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9公司简称:泉阳泉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1,232.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7,867,089.18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570,965.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63,296,346.26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7,867,312.20元。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
长白山森工、承诺人 | 指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森工集团 | 指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泉阳林业公司 | 指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
泉阳泉、泉阳泉饮品 | 指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园区园林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霍尔茨、霍尔茨木门 | 指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泉阳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LINQUANYANGQUAN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LQYQ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尽晖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姜长龙(代行) | 高世勇 |
联系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
电话 | 0431-88912969 | 0431-88912969 |
传真 | 0431-88930595 | 0431-88930595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12 |
公司网址 | http://www.jlsg.com.cn |
电子信箱 | jlqyq@qyqcn.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泉阳泉 | 600189 | 吉林森工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牟立娟、孙雪情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 名称 | 不适用 |
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王丹丹、王若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197,907,358.39 | 1,122,000,967.58 | 6.77 | 1,269,006,822.9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90,774,546.69 | 1,116,961,333.47 | 6.61 | 1,264,767,47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41,232.57 | -457,186,658.98 | 不适用 | 57,730,59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940,630.86 | -508,518,269.79 | 不适用 | -47,154,199.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57,056.06 | 224,719,888.78 | -17.07 | 334,712,419.6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1,234,633.36 | 1,193,026,868.65 | 1.53 | 1,650,289,764.11 |
总资产 | 4,357,229,363.94 | 4,324,064,526.46 | 0.77 | 4,900,385,687.4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64 | 不适用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64 | 不适用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71 | 不适用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32.16 | 增加32.67个百分点 | 3.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1 | -35.77 | 增加29.76个百分点 | -2.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33,066,305.55 | 367,404,104.99 | 298,577,155.15 | 298,859,792.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62,522.02 | 26,339,986.90 | 741,035.47 | -15,277,267.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503,175.12 | 18,621,600.98 | -4,920,974.37 | -59,138,08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08,495.52 | 73,664,042.07 | -74,227,995.90 | 5,656,522.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299,365.34 | 447,392.61 | 22,561,396.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 51,264,450.00 | 59,331,628.27 | 77,142,290.53 |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920,436.16 | 8,164,871.72 | 9,450,693.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303,354.99 | -51,367.9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82,288.39 | 2,940,366.10 | 1,566,243.7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653,562.36 | 143,490.92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291,689.37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070,388.47 | -16,229,187.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524.80 | 37,108.82 | -1,658,205.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0,901.75 | 1,932,806.51 | 1,513,763.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10,358.74 | 1,571,254.12 | 2,612,497.84 | |
合计 | 78,081,863.43 | 51,331,610.81 | 104,884,789.5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5,124,767.12 | 33,746.83 | -165,091,020.29 | 3,851,696.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3,490.92 | 40,247,238.92 | 40,103,748.00 | -255,456.0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296,150.00 | 65,851,750.00 | 555,6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2,684,700.00 | 127,494,412.30 | 4,809,712.30 | -1,070,388.47 |
合计 | 353,105,617.12 | 193,379,909.13 | -159,725,707.99 | 2,781,307.9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经营团队在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抓经营、提管理、搞改革,有效应对外部形势,实现了主业“高质量”发展、辅业“保质量”经营的良好局面,经营效果较上年明显提升,国企改革新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一)总体业绩显著改善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增长率6.77%,而同期“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营收增长率为-0.5%,同期公司所在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的营收增长率为2.8%,公司的增长速度较同行业超出1倍以上。(外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下同)
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614.12万元,较上年-4.57亿元亏损情况显著改善,账面改善金额约4.63亿元。全年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86亿元,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矿泉水主业持续“高质量”增长
报告期,公司天然矿泉水主业板块,实现矿泉水销量112万吨,增长率12.09%,较全国“饮料”产品增长率6.3%的超出近1倍。公司矿泉水销量,除2020年因特殊宏观环境原因出现微弱负增长以外,长期保持了连续增长,最近四年复合增长率14.4%,较同期全国“饮料”产品复合增长率3.6%超出3倍。主业子公司最近四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4.27%,较同期全国“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利润复合增长率8.47%超出约0.7倍。
分区域市场来看:吉林省“核心”市场长期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情况下,近四年销量复合增长率接近10%;2024年,辽宁和黑龙江“两翼”市场销量增长率分别为25.96%、101.13%,外围区域的北京市场销量增长率高达96.02%,外围其他市场销量增长率普遍呈现连续的较大两位数增长率、乃至三位数增长率。战略大客户渠道的品牌渗透作用,以及电商渠道对外围市场开发的辐射作用,使公司外围区域市场的渗透开发,获得了较高的发展速度。
2024年,较强的矿泉水销售增长态势,拉动相关产能利用率达到很高水平。公司从战略上布局启动了“泉阳核心水源增能40万吨”、“扩建40万吨产能并在2025年内先行投产20万吨”、“储备第二战略水源200万吨”等重要的增产扩能事项,其中水源增能事项已全部完成,产能扩建事项正在推进,预计20万吨新增产能将于2025年上半年投产。2025年一季度,公司规划变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启动建设一处建筑面积16,000余平方米的生产性用房,从而提升核心厂区的生产配套空间,并为后续建设20万吨产能准备设备安装空间。未来若干年,公司矿泉水主业将从过去以“扩大销售、发挥产能”为主的阶段,转入“连续增产、满足销售增长”“产销协同增长”的新阶段。
(三)园林和木门业务“保质量”经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6%,房屋竣工面积下降27.7%,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仍很艰难,对下游和相关行业的波及传导也很强烈,公司园林绿化和木门家居板块深受影响。对处于行业困难期的业务板块,公司坚持“保质量”经营方针,注重抓回款、控应收,内部挖潜、提质增效,对于高风险业务主动收缩,避免盲目扩张,取得了一定成效。
1、园林绿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逆势增长。苏州园区园林公司,持续贯彻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保质量”发展战略,一方面积极推进原有项目的回款工作,一方面选择回款有保障的新项目拓展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99%,实现净利润增长72.38%。延揽业务方面,签订工程项目合同7项,所属设计院新签设计合同16份。“保质量”方面,建立了结算回款“双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结算与回款管理,全年完成5个重点项目结算审定,实现了较好回款效果。同时,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申报重点研发项目4个,成功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顺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自主有效知识产权已累积50余项。
2、木门家居板块,在逆境中坚持“保质量”发展,一方面保营收,一方面抓回款。上游房地产行业与家装市场的持续下行,使木门家居相关子公司“霍尔茨”进入了其成立以来发展最困难的一年。为了稳住经营,霍尔茨一方面积极提升设计竞争力,新推出了“无封边”全屋定制产品、“宠物门”产品,增加了门板款式类型,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巩固零售卖场代理经销渠道,布局整装公司渠道,已与北京及周边的诸多头部整装公司展开合作,通过经销商大会、线下培训及新媒体赋能,助力订单获取。积极优化工程销售,严格筛选合作伙伴,选择高信誉央
企国企合作,全力保证回款的稳定。坚持“保质量”经营方针,紧抓销售回款和应收账款压降,全年累计回款额超出营业收入20.68%,应收账款压降了7.43%。
(四)公司治理、国企改革,稳步推进、深化提升
1.公司治理方面,保持规范有效。一是,围绕新《公司法》的生效,与时俱进调整改变公司治理文件,适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在相关核心子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了职工董事。二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董监高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履职素质,紧随上层法规变化,强化董事会内设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治理体系规范运作水平。三是,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评价机制,构建“预防-监督-整改”闭环,强化合规管理,充分发挥“防风险”作用。2024年,共组织召开董事会16次、股东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16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决议52项,涉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5项。
2.国企改革方面,持续深化提升。一是,有序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新三年行动(2023~2025年度),按照上级的顶层设计,分解制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聚焦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及产品升级、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提高企业价值创造能力、聚焦新质生产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8个方面35项具体举措,全年已完成27项。二是,持续实施所属企业经理层改革,修订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组织实施了子公司经理层新三年任期选聘工作,矿泉水主业公司总经理按制度实行了“连续绩优自动续聘”规则,各子公司其他经理层成员全部实行竞聘上岗。三是,进一步深入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在总部实施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全面契约化管理,签订任期《聘任协议书》和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严格目标考核与聘期管理。四是,巩固“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全级次落实公开招聘,总部机构长期保持只竞岗不增编。
(五)企业管理,稳妥高效、措施有力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指标任务,按月按季严格考核,捆绑业绩、兑现薪酬,促进压力向动力转化,激发经营活力。
二是,严控采购招标环节,跟进大宗物料价格行情,适时逢低锁定PET价格,规避原料大幅上涨风险,同时延续公开竞价招标做法,择优选用供应商和承运企业,确保原材料成本和物流费用长期可控,各子公司均严抓提质增效、节本降耗。
三是,严把产品质量关,主业板块修订执行矿泉水《制程质量管控标准》,对关键过程质量控制工序进行了工艺参数的调整,提升质量工艺管理水准,加强风险识别和质量追溯工作,其他各板块子公司均加强质量闭环管理、增强过程控制。
四是,严抓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教育、消防演练等多种措施,干部员工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运营安全得到良好保证。五是,加强资金管理、压降财务费率,综合借款利率较上年下降,降低了利息支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小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2.8%,较上年7.4%有所下降,且低于同期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同时,行业内部针对增量份额和存量份额同时存在着一定强度的竞争,但行业总体竞争秩序较为良性。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至2024年“饮料”产量增长率分别为0.3%、4.1%、6.3%。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公司目前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等省市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曾荣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图示如下:
(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
“泉阳泉”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品标准号为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
(二)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二)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园区园林公司,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能力,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曾荣获江苏省“扬子杯”、苏州市“园林杯”、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荣誉。拥有9个苗木生产基地,2024年新增了药用苗圃。公司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三)“霍尔茨”木门及智能家居板块霍尔茨公司在国内首家引进德国HOMAG公司先进技术与设备,致力于德式T型门生产,形成“以门为核心的门墙柜一体化”发展方向,连续获得“全国市场双承诺”即木门行业30强荣誉,曾荣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十佳木门品牌”、“十大木门品牌”、“中国门业白金奖”“中国木门原创设计金奖”“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红棉中国设计奖”等荣誉,并于2014年成为建材行业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原产地保护产品”认定的企业。产品曾用于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新机场、亚洲投资银行、北京国家大剧院、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冬奥村等重要工程。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北京生产基地、河北生产基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业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资源优势、装备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等四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资源得天独厚,成就产品优良品质公司主要产品“泉阳泉”矿泉水的水源取自长白山腹地5处优质矿泉水源,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矿泉水品牌。泉阳泉矿泉水品质天然、味道甘甜,水源地所有21大类241项指标均已达到欧盟和德国矿泉水标准,以自涌泉形式存在,涌水量四季稳定,具有可永续利用的天然优势,经原始森林地下深层火山岩玄武岩千年运移、循环、吸附、溶滤、矿化而成,泉口水温8℃,形成了“总矿化度”低、“特征矿化比”高、口感柔顺甘美的泉阳泉特色。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自有的水质检验中心被确定为省级技术中心。一流的水源水质、一流的工艺设备加上一流的标准化管理,成就了一流的产品品质。
(二)装备优势——领先装备技术,打造长远竞争力“泉阳泉”矿泉水作为长白山核心区第一个引入国际先进装备的现代化矿泉水企业,装备技术优势处于行业前列,现有五大厂区、18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线都采用德国克朗斯、法国西德乐、美国CBE、意大利萨克米、意大利西帕等国际先进装备和自动化灌装线;生产线持续维护并适时更新,目前公司的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等运营指标均呈现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品牌优势——优化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公司一贯秉持顾客第一、品质至上、全员参与的思想理念,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公司旗下各业务板块的服务与品质,做到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的精细化管控,公司自上市以来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公司旗下主要产品“泉阳泉”牌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饮料工业天然矿泉水十强企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多项荣誉,是吉林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饮用水品牌,在东北矿泉水市场拥有较高的声誉;
公司的园林板块,具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优势,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荣获国家、省、市级设计及施工奖项10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50余项,2018年被国家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在不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施工运营的能力,为客户提供全价值产业链一体化服务的园林综合服务商;
公司的木门家居产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霍尔茨”品牌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品曾被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大兴新机场、亚投行、北京冬奥村、北京环球影城、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工程选用。
(四)人才优势——专业人才团队,助力企业长久发展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能够对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判断,掌控公司发展方向及经营规划。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积极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培养了一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推行各级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优化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多维度培训体系等措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团队凝聚力,助力企业长久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790.74万元,同比增加7,590.6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210.04万元,同比增加46,997.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2万元,同比增加46,332.79万元;每股净资产1.69元,每股收益0.01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97,907,358.39 | 1,122,000,967.58 | 6.77 |
营业成本 | 815,618,005.63 | 758,194,507.02 | 7.57 |
销售费用 | 160,589,972.68 | 141,010,747.17 | 13.88 |
管理费用 | 120,384,286.57 | 133,989,744.33 | -10.15 |
财务费用 | -21,866,084.81 | 19,074,279.03 | -214.64 |
研发费用 | 14,478,953.66 | 19,037,849.29 | -23.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57,056.06 | 224,719,888.78 | -17.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277,740.36 | 103,309,840.77 | 160.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87,582.25 | -226,659,636.6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矿泉水板块的销量增加及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矿泉水板块扩大销售渠道,销售渠道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园区园林及木门家居处于行业低谷,公司采取减员降费措施,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债权提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确认利息收入3,321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发生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研发直接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末财政贴息尚未收到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转让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上年同期无发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净偿还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矿泉水 | 821,582,261.14 | 454,470,230.95 | 44.68 | 2.72 | -6.12 | 增加5.21个百分点 |
绿化工程 | 180,785,028.24 | 196,432,988.96 | -8.66 | 204.29 | 168.33 | 增加14.56个百分点 |
绿化养护 | 1,044,709.55 | 967,493.06 | 7.39 | -86.30 | -89.28 | 增加25.72个百分点 |
设计费 | 3,599,848.47 | 5,028,272.89 | -39.68 | 8.43 | -40.75 | 增加115.95个百分点 |
门业产品 | 163,500,168.24 | 138,021,811.13 | 15.58 | -32.44 | -20.83 | 减少12.38个百分点 |
其他 | 20,262,531.05 | 14,995,499.61 | 25.99 | 322.41 | 185.21 | 增加35.60个百分点 |
合计 | 1,190,774,546.69 | 809,916,296.60 | 31.98 | 6.61 | 7.36 | 减少0.4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201,995,692.38 | 143,043,747.89 | 29.18 | -30.97 | -36.21 | 增加5.82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911,371,479.33 | 596,879,881.95 | 34.51 | 37.23 | 59.54 | 减少9.16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27,896,056.65 | 19,446,256.78 | 30.29 | -43.71 | -56.95 | 增加21.43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8,485,926.07 | 7,713,668.92 | 9.10 | -17.61 | -13.17 | 减少4.65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19,097,001.18 | 15,326,780.68 | 19.74 | -28.52 | -35.19 | 增加8.26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12,901,530.92 | 15,449,765.04 | -19.75 | -76.20 | -74.65 | 减少7.31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9,026,860.16 | 12,056,195.34 | -33.56 | -53.60 | -30.67 | 减少44.18个百分点 |
