 40,000,000.00 | 否 | 17,233,036.85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装卸费 | 20,000.00 | 否 | 18,084.91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工程服务 | 2,200,000.00 | 否 | 473,113.20 | |
采购油品 | 3,089,292.04 | 5,400,000.00 | 否 | 2,808,584.07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116,081,896.60 | 300,000,000.00 | 否 | |
通行服务费 | 7,482,019.62 | 214,700,000.00 | 否 | 7,307,445.24 | |
装卸、运输费 | 75,149,531.71 | 83,388,784.05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力资费 | 9,342.68 | 是 | 23,312.41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装卸、运输费 | 2,507,543.98 | 是 | ||
合计 | 221,740,020.22 | / | 111,686,736.26 |
关联交易说明:
本公司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是按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所执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39,035,416.87 | 150,612,648.99 |
水电及服务费 | 15,938.64 | 9,471.96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3,416,303.61 | 2,999,669.49 |
水电及服务费 | 1,280,505.21 | 1,147,350.15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3,052,629.25 | 46,137,524.65 |
监理服务 | 3,622,641.52 | 2,358,490.52 | |
水电及服务费 | 9,226.47 | 12,639.97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2,913,941.13 | 8,037,767.92 |
水电及服务费 | 255,907.21 | 203,734.57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152,171.49 | 530,642.76 |
水电及服务费 | 294,136.54 | 260,426.35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917,650.71 | 783,512.07 |
水电及服务费 | 63,404.36 | 72,764.08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4,013,859.58 | 1,557,866.93 |
水电及服务费 | 336,367.98 | 575,799.19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321,120.06 | 5,815,324.73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2,098,880.38 | 149,773.26 |
水电及服务费 | 173,857.04 | 30,940.91 | |
其他销售 | 17,525.00 | ||
合计 | 183,973,958.05 | 221,313,873.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提供港口服务业务执行以下定价政策:
①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②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③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490,084.69 | 477,699.37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176,991.16 | 88,495.58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282,026.65 | 282,026.65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固定资产 | 884,756.18 | 388,114.43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12,491,194.26 | |
合计 | — | 1,833,858.68 | 13,727,530.2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09,908.26 | 401,651.38 | 309,908.26 | 401,651.38 | ||||||
合计 | — | 309,908.26 | 401,651.38 | 309,908.26 | 401,651.3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2024年1-6月,公司与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未签订新融资租赁合同,以前年度签订合同本期产生交易金额88,723.81元。2023年度,公司与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未签订新融资租赁合同,以前年度签订合同本期产生交易金额406,500.36元。本公司向关联公司出租资产或租赁资产,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按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024/5/23 | 2026/5/22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4/4/8 | 2025/4/7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4/5/29 | 2025/5/28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117,000,000.00 | 2022/11/17 | 2024/11/16 | 否 |
合计 | 727,0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5.08 | 513.1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9,596,428.29 | 47,982.14 | 20,344,996.91 | 101,724.98 |
应收账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22,734,319.27 | 113,671.60 | 10,104,423.03 | 50,522.12 |
应收账款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137,353.06 | 5,686.77 | 660,993.63 | 3,304.97 |
应收账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5,760,238.23 | 126,290.22 | 4,336,149.21 | 82,319.64 |
应收账款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389,052.67 | 6,945.26 | 1,328,066.27 | 6,640.33 |
应收账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370,361.84 | 1,851.81 | 126,468.37 | 632.34 |
应收账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18,130,725.61 | 90,653.63 | 67,824,597.49 | 339,122.99 |
应收账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2,740,089.27 | 13,700.45 | 1,490,649.54 | 7,453.25 |
应收账款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4,727.78 | 673.64 | ||
预付账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735,000.00 | |||
预付账款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47,444.32 | |||
其他应收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943.60 | 3,943.60 | 3,943.60 | 3,943.60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96,480.00 | 1,440.00 | 480 | 480 |
其他应收款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39,110.20 | 39,110.20 | 39,110.20 | 39,110.20 |
其他应收款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50,000.00 | 6,500.00 | 650,000.00 | 6,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2,348,843.04 | 2,548,843.04 |
应付账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0,203,313.14 | 13,023,233.43 |
应付账款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633.20 | 1,633.20 |
应付账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59,301,994.37 | 23,647,416.73 |
应付账款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120.40 | 5,766.24 |
应付账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2,557,159.41 | |
预收账款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66,575.34 | 66,575.34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59,605.53 | 345,008.63 |
合同负债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36,434.64 | |
合同负债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4,408.80 | 101,136.10 |
合同负债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1,462.78 | 306,428.92 |
合同负债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46,879.59 | |
合同负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34,084.29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1,000,518.89 | 518.89 |
其他应付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853,834.67 | 853,834.67 |
其他应付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410,889.59 | 410,889.59 |
其他应付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2,391,727.67 | 2,391,727.67 |
应付股利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42,210.92 | |
应付股利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5,714,214.50 | |
应付股利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862,104.06 | |
应付股利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404,408.10 | |
租赁负债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2,846,841.96 | 3,230,772.10 |
注:租赁负债期末余额包含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金额。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业务骨干及核心技术员工 | 2.03元/股 | 25个月(延期)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229,334.2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
以下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资本性支出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码头及附属设施 | 75,981.50 | 77,034.57 |
(2)信用承诺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从第三方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金额为14,803.51万元,本公司将在此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承诺兑付。
(3)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①2022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集装箱发展”)与吉林省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集装箱发展承诺出资50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未支付金额为500万元。
②2023年9月,本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51%,委派董事3名(共5名)。章程约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所做决议需经2/3以上股东、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承诺出资1,02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未支付金额为510万元。
③2023年11月,本公司与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承诺出资2,50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未支付金额为2,500万元。
④2023年9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振华石油管道”)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振华石油管道注册资本118,000万元,本公司承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10,62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9%。2023年12月,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变更完毕。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集装箱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为集发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进行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为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8.02万元。
②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物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为物流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截止2024年6月30日为物流发展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③除上述担保及如财务报表附注七、7.应收款项融资中披露的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尚未到期应收票据或有事项外,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根据贸易业务采购合同,向供应商预付采购货款9.75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合同供应商均逾期未交付货物,也未向公司退回款项。上述预付款中,3.18亿元预付款涉及的供应商与己公告的 7.69亿元诉讼金额涉及的客商重叠,2.01 亿元所涉及的供应商为公司己公告的 7.69 亿元诉讼金额涉及的客商之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已通过向相关供应商发送催货函、律师函、谈判以及诉讼等方式督促供应商交货或退款。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诉讼等措施,尽最大努力追讨欠款,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由于公司仅于一个地域内经营业务,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4,852,871.91 | 714,757,825.94 |
1年以内小计 | 884,852,871.91 | 714,757,825.94 |
1至2年 | 8,437,234.32 | 2,565,351.55 |
2至3年 | 24,208.94 | 2,167,691.47 |
3年以上 | 11,507,983.82 | 9,520,684.3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04,822,298.99 | 729,011,553.3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1,531,023.93 | 75.32 | 681,531,023.93 | 100 | 1,852,772.56 | 0.25 | 1,852,772.56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291,275.06 | 24.68 | 11,107,787.87 | 4.97 | 212,183,487.19 | 727,158,780.78 | 99.75 | 13,295,061.48 | 1.83 | 713,863,719.30 |
其中: |
组合3 | 64,747,815.60 | 7.16 | 323,739.08 | 0.50 | 64,424,076.52 | 558,569,472.48 | 76.62 | 2,800,155.04 | 0.5 | 555,769,317.44 |
组合4 | 158,543,459.46 | 17.52 | 10,784,048.79 | 6.80 | 147,759,410.67 | 168,589,308.30 | 23.13 | 10,494,906.44 | 6.23 | 158,094,401.86 |