合计 | 1,190,774,546.69 | 809,916,296.60 | 31.98 | 6.61 | 7.36 | 减少0.48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矿泉水 | 吨 | 1,161,746.56 | 1,123,277.79 | 163,121.00 | 11.66 | 12.09 | 83.33 |
复合门 | 樘 | 66,214.00 | 65,124.50 | 8,946.50 | -27.75 | -38.23 | 28.22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矿泉水产品 | 直接原材料 | 503,841,230.46 | 75.39 | 267,890,860.88 | 74.83 | 88.08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矿泉水产品 | 直接人工 | 26,793,848.23 | 4.01 | 19,645,238.26 | 5.49 | 36.39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矿泉水产品 | 其他直接费用 | 33,813,396.18 | 5.06 | 14,818,726.72 | 4.14 | 128.18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矿泉水产品 | 制造费用 | 103,891,027.77 | 15.54 | 55,643,663.64 | 15.54 | 86.71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园林工程 | 直接原材料 | 180,943,161.39 | 88.16 | 101,206,705.79 | 72.07 | 78.79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项目内容结构变化所致。 |
园林工程 | 直接人工 | 19,780,392.37 | 9.64 | 31,905,731.86 | 22.72 | -38.00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项目内容结构变化所致。 |
园林工程 | 其他直接费用 | 4,512,096.77 | 2.20 | 7,320,736.32 | 5.21 | -38.37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项目内容结构变化所致。 |
门业产品 | 直接原材料 | 76,816,831.21 | 63.73 | 91,784,325.38 | 65.73 | -16.31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降低所致。 |
门业产品 | 直接人工 | 21,478,473.64 | 17.82 | 24,826,837.02 | 17.78 | -13.49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降低所致。 |
门业产品 | 制造费用 | 22,239,770.42 | 18.45 | 23,020,567.09 | 16.49 | -3.39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707.9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1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9,622.3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38%。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量降低所致。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9,622.34 | 16.38 |
2 | 客户2 | 4,118.50 | 3.44 |
3 | 客户3 | 4,063.43 | 3.39 |
4 | 客户4 | 3,758.45 | 3.14 |
5 | 客户5 | 2,145.21 | 1.79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2,917.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2,857.09 | 11.53 |
2 | 供应商2 | 4,181.47 | 3.75 |
3 | 供应商3 | 2,664.55 | 2.39 |
4 | 供应商4 | 1,794.38 | 1.61 |
5 | 供应商5 | 1,419.67 | 1.27 |
其他说明:
注1:上表为公司前5名客户,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和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注2:上表为公司前5名供应商,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和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销售费用 | 160,589,972.68 | 141,010,747.17 | 19,579,225.51 | 13.88 |
管理费用 | 120,384,286.57 | 133,989,744.33 | -13,605,457.76 | -10.15 |
研发费用 | 14,478,953.66 | 19,037,849.29 | -4,558,895.63 | -23.95 |
财务费用 | -21,866,084.81 | 19,074,279.03 | -40,940,363.84 | -214.64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478,953.6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4,478,953.6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及以下 | 7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报告期 | 本期较上期增减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13,157,487.46 | 1,517,389,798.48 | -0.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29.68 | 227,651.08 | -90.89 | (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65,504.02 | 97,829,420.61 | -76.93 | (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4,565,650.86 | 904,739,844.69 | -7.7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1,997,165.98 | 247,355,641.08 | 1.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212,213.73 | 124,295,756.46 | 4.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611,634.53 | 114,335,739.16 | 15.98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416,660,000.00 | 905,000,000.00 | 56.54 | (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15,018.19 | 6,508,899.12 | -22.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5,976.88 | 18,120.00 | 1,643.80 | (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328.86 | 128,350,386.72 | -99.91 | (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483,545.21 | 39,930,674.66 | 146.64 | (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4,342,038.36 | 896,636,890.41 | 17.5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4,700,000.00 | 756,200,000.00 | -51.77 | (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8,546.79 | 5,700,000.00 | 10.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0,400,000.00 | 876,180,000.00 | -55.44 | (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173,693.92 | 81,644,938.11 | -14.0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02,435.12 | 30,734,698.56 | -59.97 | (9) |
主要变动因素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到进项税退税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财政贴息未收到所致。
(3)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转让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价款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较上期增加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期收回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项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购建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银行借款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银行借款到期较上期减少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期支付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本年未发生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62,386,637.80 | 19.79 | 503,396,959.12 | 11.64 | 71.3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转让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价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746.83 | 0.00 | 165,124,767.12 | 3.82 | -99.98 | 主要原因系本期末购买结构性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746,940.50 | 0.02 | 1,250,000.00 | 0.03 | -40.24 | 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339,805,251.61 | 7.80 | 508,025,698.21 | 11.75 | -33.1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根据协议应收账款重分类转入长期应收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47,500.00 | 0.02 | 123,400.01 | 0.00 | 505.75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3,425,368.62 | 1.69 | 25,621,014.32 | 0.59 | 186.58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财政贴息尚未收到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3,566,568.62 | 4.67 | 12,729,763.86 | 0.29 | 1,499.14 | 主要原因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8,409,995.18 | 1.57 | 33,843,462.44 | 0.78 | 102.14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增短期大额存单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31,288,340.58 | 3.01 | 16,973,018.48 | 0.39 | 673.5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根据协议应收账款重分类转入长期应收款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45,015,506.10 | 1.03 | 422,108,067.98 | 9.76 | -89.34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转让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247,238.92 | 0.92 | 143,490.92 | 0.00 | 27,948.63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根据持有目的将持有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20,999,143.26 | 0.48 | 72,801,565.57 | 1.68 | -71.16 | 主要原因系购建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建设完成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680,656.91 | 0.20 | 15,916,746.34 | 0.37 | -45.46 | 主要原因系本期苏州园区园林房屋租赁较上期减少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4,987,723.09 | 0.57 | 14,465,466.68 | 0.33 | 72.74 | 主要原因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维修改造工程较上期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 | 1,161,284,866.71 | 26.65 | 637,317,117.89 | 14.74 | 82.21 | 主要原因系本期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所致。 | |||||
长期借款 | 537,000,000.00 | 12.42 | -100.00 | 主要原因系本期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租赁负债 | 7,247,904.78 | 0.17 | 15,801,343.99 | 0.37 | -54.13 | 主要原因系本期苏州园区园林房屋租赁较上期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5,000,000.00 | 0.11 | 10,466,229.71 | 0.24 | -52.23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8,663.80 | 0.03 | 2,387,511.93 | 0.06 | -45.19 | 主要原因系本期租赁房屋租赁负债的递延所得税影响较上期减少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584,816.01 | 法院冻结及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61,427,535.13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239,583.89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302,000.00 | 股权质押 |
合计 | 186,553,935.03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布局和趋势”。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剥离非主营资产,聚焦主业发展,着力提升天然矿泉水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已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了参股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计37%股权,两家受让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嘉达商贸有限公司和长春市月笙商贸有限公司已登记为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全额股权转让款33,966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5、2024-067、2024-068)。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2日,现有注册资本14,736.1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60,745.66万元,占其总股本的80.05%。主要经营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白酒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除外);仓储保管、配送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与租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7,555.22万元,净资产为120,951.20万元,2024年净利润15,456.27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2,372.75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现有注册资本22,02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78,669.14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承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古典园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假山堆砌、土方施工、电脑业务、多媒体阅览,市政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花卉、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0,426.57万元,净资产为40,141.13万元,2024年净利润-5,778.9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5,778.98万元。
③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现有注册资本9,9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9,9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不含零售)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建筑材料;委托加工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429.92万元,净资产为18,880.13万元,2024年净利润-1,599.5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599.50万元。
④控股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现有注册资本2,042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51.02%。主要经营蜂产品(蜂王浆、蜂蜜、蜂花粉)生产,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生产,土特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日总资产为1,690.90万元,净资产为-8,184.25万元,2024年净利润-468.61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39.09万元。
⑤全资子公司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3日,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食品、饮料、酒类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服务;农、林产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日用品、园艺机具、五金交电经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苗木、花卉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清洁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制作;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软件研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52.70万元,净资产为-1,463.19万元,2024年净利润-103.4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03.48万元。
⑥全资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8.12万元,净资产为532.18万元,2024年净利润-168.1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68.19万元。
⑦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
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66.51万元,净资产为4,520.76万元,2024年净利润20.1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0.19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参股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82.83万元,净资产为175.85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34.14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6.73万元。
②参股公司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9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792.04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703.38万元,净资产为10,921.72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101.7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40.68万元。
③参股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共出资225万元,持有该公司22.5%的股权。主要经营进出口贸易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72.23万元,净资产为-2,246.26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216.91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0.00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天然矿泉水行业格局和趋势
从消费需求方面分析,“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整个“包装饮用水”行业处于发展的成熟期并继续保持增长。我们认为,本行业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大体相适应的增长趋势是长期的。天然矿泉水细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相对早期阶段,天然矿泉水占包装饮用水的份额仍相对较低。根据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其应具备天然、洁净、特征矿物质或微量元素达到界限而限量指标又不得超标等特点,兼具天然和健康属性,是包装饮用水细分品类的“天花板”,属于“大健康”范畴,因而也是包装饮用水“消费升级”大趋势的受益品类。
从市场竞争格局方面分析,一是“酒、饮料和精制茶”(其中包括天然矿泉水)消费频度高、粘性大、习惯稳定,因此品牌与品牌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都有相对稳固的消费群区隔,保持良性竞争秩序是竞争博弈的最优解;二是大众消费品领域对渠道有一定的依赖度,目前无论是线下渠道还是互联网渠道都处于发展的相对成熟阶段,渠道格局相对稳定,目前成长为品牌的消费品也通常都建立起了自身的稳定渠道关系,品牌相互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渠道区隔,源头企业如果过度竞争则更多地导致利润向供应链上下游转移,因此保持良性竞争秩序是维持长期生存的理性策略选择;三是大众消费品长期持续的竞争强度是较高的,导致整个行业供应链内部的产品价值分布格局已达到自发“均衡”,消费者的支付力完全能承担现有产品价格,如果过度降价消费者反而认为产品不值得消费,销量反而可能下降,虽然2024年个别品类出现了局部价格竞争现象,但饮料产品(包括天然矿泉水)价格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8。
2.园林绿化行业格局和趋势
目前大多数园林绿化企业仍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园林绿化行业产业链包括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及园林养护等一系列的专业分工。随着市场逐步发展,行业的集中度将逐步提高,进入了以设计能力、服务水平、技术实力、品牌形象等多种指标构成的综合实力竞争阶段,技术实力、设计能力出众,业绩优秀、服务佳的综合性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整体而言,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正进一步提升。
近三年,从园林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数据看,存在多数园林企业营收、利润下滑的情况,园林行业正经历调整期,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形势较为困难。然而,随着国内大循环体系建设和经济振兴政策的实施,扩大内需、加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投资势在必行,全国生态文明、生态园林城市、公园城市、森林城市、美丽乡村、养老、文旅等不同形态的城乡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仍将是主旋律,未来行业仍有可能恢复向好。
3.木门家居行业格局和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6%,房屋竣工面积下降27.7%,给下游的木门家居行业带来巨大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在此背景下,家居企业积极探索新出路,提升产品、优化设计,实施直播带货和整装一体化模式定制家居等。同时,行业内部也面临着兼并整合的契机。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3年2月15日发布会中披露的信息,全国拥有近6亿栋城乡房屋建筑,随着平均房龄增大,旧房装修需求随之增长。未来门业家居市场总需求仍将保持增长,只是增长结构有所转变,新房相关需求减少,旧房相关需求增加。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忠诚之心、攻坚之志、务实之风”,乘产业政策之势、运改革深化之力,坚定“一主一辅”产业战略,推动“高质量”“保质量”持续发展,优化提升内部资产,创新改进业务模式,积极运用新技术成果,提升内部运行效率,强化外部市场竞争力,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贡献力量,全力塑造公司发展新阶段。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提示:本报告以下披露的2025年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因市场变化及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之间可能出现偏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主要经营目标:
2025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营业成本8.4亿元。
2.实现经营目标的主要举措:
(1)图强奋进,乘势深耕矿泉水主业
一是继续增强吉林大本营市场核心优势。要持之以恒加固核心市场优势,激励团队保持强大斗志,发挥战术创造力,进一步想方设法提高核心市场占有率,巩固提升传统强势市场的同时,要利用集团地处延边的优势,将延边市场打造为省内新的示范区。
二是大力攻坚辽宁、黑龙江两翼市场。围绕当地实际进一步创新战法的同时,更要适当加大综合营销推广投入,挖掘当地传播资源,增强宣传爆破力,助力渠道销售。
三是继续借力辐射全国市场。继续依托深度经销商在南方市场散布星星之火,充分利用电商网络推广对全国地面市场的带动作用,借助全国糖酒会平台持续招商,继续依托全国性战略大客户加强市场网络渗透。
四是快速完成增能扩产,实现产销高效协同。一方面推进核心厂区产能扩建一期20万吨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投产,另一方面在核心厂区启动建设一处生产性用房,满足厂区建筑空间增长需求。
五是继续坚持高效品牌培育模式。“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突破,加大对重点开发市场、加速成长市场和核心市场的聚焦宣传投入,同时,坚持“终端攻势”与“公关借势”相结合。
(2)危中寻机,“保质量”经营园林木门家居辅业
2024年我国房地产竣工面积萎缩幅度达到27.7%,2025年则将进一步向下游行业传导,因此预计2025年园林绿化和木门家居产业仍处于困难阶段。过去几年我们通过“保质量”发展积存了实力,2025年仍要苦练内功、提升水平,继续克服困难。
①园林板块具体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借助集团域内的相关国家建设项目资源,加强华东市场的开发,加强与央企的合作,争取获得资金有保障的工程;
二是,盯紧国家化债等政策的实施进展,找准切入点加强已完工项目的回款工作;
三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保障施工质量,运筹好现金流,确保建设中项目如期推进;
四是,继续专项开展节本降费管理改革。
②门业板块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营销策略,创新业务模式,提升营销效果;
二是,要继续坚持“保质量”发展方针,降低赊销压款风险,加强资金回笼;
三是,要继续提升内部管理,节约成本、减少浪费,挖掘内部提效机会点;
四是,要积极落实好资产优化、业务提升等专项行动。
(3)持之以恒,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一是,要按图施工,深入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高质量完成改革各项任务;
二是,要深刻领会此轮国改三年行动的主旨是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高科技新质生产力,既要在公司内部主动自我优化,又要积极探索外部整合机会。
三是,要在处于困难期的园林绿化、木门家居板块继续探索具有实际效果的改革措施,借助改革优化提升人力资源配置,并增强正向激励作用。
(4)敏捷高效,快速有序推进增产扩能项目建设
一是,推进核心厂区40万吨矿泉水一期项目(20万吨)建设;
二是,启动核心厂区一处生产性用房建设;
三是,按照发展节奏,及时推进已取得新水源的开发工作。
(5)常抓不懈,持续加强管理,落实“提质增效”
一是,要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和正向激励,提升机制效率,克服体制弊端;
二是,要继续坚持目标管理和刚性考核,围绕核心业绩指标和现金流等经营质量指标,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三是,要全面落实“高质量”经营管理总要求,优化流程、压缩层级,提升工作实效与质量;
四是,要继续坚持全面“节本降耗”,困难业务板块要“量入为出”、加强节约,工程环节更要优化设计、高效施工、降低成本,抓好大宗物料竞价采购;
五是,在“数字化”管理基础上,综合借助新技术成果,提升人均工效。
(6)严肃认真,严抓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贯彻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岗位一线;
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三是,规范设备设施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四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预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公司矿泉水业务板块与居民消费增长等息息相关,园林绿化和木门家居板块与公共基建投资、住宅建设投资及相关宏观调控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研究宏观经济动态,加强风险管理,厉行费用成本节约,有序安排资本性支出,强化流动性管理,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2、原材料价格及物流费用波动风险: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能源价格、大宗物资价格存在上涨风险,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的物流运输费用均面临上涨的风险,这些因素将对主营业务
成本与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原料市场的跟踪分析,合理安排采购合同,努力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3、股价波动风险:国际形势、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公司基本面的变化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希望投资者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自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报告期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科学高效定战略,合法合规作决策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6次董事会会议、8次监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和披露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能够有效落实和执行。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法人治理制度及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行政人事、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
本报告期,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渠道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良好企业形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现场接待机构调研、投资者电话、业绩说明会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与投资者进行多角度、多维度的沟通交流,确实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四)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通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登记等方式,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同时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审查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自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白山森工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而作出的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3.上市公司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4.承诺人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仅通过所控制的森工集团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推荐上市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行使权利,承诺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
1.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承诺人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和名义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上市公司独立开具银行账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不会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办公机构混同或经营场所混用的情形。
2.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独立拥有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白山森工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
2、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及所属除上市公司外的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实质上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实质上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3、承诺人承诺将会公允地对待下属企业,并不会利用作为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上市公司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决定或判断。
4、若因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同业竞争。
5、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输入公司证券代码检索即可 | 2024年5月16日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输入公司证券代码检索即可 | 2024年9月26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输入公司证券代码检索即可 | 2024年12月28日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长龙 | 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 | 男 | 57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王尽晖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男 | 6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37.20 | 否 | |
苑占永 | 董事 | 男 | 6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否 | |||
赵志华 | 董事 | 男 | 53 | 2022-09-23 | 2025-09-23 | 42,246,094 | 42,246,094 | 0 | 30.00 | 否 | |
丁俊杰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何建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王冠群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陈贵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36.6 | 否 | |
李志洪 | 监事 | 男 | 57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胡建荣 | 监事 | 男 | 5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李锦华 | 监事 | 男 | 56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17.77 | 否 | |
宋家奇 | 监事 | 女 | 48 | 2022-09-23 | 2025-09-23 | 20,000 | 20,000 | 0 | 15.87 | 否 |
白刚 | 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48.13 | 否 | |
王作臣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49.5 | 否 | |
王海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22-09-23 | 2024-10-11 | 4,485 | 4,485 | 0 | 36.05 | 否 | |
金明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女 | 54 | 2022-09-23 | 2024-10-11 | 0 | 0 | 0 | 43.40 | 否 | |
纪晓辉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8 | 2022-09-23 | 2024-11-20 | 0 | 0 | 0 | 29.8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2,270,579 | 42,270,579 | 0 | / | 372.10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姜长龙 | 历任三岔子林业局景山苗圃主任、景山林场场长;三岔子林业局营林公司经理、资源林政处处长;苏里南吉森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岔子林业局副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森林资源经营部部长;湾沟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 |
王尽晖 | 历任吉林警察学院教师;吉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工会主席;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吉林森工吉林森邦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苑占永 | 历任唐山建龙公司总经理;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副理事长;《矿业研究与开发》副理事长;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矿业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赵志华 | 历任苏州市吴县藏书多服公司林业站技术员;苏州市平江区绿化工程队工程科科长。现任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理事;苏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监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丁俊杰 | 历任北京广播学院教师、新闻系副主任、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何建军 | 历任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会计;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四平巨元瀚洋板式换热器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吉林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吉林省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王冠群 | 历任天津顶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郑州国华食品有限公司大区经理;郑州雪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营销副总、总经理;北京赢销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原广告研究院 |
执行院长;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陈贵海 | 历任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吉林森工集团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
李志洪 | 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内部监督处处长、副部长、部长;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吉林制材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胡建荣 | 历任吉林省湾沟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李锦华 | 历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
宋家奇 | 历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
白刚 | 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王作臣 | 历任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森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森工森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吉森丰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林省自然王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详见本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姜长龙 | 长白山森工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3-12-18 | |
森工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4-03-13 | ||
胡建荣 | 泉阳林业公司 |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09-01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苑占永 | 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03-01-01 | |
丁俊杰 | 中国传媒大学 | 教授 | 2011-01-04 |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3-23 | ||
何建军 | 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风控总监 | 2019-05-01 | |
王冠群 | 中原广告研究院 | 执行院长 | 2020-01-01 | |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6-24 |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2-05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监事会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确认发放。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兑现符合《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兑现符合 |
建议的具体情况 |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按照勤勉尽职的原则,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岗位职责要求等作为依据,根据《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支付(详见本部分“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72.10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海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离任 |
金明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离任 |
纪晓辉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离任 |
说明:
1、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辞任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同意董事会秘书金明女士因年龄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同意副总经理王海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职务的申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3、2024-054)。
2、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同意纪晓辉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8)。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1.17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1.26 | 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4.10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04.13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监事会对董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3、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2、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4、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2024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1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17、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5.2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7.3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08.09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8.30 | 1、关于拟公开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舆情管理制度》3、关于对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结论的审议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9.09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09.26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0.11 | 1、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辞任的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0.28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调整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的议案3、关于控股子公司扩产增能及技术改造的议案4、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0.3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1.20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2.11 | 1、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4.12.25 | 关于兑现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长龙 | 否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王尽晖 | 否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苑占永 | 否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赵志华 | 否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丁俊杰 | 是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何建军 | 是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王冠群 | 是 | 16 | 16 | 1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何建军、丁俊杰、王冠群、苑占永、赵志华 |
提名委员会 | 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姜长龙、王尽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冠群、丁俊杰、何建军、苑占永、赵志华 |
战略委员会 | 姜长龙、王尽晖、苑占永、赵志华、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9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认为本次提交的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4年3月26日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认为本次提交的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4年4月12日 |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8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无 |
2024年11月21日 | 关于拟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
2024年12月10日 | 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资格证照、投标文件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0月8日 | 1、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辞任的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 | 同意离任 | 无 |
2024年11月18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任的议案 | 同意离任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5日 | 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 ||
2024年5月24日 | 关于兑现2023年度独立董事、职工监事津贴的决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兑现符合《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定。 | |
2024年6月14日 | 关于聘请2023年公司经理层考核专项审计机构的决定 | ||
2024年12月24日 | 关于兑现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议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兑现符合《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2日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 战略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以上议案。 | 无 |
2024年8月8日 | 1、关于新形势下“一主一辅”战略推进措施2、关于房地产不利影响下木门家居产业发展策略调整方向 | 无 | |
2024年10月25日 | 1、关于调整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的议案2、关于控股子公司扩产增能及技术改造的议案 | 与会委员经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上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1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5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6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3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66 |
销售人员 | 615 |
技术人员 | 131 |
财务人员 | 46 |
行政人员 | 251 |
其他 | 157 |
合计 | 1,96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26 |
本科及以下 | 1,940 |
合计 | 1,96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根据经营目标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与评价。
本报告期,公司为紧密结合市场化改革需要,加强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建立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采取绩效与薪酬挂钩联动的形式,不断优化完善晋升通道,提高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实现薪酬能升能降,最大程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根据经营目标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与评价。
本报告期,公司为紧密结合市场化改革需要,加强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建立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采取绩效与薪酬挂钩联动的形式,不断优化完善晋升通道,提高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实现薪酬能升能降,最大程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具体条件、方案制定、审议程序、执行等。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0、临2024-024)。
(2)2024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1,232.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7,867,089.18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570,965.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63,296,346.26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7,867,312.20元。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根据经营目标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与评价。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自身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公司内控运行机制健全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充分、有效利用NC系统等,管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等事项,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与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体系,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02.3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子公司参与建设“美丽中国”,坚持倡导环保节能: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环境友好型的主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业务,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