合计 | 904,822,298.99 | / | 692,638,811.80 | / | 212,183,487.19 | 729,011,553.34 | / | 15,147,834.04 | / | 713,863,719.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52,772.56 | 1,852,772.56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中装燕兴( 浙江自贸区 )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625,696.00 | 50,625,696.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3,800.00 | 50,003,800.0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 | 36,283,749.50 | 36,283,749.50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 | 7,049,150.35 | 7,049,150.35 | 100 | 能否收回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
合计 | 681,531,023.93 | 681,531,023.9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6日签订《采购合同》、2024年6月14日签订《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毛葵油,合同签订2024年5月20日(含)之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货物交付完毕后90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澜曦公司交付货物,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12,950.00吨,结算金额为100,265,375.00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未向公司支付货款。2024年9月7日已届支付期,澜曦公司有100,265,375.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分3次向澜曦公司交付货物,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14,348.3746吨,结算金额为294,195,673.59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7月23日已届支付期,澜曦公司有63,325,673.59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签订《玉米销售合同》、2024年6月17日签订《补充协议》及2024年7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玉米,公司平仓交货,货到付款,澜曦公司收到货物后120天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澜曦公司交付玉米4,987.84吨,结算金额11,993,261.28元,2024年5月1日公司完成交货,澜曦公司取得货权。澜曦公司收货后支付部分款项。2024年8月28日已届支付期, 澜曦公司有10,796,179.68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澜曦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澜曦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澜曦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货物交付,合计交付铝锭9,511.3024吨,结算金额为198,696,057.66元。公司交付货物后,澜曦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8月13日已届支付期, 澜曦公司有3,437,724.44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16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20,000.00吨,结算金额44,912,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44,912,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及2024年8月14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12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13,000.00吨,结算金额29,172,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3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29,172,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及2024年8月8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延期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12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11,000.00吨,结算金额24,706,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6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24,706,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6月14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9,000.00吨,结算金额19,908,000.00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19,908,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斌勇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粮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斌勇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斌勇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斌勇公司交付玉米5,468.922吨,结算金额12,266,792.05元,斌勇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取得货权。2024年8月21日已届支付期,斌勇公司尚有12,266,792.05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兴浙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及2024年6月14日签订《进口大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浙江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燕兴浙江公司取得货权后9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燕兴浙江公司交付大豆24,000.00吨,结算金额100,800,000.00元,燕兴浙江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取得货权。2024年9月7日已届支付期,燕兴浙江公司尚有100,800,0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合同签订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交货,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3日前向燕兴公司交付货物3,295.1045吨,结算金额69,427,851.82元。2024年8月22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69,427,851.82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6月6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6月12 日完 成 交 货 , 共 计 向 燕 兴 公 司 交 付 货 物 2,554.4095 吨, 结 算 金 额