2、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园林公司坚持生态环保节能设计理念与工程控制,充分运用环境美学方法成功实施了城市人文园林景观项目、生态园林景观项目和文旅园林项目,科学合理规划项目涉及的工作量、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对当地的水土、环境进行充分保护,提高项目社会效益。
3、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茨门业公司通过科技研发形成了独有的“净醛”、环保、高性能装饰面料技术,木门家居产品均按照“净醛”环保标准生产。
4、公司参股子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具有“碳汇”运作经验的节能减排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为碳资产管理及咨询、碳减排项目开发与交易、能源管理投资及运营、环境设施投资及运营、土壤修复、环境设备设施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政策信息咨询,为推广“碳减排”发挥了较好作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4.049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更新减碳生产设备及创新生产工艺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霍尔茨门业板块持续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省级绿色工厂实行动态管理,在减碳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数智化技术改造工作,选用高效低能耗设备全面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
2、持续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3、绿色供应链管理办法,并对供货商进行环保要求,有效控制原辅材料质量;
4、选用高效节能光源灯具,节水型用水器具,进行配电分区,避免水电浪费;
5、在厂区非硬化地面栽种多种北方绿化植被,提高厂区绿化率;
6、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一方面提高物资利用率,一方面避免浪费造成污染。
7、优化能源结构,使用部分绿电,降低柴油消耗量。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6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6 | 报告期内,园区园林公司始终秉持“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的理念,积极投身公益事业。2024年度,公司通过组织赞助、慈善捐赠等形式,累计向地方慈善机构、街道分会等组织捐赠126,000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展现企业担当。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10,000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园区园林公司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专业优势,深度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园区园林公司在建项目“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勐角乡莲花塘村“并蒂莲花”民俗村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是积极响应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经济振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根据已批复的《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总体策划、总体规划方案》为指导,要将沧源打造为“云南唯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范围约11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水产养殖园、特色商业设施(水榭餐厅、莲花主题民宿)、荷花种植基地、垂钓园、莲藕加工厂、电商服务区、民族团结示范园等内容。园区园林公司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旅游、产业、文化、扶贫、科技等多项功能叠加的世界佤乡田园综合体,助力云南乡村振兴。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森工集团 | 备注说明 | 无 | 否 | 无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长白山森工 | 备注说明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长白山森工 | 备注说明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长白山森工 | 备注说明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睿德嘉信、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 | 备注说明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期间 | 是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睿德嘉信、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 | 备注说明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期间 | 是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说明:
备注1:其他承诺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公司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备注2:解决关联交易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承诺人对泉阳泉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3:解决同业竞争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
2、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及所属除上市公司外的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实质上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实质上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3、承诺人承诺将会公允地对待下属企业,并不会利用作为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上市公司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决定或判断。
4、若因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同业竞争。
5、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4:其他承诺
长白山森工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而作出的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3.上市公司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4.承诺人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仅通过所控制的森工集团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推荐上市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行使权利,承诺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
1.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承诺人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和名义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上市公司独立开具银行账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不会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办公机构混同或经营场所混用的情形。
2.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独立拥有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5: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方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承诺方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如果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同意赔偿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的相应损失。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吉林森工股东或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6:解决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的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发生合理、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与吉林森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吉林森工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部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吉林森工及吉林森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承诺方将对前述行为给吉林森工造成的损失向吉林森工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吉林森工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含内部控制审计) | 1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牟立娟、孙雪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 |
财务顾问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2.0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泉阳泉饮品的参股公司 | 购买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768,344.98 | 0.09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购买商品 | 蜂蜜、黑果花楸 | 市场价格 | 74,752.22 | 0.01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购买商品 | 材料 | 市场价格 | 88,392.99 | 0.01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购买商品 | 材料、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805,621.50 | 0.10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参股公司 | 出售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53,097.34 | 0.00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出售商品 | 产品 | 市场价格 | 22,371.67 | 0.00 | 货币资金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的股东 | 出售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20,191,930.70 | 1.69 | 货币资金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公司 | 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196,223,413.37 | 16.38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 | 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2,742,342.40 | 0.23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租出 | 设备 | 市场价格 | 123,619.05 | 4.02 | 货币资金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租入 | 房屋 | 市场价格 | 297,221.74 | 9.66 | 货币资金 |
合计 | / | 221,391,107.96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报告期内,公司向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物资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全年累计发生额1,737,111.69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0.87%。3.报告期内,公司向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材料、矿泉水等商品,全年累计发生额为20,267,399.71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10.13%。4.报告期内,公司向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格提供劳务,全年累计发生额198,965,755.77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39.79%。5.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出租设备,全年累计发生额123,619.05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6.18%。6.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价格向长春春城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4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45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5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园区园林公司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4)。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47,7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500 | 2023年12月7日 | 2024年3月7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否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15%至2.7% | 111.07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 | 银行理财产品 | 16,000 | 2024年4月23 | 2024年7月23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否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 | 1.05%至2.7% | 79.18 | 是 | 否 |
支行 | 日 | 日 | 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200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11月23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否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0.95%至2.4% | 65.54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8年2月8日 | 42,228.00 | 41,571.00 | 41,571.00 | 0.00 | 16,349.97 | 0.00 | 39.33 | 0.00 | 4,033.18 | 9.70 | 10,000.00 |
合计 | / | 42,228.00 | 41,571.00 | 41,571.00 | 0.00 | 16,349.97 | 0.00 | 39.33 | 0.00 | 4,033.18 | 9.70 | 1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万元,其中650.00万元承销费用已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前予以扣除并支付,7.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后予以支付,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万元,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际募集到位资金为19,171.00万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1,400.00 | 2,447.81 | 9,663.24 | 84.77 | 2024年9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结项 | 2,693.8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9,171.00 | 1,485.37 | 6,086.73 | 31.75 | 2027年09月23日 | 否 | 否 | 附说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10,000.00 | / | / | /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支付部分中介费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1,000.00 | 100.00 | 600.00 | 6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结项 | 427.62 |
合计 | / | / | / | / | 41,571.00 | 4,033.18 | 16,349.97 | / | / | / | / | / | / | / | / | 3,121.43 |
情况说明:
1、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结项情况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同意“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由20万吨调整为12.7万吨并结项,同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详见公告:2024—056、2024—070)。
2、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7)。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新增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为了更加稳妥审慎地推进项目,将项目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详见公告:临2022—053)。其中“渠道推广”实施方式进展顺利,进度正常;“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未达计划进度原因系由于公司为了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对意向合作对象进行必要的考察,采取“先经销、再参股、达到条件再控股”的步骤有序培育、逐步投资,导致在前期募集资金支出较少,待条件成熟后才能投入更多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已有1家标的公司进入“参股”阶段,待标的公司业绩达到“控股”阶段相应业绩要求后,公司再行投入更多募集资金对其进行投资收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86.7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47.00万元。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 2019年6月14日 | 取消项目 | 100,000,000.00 | 0 | 不适用 | 详见说明 | 102,188,796.52 | 详见说明 |
说明:
1、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说明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于2016年建设完成,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重组预案,拟募集配套资金10,000.00万元完成该项目设备购置等后续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到位。截至2019年5月31日,靖宇海源已使用自有资金建成一条500ml矿泉水生产线(即“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产能为25万吨/年。因矿泉水市场增长不及预期,大瓶装矿泉水的市场需求尚未成功开拓,靖宇海源以每年25万吨矿泉水的产能,可以满足未来的产品需求和销售需要,预计5年之内不会建设5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9年6月14日及2019年7月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1号、临2019-042号、临2019-043号、临2019-048号)。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22040005号),“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泉阳泉饮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31,473,865.13元。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泉阳泉饮品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1,473,865.13元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31,470,000.00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7月30日 | 16,000.00 | 2024年8月31日 | 2025年8月30日 | 0 | 否 |
2023年5月31日 | 27,500.00 | 2023年8月31日 | 2024年8月30日 | 15,200 | 否 |
其他说明
1、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7,5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3)。
2、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告:临2024—037)。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收到政府补助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5〕26号)文件,收到财政贴息资金5,062.00万元,补助资金已计入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4号)。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南航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收到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泉阳泉饮品为南联国产高端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8225.64万元,服务期限三年。主要用于中国南方航空航班用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好的品牌推广效果,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为后续全国市场开拓和战略大客户的开发夯实基础(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1号)。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及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更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关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0、临2024-051)。
(四)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情况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国金证券原委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沈明杰先生、黄靖雯女士,现因沈明杰先生工作调整原因,国金证券决定委派赵中杰先生接替沈明杰先生担任本次收购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本次收购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长白山森工收购公司的财务顾问为黄靖雯女士、赵中杰先生(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1)。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矿泉水水源探矿权的情况2024年12月26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白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探矿权出让合同》,取得了白山市抚松县圣水泉天然矿泉水探矿权,根据当地县政府文件,圣水泉可能具备年产200万吨天然矿泉水的资源量,具体资源量有待探矿后确定(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69)。
(六)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世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5)。
(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回了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1,110,698.63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4—007)。
2、2024年4月23日,公司根据2023年5月31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0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6,0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4—020)。
3、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回了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16,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791,824.66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4—034)。
4、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告:临2024—037)。
5、2024年8月23日,公司根据2023年5月31日、2024年7月30日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5,2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5,2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4—042)。
6、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回了2024年8月23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15,2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655,392.1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4—06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4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98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16,254,080 | 30.24 | 0 | 质押 | 52,000,000 | 国有法人 | |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 -7,151,900 | 44,041,631 | 6.1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志华 | 0 | 42,246,094 | 5.91 | 0 | 质押 | 17,6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朕海 | — | 6,385,258 | 0.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0 | 4,919,058 | 0.6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27,800 | 4,170,202 | 0.5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先来 | — | 3,768,900 | 0.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613,767 | 0.51 | 0 | 质押 | 2,406,333 | 国有法人 | |
冻结 | 1,207,434 | |||||||
标记 | 2,406,333 | |||||||
陈建宏 | 0 | 3,572,700 | 0.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顾崇平 | 0 | 3,118,627 | 0.4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254,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254,080 | |||||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 44,041,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41,631 |
赵志华 | 42,246,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46,094 |
李朕海 | 6,385,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5,258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4,919,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9,058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70,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0,202 |
陈先来 | 3,76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8,900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613,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3,767 |
陈建宏 | 3,5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2,700 |
顾崇平 | 3,118,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8,62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是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30.24%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持有本公司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0.93%股份。2、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永春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弟弟。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5.907%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本公司0.197%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104%股份。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说明:
1、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股份状态变动情况
(1)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84,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8)。
(2)2024年6月26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62,5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森工集团所持公司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状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1、2024-033)。
2、持股5%以上股东睿德嘉信减持股份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12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3-074)。
(2)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7,151,900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6)。
3、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持有股份状态变动及其减持情况
(1)2024年4月23日,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股份25,982,9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1)。
(2)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持有本公司25,982,983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解除司法标记25,982,983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详见公司公告:2024-022)。
(3)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1,017,01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解除司法冻结23,246,094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03%,占公司总股本的3.25%;解除标记股份16,017,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占公司总股本的2.24%(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
(4)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4年5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详见公司公告:
2024-027)。
(5)2024年5月2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13,1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8)。
(6)2024年6月1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4,0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7%,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9)。
(7)2024年6月2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0)。
(8)2024年7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7,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剩余质押股份25,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2)。
(9)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418,511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9)。
(10)2024年12月3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8,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剩余质押股份17,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1.66%,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61)。
4、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其他情况
(1)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其持有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持有的本公司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持有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被司法标记。
(2)股东李朕海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无法获取报告期增减数据。
(3)股东陈先来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无法获取报告期增减数据。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直接控股股东情况
间接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曾范涛 |
成立日期 | 1995年12月2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森林固碳服务;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木材加工;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地板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木材收购;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地板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木炭、薪柴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 |
名称
名称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姜长龙 |
成立日期 | 1994-04-28 |
主要经营业务 | 森林抚育、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植树造林;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林化产品,林业副产品、山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所需的设备材料;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中药材种植;煤炭经营;钢材、粮油收购和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服务、电子商务、非融资性担保、保险代理、典当、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人员(不包括海员)、食品加工、健康保健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森工集团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95%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林产品采集;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品牌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露营地服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养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采集(含采伐、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食品互联网销售;林木种子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草种生产经营;动物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营业性演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畜禽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长白山森工直接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61%股权,通过森工集团间接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95%股权,合计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7.56%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吕鑫 |
成立日期 | 不适用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04088号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泉阳泉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泉阳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泉阳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六)及附注五、注释47”。2024年度,泉阳泉实现营业收入119,790.74万元,其中矿泉水产品销售实现营业收入82,747.08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9.08%,绿化工程类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8,559.31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5.49%。矿泉水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对经销商的销售(买断方式)。在买断模式下,由于泉阳泉对经销商控制程度的不同,可能通过经销商囤积不合理存货、从而使泉阳泉提前确认甚至虚增收入。经销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对于绿化工程类服务,泉阳泉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关绿化工程收入,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绿化工程收入确认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于矿泉水产品销售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价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抽取部分经销商,查询经销商的工商资料,询问泉阳泉相关人员,以判断经销商与泉阳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其他收入审计程序确认当期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抽取部分泉阳泉与经销商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记账凭证、收款单据、定期对账单等资料进行检查;向经销商函证款项余额及当期销售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我们对于绿化工程类业务的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绿化工程收入及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重大绿化工程的本期完成工程量以及其相应的产值,抽样匹配其对应的成本发生情况。检查实际发生成本的合同、发票、验收单、供应商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其完成产值的合理性;检查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抽查预计总成本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中设计工程量的一致性;
(3)根据已发生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绿化工程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
(4)选取重要工程项目,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绿化工程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对工程建设方进行访谈,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5)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绿化工程相关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工进度、累计工程量产值以及累计工程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6)对重大绿化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泉阳泉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泉阳泉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十七)”及“附注五、注释4和注释9”。泉阳泉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算损失准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泉阳泉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0,205.3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6,224.84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28,679.7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24,489.38万元。对单项金额
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管理层基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单独确定信用损失。除单独确定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管理层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确定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泉阳泉的历史实际损失率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和测试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我们评估了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如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
(3)我们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和历史还款记录,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预测;
(4)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5)我们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独立测试其回收性。我们评估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
(6)我们重新计算了每类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并和管理层计算的结果进行比较,我们还检查了期后是否收回款项补充结论。
四、其他信息
泉阳泉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泉阳泉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泉阳泉管理层负责评估泉阳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泉阳泉、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泉阳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泉阳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泉阳泉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泉阳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牟立娟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孙雪情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62,386,637.80 | 503,396,959.1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3,746.83 | 165,124,767.1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46,940.50 | 1,25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339,805,251.61 | 508,025,698.2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47,500.00 | 123,400.01 |
预付款项 | 七、8 | 72,229,012.91 | 63,903,385.3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73,425,368.62 | 25,621,014.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82,432,513.84 | 171,166,206.0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041,903,618.11 | 1,132,373,246.7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03,566,568.62 | 12,729,763.8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8,409,995.18 | 33,843,462.44 |
流动资产合计 | 2,845,687,154.02 | 2,617,557,903.2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121,969,342.50 | 126,408,054.79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31,288,340.58 | 16,973,018.48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5,015,506.10 | 422,108,067.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0,247,238.92 | 143,490.9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5,851,750.00 | 65,296,15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27,494,412.30 | 122,684,700.00 |
固定资产 | 七、21 | 717,974,792.04 | 651,865,652.6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999,143.26 | 72,801,565.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680,656.91 | 15,916,746.34 |
无形资产 | 七、26 | 84,940,377.69 | 88,301,793.02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4,987,723.09 | 14,465,466.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10,068,569.47 | 93,634,963.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2,024,357.06 | 15,906,953.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11,542,209.92 | 1,706,506,623.25 | |
资产总计 | 4,357,229,363.94 | 4,324,064,526.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45,057,697.79 | 359,734,237.2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677,072,422.11 | 698,093,594.27 |
预收款项 | 七、37 | 1,531,440.34 | 1,526,726.05 |
合同负债 | 七、38 | 270,106,724.88 | 208,885,852.1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2,061,553.36 | 85,697,832.8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0,176,456.95 | 30,729,688.5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1,224,523.97 | 122,201,697.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61,284,866.71 | 637,317,117.8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4,917,124.03 | 74,820,023.22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3,432,810.14 | 2,219,006,769.9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3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247,904.78 | 15,801,343.99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000,000.00 | 10,466,229.7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0,526,561.35 | 49,234,884.73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843,976.45 | 16,976,552.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308,663.80 | 2,387,511.9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82,809,644.67 | 95,151,402.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736,751.05 | 727,017,924.63 | |
负债合计 | 2,938,169,561.19 | 2,946,024,694.6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85,798,562.68 | 1,773,762,192.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0,161.59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630,626.54 | 1,630,626.54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77,867,089.18 | -1,484,008,321.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1,234,633.36 | 1,193,026,868.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7,825,169.39 | 185,012,963.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9,059,802.75 | 1,378,039,831.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57,229,363.94 | 4,324,064,526.46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4,367,342.35 | 201,232,833.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5,124,767.1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331.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0,000.00 | 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62,574,327.82 | 644,716,308.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083,265.95 | 4,525,982.9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46,294.5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076,608.98 | 118,970.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3,151,545.10 | 1,015,835,488.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281,089,094.85 | 1,658,394,403.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103,748.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90,519.99 | 4,923,100.00 | |
固定资产 | 36,672,288.32 | 40,597,507.7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227.05 | 20,058.9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532.06 | 21,532.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4,094,410.27 | 1,703,956,602.25 | |
资产总计 | 2,807,245,955.37 | 2,719,792,090.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527,072.79 | 324,184,431.6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418,678.84 | 8,947,400.86 | |
预收款项 | 396,897.97 | 268,564.63 | |
合同负债 | 1,161,000.5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12,861.53 | 33,545,196.04 | |
应交税费 | 1,057,226.04 | 692,447.30 | |
其他应付款 | 335,345,760.88 | 207,866,805.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8,762,082.81 | 633,196,020.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930.0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42,520,580.86 | 1,210,012,797.0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3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394,323.9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9,234,884.73 | 49,234,884.73 | |