为54,061,522.66元。公司交付货物后,燕兴公司未向公司支付货款。2024年9月12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54,061,522.66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燕兴公司与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燕兴公司销售铝锭,燕兴公司于交货后9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1月17 日完 成 交 货 , 共 计 向 燕 兴 公 司 交 付 货 物 3,568.146 吨, 结 算 金 额为69,035,534.73元。公司交付货物后,燕兴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2024年4月17日已届支付期, 燕兴公司有2,221,871.74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中恒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中恒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 ,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向 中 恒 公 司 交 付 大 豆 7,298 吨, 结 算金 额 为30,666,196.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中恒公司有30,666,196.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中恒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5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中恒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中恒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7日向中恒公司交付大豆4,750吨,结算金额为19,959,500.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中恒公司有19,959,5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翼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及2024年7月2日签订了《进口大豆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向智翼公司销售大豆,先货后款,交货后智翼公司于90日内支付公司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于2024年5月27日向智翼公司交付玉米11,900吨,结算金额为50,003,800.00元。2024年8月24日已届支付期,智翼公司尚有50,003,800.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思星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思星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思星公司交付玉米8,152吨,结算金额18,146,352.00元,思星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验收并取得货权。2024年8月18日已届支付期, 思星公司有18,146,352.0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思星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思星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思星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思星公司交付玉米7,450吨,结算金额18,137,397.50元,思星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验收并取得货权。2024年8月20日已届支付期, 思星公司有18,137,397.50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公司”)与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农公司销售玉米,先货后款,中农公司应于货到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向中农公司交付玉米14,400吨,结算金额为32,054,400.00元。中农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验收并取得货权,之后中农公司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2024年8月18日支付期届满, 中农公司有7,049,150.35元货款未予支付,经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该货款。公司已就此合同逾期问题向法院诉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3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4,747,815.60 | 323,739.08 | 0.5 |
合计 | 64,747,815.60 | 323,739.08 | 0.5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0,426,804.94 | 702,134.02 | 0.5 |
1-2年 | 8,437,234.32 | 421,861.72 | 5 |
2-3年 | 24,208.94 | 4,841.79 | 20 |
3年以上 | 9,655,211.26 | 9,655,211.26 | 100 |
合计 | 158,543,459.46 | 10,784,048.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52,772.56 | 679,678,251.37 | 681,531,023.9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3,295,061.48 | -2,187,273.61 | 11,107,787.87 | |||
其中:组合3 | 2,800,155.04 | -2,476,415.96 | 323,739.08 | |||
组合4 | 10,494,906.44 | 289,142.35 | 10,784,048.79 | |||
合计 | 15,147,834.04 | 677,490,977.76 | 692,638,811.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602,521,551.57 | 602,521,551.57 | 66.59 | 586,422,451.52 | |
合计 | 602,521,551.57 | 602,521,551.57 | 66.59 | 586,422,451.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059,190.71 | 35,093,672.00 |
合计 | 47,059,190.71 | 35,093,67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38,852,190.14 | 34,753,582.32 |
1年以内小计 | 538,852,190.14 | 34,753,582.32 |
1至2年 | 22,736,446.31 | 681,445.31 |
2至3年 | 75,315.58 | 50,315.58 |
3年以上 | 6,171,584.04 | 6,447,950.5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67,835,536.07 | 41,933,293.7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 | 7,356,137.19 | 5,482,716.69 |
代收代付款项 | 954,032.31 | 985,302.42 |
往来款项 | 731,814.20 | 6,601,814.20 |
土地收储款 | 12,447,460.00 | 24,447,460.00 |
待退回预付工程款 | 22,070,000.00 | |
预付贸易款 | 513,196,317.16 | |
其他 | 11,079,775.21 | 4,416,000.41 |
合计 | 54,639,218.91 | 41,933,293.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91,671.21 | 6,447,950.51 | 6,839,621.7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91,671.21 | 6,447,950.51 | 6,839,621.7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16,772.95 | 513,196,317.16 | 514,213,090.11 | |
本期转回 | 276,366.47 | 276,366.4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408,444.16 | 6,171,584.04 | 513,196,317.16 | 520,776,345.3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13,196,317.16 | 513,196,317.1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839,621.72 | 1,016,772.95 | 276,366.47 | 7,580,028.20 | ||
其中:组合5 | 6,839,621.72 | 1,016,772.95 | 276,366.47 | 7,580,028.20 |
合计 | 6,839,621.72 | 514,213,090.11 | 276,366.47 | 520,776,345.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2,400,000.00 | 33.88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192,400,000.00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136,397,645.21 | 24.02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136,397,645.21 |
上海嘉能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678,203.69 | 14.03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79,678,203.69 |
安徽省益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74,720,468.26 | 13.16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74,720,468.26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28 | 预付贸易款 | 1年以内 | 30,000,000.00 |