递延收益 | 156,215.89 | 281,215.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391,100.62 | 591,910,424.48 | |
负债合计 | 1,891,911,681.48 | 1,801,923,221.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90,875,173.68 | 2,078,838,803.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84,040.68 | 684,040.68 | |
盈余公积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
未分配利润 | -2,077,867,312.20 | -2,063,296,34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5,334,273.89 | 917,868,869.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07,245,955.37 | 2,719,792,090.80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97,907,358.39 | 1,122,000,967.5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197,907,358.39 | 1,122,000,967.5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14,736,675.38 | 1,093,830,421.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15,618,005.63 | 758,194,507.0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531,541.65 | 22,523,294.49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0,589,972.68 | 141,010,747.1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0,384,286.57 | 133,989,744.3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478,953.66 | 19,037,849.29 |
财务费用 | 七、66 | -21,866,084.81 | 19,074,279.0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22,062.99 | 28,944,094.69 | |
利息收入 | 38,196,913.13 | 5,461,483.1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169,913.10 | 6,192,069.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091,011.09 | 16,683,321.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4,993.94 | 8,418,639.2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70,388.47 | -17,221,208.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0,285,695.77 | 22,446,878.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771,041.51 | -474,517,300.9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3,857.21 | 366,306.0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100,421.68 | -417,879,387.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2,222.07 | 2,446,295.3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903,436.24 | 2,409,186.5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309,207.51 | -417,842,278.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371,668.74 | 13,488,698.2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937,538.77 | -431,330,977.1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937,538.77 | -432,807,709.7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76,732.62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41,232.57 | -457,186,658.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96,306.20 | 25,855,681.8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161.5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161.5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161.5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30,161.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967,700.36 | -431,330,977.1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71,394.16 | -457,186,658.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796,306.20 | 25,855,681.8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6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64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7,749,734.55 | 68,490,190.0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8,251,770.13 | 58,498,033.68 |
税金及附加 | 1,229,669.53 | 1,929,943.33 | |
销售费用 | 597,397.09 | 310,942.88 | |
管理费用 | 39,801,547.45 | 48,797,336.9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619,963.99 | 1,454,906.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89,833.18 | 28,987,139.46 | |
利息收入 | 20,907,538.62 | 22,625,844.89 | |
加:其他收益 | 239,647.91 | 182,237.7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8,766,547.01 | 56,478,345.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7,740.70 | 4,864,693.0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5,222.99 | -2,378,519.7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4,198.70 | 66,338,951.6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1,090.52 | -379,453,751.8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12,375.93 | -301,333,710.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001.78 | 797,288.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591.79 | 112,591.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570,965.94 | -300,649,012.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70,965.94 | -300,649,012.6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70,965.94 | -300,649,012.6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570,965.94 | -300,649,012.6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4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42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13,157,487.46 | 1,517,389,798.4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29.68 | 227,651.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565,504.02 | 97,829,420.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5,743,721.16 | 1,615,446,870.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4,565,650.86 | 904,739,844.6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1,997,165.98 | 247,355,641.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212,213.73 | 124,295,756.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2,611,634.53 | 114,335,739.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9,386,665.10 | 1,390,726,981.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57,056.06 | 224,719,888.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16,660,000.00 | 9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15,018.19 | 6,508,899.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5,976.88 | 18,12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2,328.86 | 128,350,386.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2,103,323.93 | 1,039,877,405.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483,545.21 | 39,930,674.6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4,342,038.36 | 896,636,890.4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2,825,583.57 | 936,567,565.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277,740.36 | 103,309,840.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4,700,000.00 | 756,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288,546.79 | 5,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0,988,546.79 | 761,9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0,400,000.00 | 876,1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0,173,693.92 | 81,644,938.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984,100.00 | 6,440,505.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302,435.12 | 30,734,698.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876,129.04 | 988,559,636.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87,582.25 | -226,659,636.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3,747,214.17 | 101,370,092.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1,054,607.62 | 399,684,514.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4,801,821.79 | 501,054,607.62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364,884.37 | 72,843,033.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586,819.70 | 65,366,637.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951,704.07 | 138,209,671.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374,791.43 | 44,858,185.9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709,439.40 | 46,202,331.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1,635.22 | 5,983,051.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299,251.91 | 10,599,733.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485,117.96 | 107,643,303.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66,586.11 | 30,566,367.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6,660,000.00 | 42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553,815.44 | 111,324,944.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617.00 | 1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350,386.7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4,237,432.44 | 664,685,330.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05,681.82 | 2,791,707.2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3,786,438.36 | 49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4,492,120.18 | 497,791,707.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745,312.26 | 166,893,623.6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0,200,000.00 | 834,710,875.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200,000.00 | 834,710,87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4,900,000.00 | 1,007,366,8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2,837,389.25 | 77,655,516.8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0,000.00 | 5,54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277,389.25 | 1,090,562,316.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77,389.25 | -255,851,441.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9,134,509.12 | -58,391,450.3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0,332,833.23 | 258,724,283.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9,467,342.35 | 200,332,833.23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3,762,192.13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484,008,321.75 | 1,193,026,868.65 | 185,012,963.19 | 1,378,039,831.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1,773,762,192.13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484,008,321.75 | 1,193,026,868.65 | 185,012,963.19 | 1,378,039,831.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2,036,370.55 | 30,161.59 | 6,141,232.57 | 18,207,764.71 | 22,812,206.20 | 41,019,970.9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61.59 | 6,141,232.57 | 6,171,394.16 | 28,796,306.20 | 34,967,700.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2,197.00 | 902,197.00 | 902,197.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02,197.00 | 902,197.00 | 902,197.00 | |||||||
(三)利润分配 | -5,984,100.00 | -5,984,1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84,100.00 | -5,984,1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134,173.55 | 11,134,173.55 | 11,134,173.5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85,798,562.68 | 30,161.59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477,867,089.18 | 1,211,234,633.36 | 207,825,169.39 | 1,419,059,802.7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27,063,305.80 | 1,650,289,764.11 | 165,947,100.54 | 1,816,236,864.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27,063,305.80 | 1,650,289,764.11 | 165,947,100.54 | 1,816,236,864.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317,879.51 | -456,945,015.95 | -457,262,895.46 | 19,065,862.65 | -438,197,032.81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7,186,658.98 | -457,186,658.98 | 25,855,681.87 | -431,330,977.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84,100.00 | -6,784,1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84,100.00 | -6,784,1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17,879.51 | 241,643.03 | -76,236.48 | -5,719.22 | -81,955.7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3,762,192.13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484,008,321.75 | 1,193,026,868.65 | 185,012,963.19 | 1,378,039,831.84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2,063,296,346.26 | 917,868,869.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2,063,296,346.26 | 917,868,869.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36,370.55 | -14,570,965.94 | -2,534,595.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70,965.94 | -14,570,965.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2,197.00 | 902,197.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02,197.00 | 902,197.00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134,173.55 | 11,134,173.5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90,875,173.68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2,077,867,312.20 | 915,334,273.89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762,647,333.59 | 1,218,517,881.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762,647,333.59 | 1,218,517,881.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649,012.67 | -300,649,012.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0,649,012.67 | -300,649,012.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2,063,296,346.26 | 917,868,869.28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98)47号文批准,由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为独家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4000号。公司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425994U。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190号文和证监发字(1998)19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000,000股,并于1998年10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000,000元,股数为285,000,000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200,000,000股,社会公众持有85,000,000股。
2000年12月11日至2000年12月22日,本公司实施了以1999年末总股数28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其中:国有法人股东承诺放弃配股权,共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5,500,000股,本公司总股数增至310,500,000股。
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6号文《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向森工集团发行50,630,965股、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嘉信”)发行39,379,639股、向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以下简称“泉阳林业局”)发行3,783,891股股份、向赵志华发行58,350,742股、向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集虹”)发行24,602,332股、向陈爱莉发行1,945,026股、向赵永春发行149,618股购买相关资产,合计发行178,842,213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数增至489,342,213股。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2018年2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2,100,000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551,442,213.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51,442,213.00元。
2018年5月18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以总股数551,442,21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65,432,6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数变更为716,874,87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16,874,877.00元。
根据《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志华、陈爱莉及赵永春之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诺方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返还持股期间的现金分红25,746.26元。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后,发布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司2020-074号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以1元对价回购上述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并已经过户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赵
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已完成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后,公司股份为715,197,812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为715,197,812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门业产品、矿泉水、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工程施工、园林设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饮料、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不含地条钢)、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三、(十六))、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三、(十一)、(十三)、(十四)、
(十七))、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三、(二十三)、(二十八))、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三、(三十六))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收入确认
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1)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估价委员会每季度向本公司董事会呈报其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公允价值中披露。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应收款项的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50%以上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30%以上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个类型的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合同变更 | 变更/调整金额占原合同金额30%以上,且对本期收入影响金额占本期收入总额5%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有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主要由信誉良好企业承兑,且根据历史经验,未出现过重大违约情况。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未到期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应收工程款组合1 | 政府类/国有企业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应收工程款组合2 | 其他客户类型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除低风险组合和应收工程款组合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应收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类别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合同履约成本、未结算工程项目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消耗性生物资产具体计价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六)生物资产。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如果工程项目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
对以上测试未减值的项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在建未完工项目按合同约定有收款权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1 | 政府类/国有企业类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组合名称 | 客户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2 | 其他客户类型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低风险组合 | 全部客户类型 | 未到期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其他合同资产 | 全部客户类型 | 除上述以外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子公司享有的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4)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3.00、5.00 | 2.11-19.4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00、5.00 | 4.75-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00、5.00 | 4.75-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00、5.00 | 9.50-24.25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生物资产分类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圃。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生物资产初始计量公司取得的生物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后续支出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库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生物资产处置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生物资产转变用途后的成本按转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生物资产出售、毁损、盘亏时,将其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4.生物资产减值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采矿权、特许资质、商标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年-50年 | 土地使用证剩余年限 |
专利权 | 10年-18年7个月 | 预计使用年限 |
计算机软件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采矿权 | 10年-25年7个月 | 采矿权证剩余年限 |
商标权 | 3年5个月 | 预计使用年限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刀具模具 | 3-10年 | 刀具模具 |
办公楼装饰 | 5-8年 | 办公楼装饰 |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铁路专用线 | 10年 | 铁路专用线 |
食堂装修 | 5年 | 食堂装修 |
贮木场铁路道口房 | 5年 | 贮木场铁路道口房 |
托盘 | 10年 | 托盘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木门产品销售
(2)矿泉水销售
(3)绿化工程类业务
(4)林化产品销售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项目 | 收入确认时点 |
人造板产品销售 | ①送货方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②发货方式,客户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 |
木门产品销售 | ①零售方式,客户安装完毕并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②经销方式,于经销商或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③工程承包方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
林化产品销售 | 采用送货方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
矿泉水销售 | 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字验收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建造服务,因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养护收入,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签订工程项目时,同时约定对该项目工程提供一定期间的养护,养护费一般为工程项目金额的2%-5%,公司将该类养护收入与相关工程项目收入统一归口工程施工收入;第二类是单独签订的养护合同,这类合同以经客户确认的养护劳务作为收入的确认,即按照养护合同金额及养护期,按面积分摊至每月确认养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
报。
2.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五、注释37.递延收益、注释75.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十七)和(三十四)。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重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注:(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日”)解释17号。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日”)解释18号。执行解释18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 |
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收入 | 9% | |
房屋租赁应税收入 | 5%、9% | |
简易计税方法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资源税 |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 按应税产品销售量每立方米12元计缴 |
注1:增值税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的借款利息收入、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的绿化养护收入按6%计算销项税额;园区园林的绿化工程收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霍尔茨”)和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门业分公司”)的安装服务收入按9%计算销项税额;其余产品均按销售收入的13%计算销项税额。
(2)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和北京门业分公司出租房屋收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5%计缴增值税;园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老项目、清包工项目及甲方提供主材料项目同属于简易征收范围,征收率为3%。
注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1)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3%、2%的税费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公司如下:本公司之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土特产”)、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溯森”)、北京门业分公司、北京霍尔茨、泉阳泉饮品及其子公司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2)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3%、2%的税费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公司如下:本公司之子公司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霍尔茨”)、泉阳泉(北京)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3)除上述公司外的本公司及其他分、子公司均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3%、2%的税、费率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 | 15%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5%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20日,北京霍尔茨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8153,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北京霍尔茨自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1年11月3日,永清霍尔茨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3002775,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永清霍尔茨自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2年11月29日,泉阳泉饮品取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2000704,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3年12月13日,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17152,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泉阳泉(北京)饮品销售有限公司和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按此优惠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批准园区园林销售自己种植的苗木免征增值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批准园区园林苗木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138.08 | 57,943.22 |
银行存款 | 861,361,794.63 | 500,648,685.69 |
其他货币资金 | 1,008,705.09 | 2,690,330.2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62,386,637.80 | 503,396,959.1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保证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1,442,351.50 | |
诉讼冻结 | 4,622,286.98 | |
久悬户冻结 | 425,755.27 | |
共管账户 | 1,636,773.76 | |
合计 | 7,584,816.01 | 2,342,351.50 |
(1)期末受限资金为7,584,816.01元,其中有900,000.00元为本公司的短期借款保证金,有4,622,286.98元为法院冻结金额,详见本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有425,755.27元为久悬户冻结金额,有1,636,773.76元为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园林与其供应商间的共管账户。
(2)期初受限资金为2,342,351.50元,其中1,442,351.50元为本公司子公司北京霍尔茨与客户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限内资金使用受限,另外900,000.00元为本
公司的短期借款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5,124,767.12 |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65,124,767.12 | / | |
其他 | 33,746.83 | / | |
合计 | 33,746.83 | 165,124,767.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46,940.50 | 85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400,000.00 | |
合计 | 746,940.50 | 1,25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6,940.50 | 100.00 | 746,940.50 | 1,250,000.00 | 100.00 | 1,25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46,940.50 | 100.00 | 746,940.50 | 850,000.00 | 68.00 | 85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0,000.00 | 32.00 | 400,000.00 | |||||||
合计 | 746,940.50 | 100.00 | / | 746,940.50 | 1,250,000.00 | 100.00 | / | 1,25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49,343,141.89 | 100,124,303.45 |
0.5-1年 | 5,670,345.70 | 11,765,846.22 |
1年以内小计 | 55,013,487.59 | 111,890,149.67 |
1至2年 | 52,516,724.72 | 122,360,387.75 |
2至3年 | 80,464,486.56 | 205,506,205.94 |
3年以上 | 169,237,920.24 | 143,259,288.09 |
4至5年 | 72,357,747.61 | 80,575,317.30 |
5年以上 | 72,463,281.60 | 13,257,157.63 |
合计 | 502,053,648.32 | 676,848,506.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947,219.78 | 5.17 | 25,947,219.78 | 100.00 | 25,958,623.36 | 3.84 | 25,958,623.3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6,106,428.54 | 94.83 | 136,301,176.93 | 28.63 | 339,805,251.61 | 650,889,883.02 | 96.16 | 142,864,184.81 | 21.95 | 508,025,698.21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66,308,852.10 | 13.21 | 28,423,937.11 | 42.87 | 37,884,914.99 | 53,185,611.46 | 7.86 | 21,714,717.25 | 40.83 | 31,470,894.21 |
应收工程款组合1 | 383,281,514.28 | 76.34 | 94,148,810.13 | 24.56 | 289,132,704.15 | 576,373,441.80 | 85.15 | 113,737,806.03 | 19.73 | 462,635,635.77 |
应收工程款组合2 | 23,400,525.70 | 4.66 | 13,728,429.69 | 58.67 | 9,672,096.01 | 20,311,607.76 | 3.00 | 7,411,661.53 | 36.49 | 12,899,946.23 |
低风险组合 | 3,115,536.46 | 0.62 | 3,115,536.46 | 1,019,222.00 | 0.15 | 1,019,222.00 | ||||
合计 | 502,053,648.32 | 100.00 | 162,248,396.71 | 32.32 | 339,805,251.61 | 676,848,506.38 | 100.00 | 168,822,808.17 | 24.94 | 508,025,698.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榕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123,520.85 | 12,123,520.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3,395,221.01 | 3,395,22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佰霖木业有限公司 | 2,196,461.61 | 2,196,461.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高山堂经贸有限公司 | 1,297,083.30 | 1,297,083.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市佳兆业上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42,687.83 | 742,687.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春堂 | 681,910.00 | 681,91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春销售处 | 600,232.88 | 600,232.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刘景坤 | 553,511.20 | 553,51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伟 | 545,632.30 | 545,632.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孟庆波 | 524,264.22 | 524,264.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 | 404,908.55 | 404,908.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林军 | 351,956.03 | 351,956.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威尼信门窗有限公司 | 279,160.69 | 279,160.6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吉丰铭木有限公司 | 238,735.07 | 238,735.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销售处 | 213,912.58 | 213,912.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1,798,021.66 | 1,798,021.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5,947,219.78 | 25,947,219.7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其他”合计金额1,798,021.66元为单笔金额小于上述披露的15家以外的汇总金额。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 | 21,292,594.43 | ||
0.5-1年 | 4,828,395.70 | 241,419.79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6,120,990.13 | 241,419.79 | |
1-2年 | 8,300,702.19 | 1,660,140.44 | 20.00 |
2-3年 | 10,729,565.79 | 5,364,782.89 | 50.00 |
3年以上 | 21,157,593.99 | 21,157,593.99 | 100.00 |
合计 | 66,308,852.10 | 28,423,937.11 | 42.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242,051.00 | 1,212,102.55 | 5.00 |
1-2年 | 41,442,170.04 | 4,144,217.00 | 10.00 |
2-3年 | 64,866,974.09 | 12,973,394.82 | 20.00 |
3年以上 | 252,730,319.15 | 75,819,095.76 | 30.00 |
合计 | 383,281,514.28 | 94,148,810.13 | 24.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34,910.00 | 76,745.50 | 5.00 |
1-2年 | 1,268,793.99 | 126,879.40 | 10.00 |
2-3年 | 170,833.34 | 34,166.67 | 20.00 |
3-4年 | 3,342,096.62 | 1,002,628.99 | 30.00 |
4-5年 | 9,191,765.27 | 4,595,882.65 | 50.00 |
5年以上 | 7,892,126.48 | 7,892,126.48 | 100.00 |
合计 | 23,400,525.70 | 13,728,429.69 | 58.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115,536.46 | ||
合计 | 3,115,536.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25,958,623.36 | 1,370,884.81 | 1,382,288.39 | 25,947,219.78 |
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2,864,184.81 | 48,183,413.00 | 738,558.94 | -54,007,861.94 | 136,301,176.93 | |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 21,714,717.25 | 7,447,778.80 | 738,558.94 | 28,423,937.11 | ||
应收工程款组合1 | 113,737,806.03 | 34,418,866.04 | -54,007,861.94 | 94,148,810.13 | ||
应收工程款组合2 | 7,411,661.53 | 6,316,768.16 | 13,728,429.69 | |||
合计 | 168,822,808.17 | 49,554,297.81 | 1,382,288.39 | 738,558.94 | -54,007,861.94 | 162,248,396.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北京威尼信门窗有限公司 | 511,085.21 | 债务重组 | 债务重组 | 单项计提 |
西安胤博置业有限公司 | 871,203.18 | 债务重组 | 债务重组 | 单项计提 |
合计 | 1,382,288.39 | / | / | / |
其他说明:
注:其他变动-54,007,861.91元为以前年度计提工程款坏账准备,根据协议本期转入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38,558.9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 |
性质 | 联交易产生 | ||||
原沈阳分公司 | 货款 | 466,429.32 | 2008年以前形成,多年挂账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否 |
其他 | 货款 | 272,129.62 | 2008年以前形成,多年挂账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738,558.9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其他”合计金额272,129.62元为单笔金额小于上述披露的1家以外的汇总金额。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159,929,312.79 | 642,677,105.63 | 802,606,418.42 | 44.87 | 167,213,736.95 |
合计 | 159,929,312.79 | 642,677,105.63 | 802,606,418.42 | 44.87 | 167,213,736.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未完工项目 | 621,068,473.26 | 113,974,089.77 | 507,094,383.49 | 641,914,763.95 | 113,183,539.70 | 528,731,224.25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633,665,149.12 | 122,382,872.90 | 511,282,276.22 | 691,901,518.32 | 130,684,015.88 | 561,217,502.44 |
其他 | 32,063,828.71 | 8,536,870.31 | 23,526,958.40 | 52,221,838.94 | 9,797,318.91 | 42,424,520.03 |
合计 | 1,286,797,451.09 | 244,893,832.98 | 1,041,903,618.11 | 1,386,038,121.21 | 253,664,874.49 | 1,132,373,246.7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5,252.63 | 0.01 | 75,252.6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6,722,198.46 | 99.99 | 244,818,580.35 | 19.03 | 1,041,903,618.11 | |||||
其中: | ||||||||||
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621,068,473.26 | 48.26 | 113,974,089.77 | 18.35 | 507,094,383.49 | 638,376,625.11 | 46.06 | 113,183,539.70 | 17.73 | 525,193,085.41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1 | 585,749,471.75 | 45.52 | 100,126,661.66 | 17.09 | 485,622,810.09 | 680,268,473.31 | 49.08 | 127,820,686.08 | 18.79 | 552,447,787.23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2 | 47,915,677.37 | 3.72 | 22,256,211.24 | 46.45 | 25,659,466.13 | 11,633,045.01 | 0.84 | 2,863,329.80 | 24.61 | 8,769,715.21 |
其他合同资产组合 | 30,080,630.06 | 2.34 | 8,461,617.68 | 28.13 | 21,619,012.38 | 52,221,838.94 | 3.76 | 9,797,318.91 | 18.76 | 42,424,520.03 |
低风险组合 | 1,907,946.02 | 0.15 | 1,907,946.02 | 3,538,138.84 | 0.26 | 3,538,138.84 |
合计 | 1,286,797,451.09 | 100.00 | 244,893,832.98 | 19.03 | 1,041,903,618.11 | 1,386,038,121.21 | 100.00 | 253,664,874.49 | 18.30 | 1,132,373,246.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威尼信门窗有限公司 | 75,252.63 | 75,252.6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5,252.63 | 75,252.6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685,247.80 | 2,568,524.78 | 10.00 |
超合同建设期一年以上 | 595,383,225.46 | 111,405,564.99 | 18.71 |
合计 | 621,068,473.26 | 113,974,089.77 | 18.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年以内 | 164,364,140.89 | 16,436,414.09 | 10.00 |
2-3年 | 11,736,372.00 | 1,760,455.80 | 15.00 |
3年以上 | 409,648,958.86 | 81,929,791.77 | 20.00 |
合计 | 585,749,471.75 | 100,126,661.66 | 17.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1-2年 | 7,873,487.17 | 1,181,023.07 | 15.00 |
2-3年 | |||
3-4年 | 411,523.74 | 102,880.94 | 25.00 |
4-5年 | 94,356.50 | 28,306.95 | 30.00 |
6-7年 | 37,184,619.36 | 18,592,309.68 | 50.00 |
7年以上 | 2,351,690.60 | 2,351,690.60 | 100.00 |
合计 | 47,915,677.37 | 22,256,211.24 | 46.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合同资产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 | 6,198,800.59 | ||
0.5-1年 | 497,571.90 | 24,878.60 | 5.00 |
1-2年 | 13,569,683.50 | 2,713,936.70 | 20.00 |
2-3年 | 8,183,543.39 | 4,091,771.70 | 50.00 |
3年以上 | 1,631,030.68 | 1,631,030.68 | 100.00 |
合计 | 30,080,630.06 | 8,461,617.68 | 28.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07,946.02 | ||