合计 | 513,196,317.16 | 90.38 | / | / | 513,196,317.1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251,315,165.24 | 4,251,315,165.24 | 4,210,839,932.49 | 4,210,839,932.49 | ||
合计 | 6,117,530,225.56 | 6,117,530,225.56 | 6,077,054,992.81 | 6,077,054,992.8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909,495.29 | 1,909,495.29 |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3,500,000.00 | 23,500,000.00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289,386,502.45 | 289,386,502.45 | ||||
哈尔滨锦州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39,219,062.58 | 1,339,219,062.58 |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2,100,000.00 | ||||
锦州港恒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5,040,492.73 | -941,760.48 | -9,947.52 | 4,088,784.73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5,115,653.60 | 14,179.22 | 5,129,832.82 | ||||||||
小计 | 10,156,146.33 | -927,581.26 | -9,947.52 | 9,218,617.55 | |||||||
二、联营企业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2,397,200.63 | -17.19 | 116,000.00 | 12,281,183.44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947,863.31 | 11,281.60 | 959,144.91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7,068,335.42 | 14,924,118.43 | 19,735,045.41 | 142,257,408.44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55,473,023.88 | 154,050.52 | 55,627,074.40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972,383,277.08 | 5,961,907.24 | -7,431.35 | 2,978,337,752.97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446,985.79 | -924,553.60 | 490,522,432.19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20,967,036.29 | 7,436,929.35 | 528,403,965.64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3.76 | -71,999.48 | -71,935.72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8,220,478.58 | 33,779,521.42 | ||||||||
小计 | 4,200,683,786.16 | 42,000,000.00 | 19,271,238.29 | -7,431.35 | 19,851,045.41 | 4,242,096,547.69 | |||||
合计 | 4,210,839,932.49 | 42,000,000.00 | 18,343,657.03 | -7,431.35 | -9,947.52 | 19,851,045.41 | 4,251,315,165.2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报告期公司对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200万元;
②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65,372,966.98 | 533,296,475.57 | 773,329,765.34 | 559,172,519.83 |
其他业务 | 94,834,495.10 | 15,521,851.92 | 829,519,894.30 | 714,421,485.93 |
合计 | 860,207,462.08 | 548,818,327.49 | 1,602,849,659.64 | 1,273,594,005.7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3,866,885.53元,其中:
103,866,885.5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①收入按类型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819,507,344.09 | 1,558,776,117.45 |
租赁收入 | 40,700,117.99 | 44,073,542.19 |
②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4,558,446.05 | 776,780,557.31 | 38,168,340.73 | 819,507,344.09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4,558,446.05 | 10,819,787.60 | 15,378,233.65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776,780,557.31 | 27,348,553.13 | 804,129,110.44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718,074,786.85 | 718,074,786.85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47,298,180.13 | 47,298,180.13 | ||
其他 | 11,407,590.33 | 27,348,553.13 | 38,756,143.46 | |
合计 | 4,558,446.05 | 776,780,557.31 | 38,168,340.73 | 819,507,344.09 |
续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727,135,236.54 | 784,135,756.52 | 47,505,124.39 | 1,558,776,117.45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727,135,236.54 | 10,376,090.56 | 737,511,327.10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784,135,756.52 | 37,129,033.83 | 821,264,790.35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728,985,630.93 | 728,985,630.93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44,344,134.41 | 44,344,134.41 | ||
其他 | 10,805,991.18 | 37,129,033.83 | 47,935,025.01 | |
合计 | 727,135,236.54 | 784,135,756.52 | 47,505,124.39 | 1,558,776,117.45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388,748.22 | 568,294.9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343,657.03 | 32,290,453.7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2,336,872.80 | -7,419,404.45 |
定期存款及利息收入 | 34,392.56 | |
合计 | 37,429,925.01 | 25,439,344.2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205,266.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164.7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726,4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348,553.1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66,798.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191,289.42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中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部分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59,960.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16.11 | |
合计 | 29,974,396.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1 | -0.579122 | -0.579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29 | -0.594092 | -0.59409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尹世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