合计 | 1,907,946.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75,252.63 | 75,252.63 |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243,867,555.58 | -7,510,592.91 | 236,356,962.67 | ||||
其中: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113,183,539.70 | 790,550.07 | 113,974,089.77 |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1 | 127,820,686.08 | -27,694,024.42 | 100,126,661.66 |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2 | 2,863,329.80 | 19,392,881.44 | 22,256,211.24 | ||||
其他合同资产组合 | 9,797,318.91 | -1,335,701.23 | 8,461,617.68 | ||||
合计 | 253,664,874.49 | -8,771,041.51 | 244,893,832.9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7,500.00 | 123,400.01 |
合计 | 747,500.00 | 123,400.0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7,500.00 | 100.00 | 747,500.00 | 123,400.01 | 100.00 | 123,400.01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47,500.00 | 100.00 | 747,500.00 | 123,400.01 | 100.00 | 123,400.01 | ||||
合计 | 747,500.00 | 100.00 | / | 747,500.00 | 123,400.01 | 100.00 | / | 123,400.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9,527,810.84 | 96.26 | 59,846,470.79 | 93.64 |
1至2年 | 328,583.50 | 0.45 | 572,127.00 | 0.90 |
2至3年 | 174,930.83 | 0.24 | 2,292,233.49 | 3.59 |
3年以上 | 2,197,687.74 | 3.05 | 1,192,554.06 | 1.87 |
合计 | 72,229,012.91 | 100.00 | 63,903,385.3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1,457,463.64 | 3年以上 | 逐步结算中 |
德玛克(长兴)注塑系统有限公司 | 688,692.60 | 3年以上 | 存在纠纷,双方未达成一致 |
广州田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98,000.00 | 3年以上 | 结算中 |
深圳市步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101,950.00 | 1-2年 | 结算中 |
合计 | 2,446,106.2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54,017,064.44 | 74.79 |
合计 | 54,017,064.44 | 74.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3,425,368.62 | 25,621,014.32 |
合计 | 73,425,368.62 | 25,621,014.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54,617,348.68 | 5,669,031.08 |
0.5-1年 | 797,705.91 | 587,229.36 |
1年以内小计 | 55,415,054.59 | 6,256,260.44 |
1至2年 | 1,333,303.29 | 15,326,843.33 |
2至3年 | 14,580,028.74 | 1,042,559.76 |
3年以上 | 77,189,024.92 | 78,033,015.85 |
合计 | 148,517,411.54 | 100,658,679.3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2,119,199.98 | 2,069,199.98 |
股权收购事项产生的孳息 | 6,474,328.77 | 6,474,328.77 |
保证金 | 16,278,126.38 | 15,945,421.47 |
备用金 | 3,329,400.87 | 3,949,731.90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58,578,682.07 | 60,578,916.90 |
垫付款项 | 6,656,431.44 | 5,921,750.09 |
押金 | 174,900.00 | 1,303,073.62 |
材料费 | 681,648.00 | 681,648.00 |
应收财政贴息 | 50,620,000.00 | |
其他各类款项 | 3,604,694.03 | 3,734,608.65 |
合计 | 148,517,411.54 | 100,658,679.38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5,035,165.06 | 2,500.00 | 75,037,665.0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4,077.86 | 174,077.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19,700.00 | 119,700.00 | ||
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5,089,542.92 | 2,500.00 | 75,092,042.9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5,037,665.06 | 54,377.86 | 75,092,042.92 | |||
合计 | 75,037,665.06 | 54,377.86 | 75,092,042.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9,7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磐石市东宁街丽江源门窗经销中心 | 往来款 | 119,700.00 | 吸收合并泉阳泉饮品形成,债务人已注销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19,70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财政贴息 | 50,620,000.00 | 34.08 | 往来款 | 0.5年以内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525,536.89 | 26.61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39,525,536.89 |
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10,353,000.00 | 6.97 | 保证金 | 2-3年 |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6,474,328.77 | 4.36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6,474,328.77 |
抚松县天祥蜂业专业合作社 | 4,128,151.43 | 2.78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4,128,151.43 |
合计 | 111,101,017.09 | 74.81 | / | / | 50,128,017.09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206,037.58 | 1,081,652.71 | 53,124,384.87 | 51,940,837.31 | 1,189,438.06 | 50,751,399.25 |
在产品 | 15,093,201.77 | 15,093,201.77 | 14,211,741.69 | 14,211,741.69 | ||
库存商品 | 98,411,604.84 | 35,068,567.99 | 63,343,036.85 | 72,287,418.82 | 35,068,567.99 | 37,218,850.83 |
周转材料 | 7,143,902.44 | 7,143,902.44 | 13,958,400.96 | 13,958,400.96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2,412,850.35 | 419,954.33 | 41,992,896.02 | 41,767,272.12 | 419,954.33 | 41,347,317.79 |
合同履约成本 | 7,583,987.97 | 7,583,987.97 | ||||
其他存货 | 1,735,091.89 | 1,735,091.89 | 6,094,507.58 | 6,094,507.58 | ||
合计 | 219,002,688.87 | 36,570,175.03 | 182,432,513.84 | 207,844,166.45 | 36,677,960.38 | 171,166,206.0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89,438.06 | 107,785.35 | 1,081,652.71 | |||
库存商品 | 35,068,567.99 | 35,068,567.9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19,954.33 | 419,954.33 | ||||
合计 | 36,677,960.38 | 107,785.35 | 36,570,175.0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注1:存货跌价准备说明本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注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07,785.35元为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30,494,219.14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3,072,349.48 | 12,729,763.86 |
合计
合计 | 203,566,568.62 | 12,729,763.8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130,494,219.14 | 130,494,219.14 | ||||
合计 | 130,494,219.14 | 130,494,219.1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 | 实际利 | 到期日 | 逾期本 |
率 | 率 | 金 |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3-11 |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3-14 |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6-17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7-25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30 | 2.30 | 2025-10-20 | |||||
合计 | 120,000,000.00 | / | / | /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异地预缴增值税 | 3,791,676.18 | 4,042,413.72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40,283,989.83 | 27,870,839.3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961,526.14 | 1,763,703.33 |
待摊房租 | 573,131.79 | 166,506.03 |
短期大额存单 | 21,799,671.24 | |
合计 | 68,409,995.18 | 33,843,462.44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121,969,342.50 | 121,969,342.50 | 126,408,054.79 | 126,408,054.79 | ||
合计 | 121,969,342.50 | 121,969,342.50 | 126,408,054.79 | 126,408,054.79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3 | 2.3 | 2027/3/20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3/11 |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6 | 2.6 | 2027/5/15 | 5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6/17 | ||
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6 | 2.6 | 2027/6/3 | 3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3/14 | ||
合计 | 12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0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提供 | 278,137,777. | 55,947,470.4 | 222,190,307. | 29,702,782.3 | 29,702,782.3 | 3.10 |
劳务 | 63 | 3 | 20 | 4 | 4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93,187,369.78 | 20,115,020.30 | 73,072,349.48 | 12,729,763.86 | 12,729,763.86 | ||
减:未确认融资收益 | 17,829,617.14 | 17,829,617.14 | |||||
合计 | 167,120,790.71 | 35,832,450.13 | 131,288,340.58 | 16,973,018.48 | 16,973,018.48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39,608.49 | 1,939,608.4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54,007,861.94 | 54,007,861.9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5,947,470.43 | 55,947,470.4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长期应收款系从应收账款转入形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其他变动为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入长期应收款进行核算。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长期应收款 | 1,939,608.49 | 54,007,861.94 | 55,947,470.43 | |||
合计 | 1,939,608.49 | 54,007,861.94 | 55,947,470.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长期应收款系从应收账款转入形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其他变动为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入长期应收款进行核算。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76,017,567.94 | 342,079,049.00 | 6,165,229.06 | -40,103,748.00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149,405.46 | -307,740.70 | 980,000.00 | 861,664.76 |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43,941,094.58 | 212,746.76 | 44,153,841.34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小计 | 422,108,067.98 | 342,079,049.00 | 6,070,235.12 | 980,000.00 | -40,103,748.00 | 45,015,506.10 | |||||
合计 | 422,108,067.98 | 342,079,049.00 | 6,070,235.12 | 980,000.00 | -40,103,748.00 | 45,015,506.10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本期公司向长春市月笙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工投资”)17%股权,转让价款15,606万元,向长春净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嘉达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森工投资20%股权,转让价款18,360万元;上述转让价款依据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瑞评报字[2024]第301255号】报告评估显示,评估森工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91,800万元。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183.05 | 79,183.05 | |||||||||
吉林森工森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307.87 | 64,307.87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40,103,748.00 | 40,103,748.00 | |||||||||
合计 | 143,490.92 | 40,247,238.92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65,851,750.00 | 65,296,150.00 |
合计 | 65,851,750.00 | 65,296,1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119,984,700.00 | 2,700,000.00 | 122,684,700.00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942,419.54 | 4,942,419.54 | ||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金额 | 35,484.23 | 35,484.23 | ||
企业合并增加 | ||||
无偿划转 | 902,197.00 | 902,197.00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796,931.03 | -273,457.44 | -1,070,388.47 | |
三、期末余额 | 125,067,869.74 | 2,426,542.56 | 127,494,412.3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41,044,207.96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41,044,207.96 |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房屋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4,942,419.54 | 出租或出售 | 总经理办公会 | 35,484.23 | |
合计 | / | 4,942,419.54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地理位置 | 建筑面积 | 报告期租金收入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幅度(%) | 公允价值变动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白山市 | 1,782.98 | 24,587.12 | 4,613,545.05 | 4,923,100.00 | -6.29 | 评估机构评估 |
房屋建筑物 | 长春市 | 11,162.68 | 565,886.82 | 84,267,313.56 | 83,134,300.00 | 1.36 | 评估机构评估 |
房屋建筑物 | 常熟市 | 473.29 | 0.00 | 4,110,885.54 | 100.00 | 评估机构评估 | |
土地使用权 | 长春市 | 297.44 | 107,614.70 | 2,426,542.56 | 2,700,000.00 | -10.13 |
本期新增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1)园区园林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确认闲置的常熟公寓七套、柳州商铺一套房屋后续将进行出租或出售,决定将上述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024年12月31日,苏州园林上述原自用房产改为出租,自固定资产转作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其公允价值人民币4,977,903.77元,超过其原账面价值人民币4,942,419.54元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收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的两处房产,上述房产属于森工集团的资本性投入。本公司后续将对上述房产进行出租或出售,将上述房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中进行核算,并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4年10月20日,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902,197.00元。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7,974,792.04 | 651,865,652.6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17,974,792.04 | 651,865,652.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5,548,633.20 | 783,799,986.93 | 24,282,234.82 | 15,596,539.84 | 1,259,227,394.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613,407.03 | 74,569,847.85 | 221,628.32 | 1,470,362.81 | 141,875,246.01 |
(1)购置 | 4,009,759.52 | 19,468,479.92 | 221,628.32 | 1,470,362.81 | 25,170,230.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706,706.75 | 49,709,293.51 | 110,416,000.2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896,940.76 | 5,392,074.42 | 6,289,015.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84,670.60 | 10,900,436.14 | 5,553,240.25 | 2,749,594.36 | 25,187,941.35 |
(1)处置或报废 | 124,580.00 | 10,900,436.14 | 221,785.29 | 2,688,974.90 | 13,935,776.33 |
(2)其他减少 | 5,860,090.60 | 5,331,454.96 | 60,619.46 | 11,252,165.02 | |
4.期末余额 | 495,177,369.63 | 847,469,398.64 | 18,950,622.89 | 14,317,308.29 | 1,375,914,699.4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1,560,050.03 | 419,913,146.49 | 19,108,118.46 | 12,537,944.93 | 603,119,259.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41,597.84 | 52,344,825.32 | 673,707.50 | 856,188.33 | 68,816,318.99 |
(1)计提 | 14,941,597.84 | 48,434,383.21 | 673,707.50 | 856,188.33 | 64,905,876.88 |
(2)其他增加 | 3,910,442.11 | 3,910,442.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6,653.86 | 10,516,361.61 | 4,108,701.96 | 2,586,436.30 | 18,238,153.73 |
(1)处置或报废 | 108,982.80 | 10,516,361.61 | 198,259.85 | 2,586,436.30 | 13,410,040.56 |
(2)其他减少 | 917,671.06 | 3,910,442.11 | 4,828,113.17 | ||
4.期末余额 | 165,474,994.01 | 461,741,610.20 | 15,673,124.00 | 10,807,696.96 | 653,697,425.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49,355.35 | 3,174,411.41 | 218,715.48 | 4,242,482.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49,355.35 | 3,174,411.41 | 218,715.48 | 4,242,482.2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8,853,020.27 | 382,553,377.03 | 3,058,783.41 | 3,509,611.33 | 717,974,792.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3,139,227.82 | 360,712,429.03 | 4,955,400.88 | 3,058,594.91 | 651,865,652.6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3,933,252.45 | 10,270,509.39 | 100,281.80 | 3,562,461.26 | |
机器设备 | 32,417,532.35 | 28,273,928.97 | 3,171,077.42 | 972,525.96 | |
办公设备 | 231,097.23 | 226,473.61 | 4,623.62 | ||
合计 | 46,581,882.03 | 38,770,911.97 | 3,271,359.22 | 4,539,610.84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0,169,637.10 | 办理中 |
合计 | 50,169,637.10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本公司将其子公司泉阳泉饮品的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吉(2020)抚松县不动产权第0004520号、吉(2020)抚松县不动产权第0005703号)-吉(2020)抚松县不动产权第0005711号),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作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8,000.00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期限24个月(2023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9日),被抵押的固定资产净值为61,427,535.13元。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999,143.26 | 72,801,565.5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999,143.26 | 72,801,565.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值准备 | |||||
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 | 67,494,648.59 | 67,494,648.59 | ||||
泉阳泉各车间扩建项目 | 468,169.82 | 468,169.82 | 3,290,916.98 | 3,290,916.98 | ||
泉阳泉水源地装饰装修维修改造工程 | 2,016,000.00 | 2,016,000.00 | ||||
泉阳泉在安装设备 | 20,530,973.44 | 20,530,973.44 | ||||
合计 | 20,999,143.26 | 20,999,143.26 | 72,801,565.57 | 72,801,565.5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 | 160,000,000.00 | 67,494,648.59 | 62,131,490.54 | 129,626,139.13 | 42.18 | 100.00 | 自有资金+筹资(国开行) | |||||
泉阳泉在安装设备 | 23,200,000.00 | 20,530,973.44 | 20,530,973.44 | 88.50 | 7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83,200,000.00 | 67,494,648.59 | 82,662,463.98 | 129,626,139.13 | 20,530,973.44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32,859.63 | 8,049,927.94 | 23,282,78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024.52 | 106,024.52 | |
租赁 | 106,024.52 | 106,024.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92,219.52 | 1,499,447.60 | 8,591,667.12 |
租赁到期 | 7,092,219.52 | 1,499,447.60 | 8,591,667.12 |
4.期末余额 | 8,140,640.11 | 6,656,504.86 | 14,797,144.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75,774.53 | 1,490,266.70 | 7,366,041.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6,415.86 | 1,532,676.37 | 3,199,092.23 |
(1)计提 | 1,666,415.86 | 1,532,676.37 | 3,199,092.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8,274.39 | 1,030,371.01 | 4,448,645.40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3,418,274.39 | 1,030,371.01 | 4,448,645.40 |
4.期末余额 | 4,123,916.00 | 1,992,572.06 | 6,116,488.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16,724.11 | 4,663,932.80 | 8,680,656.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57,085.10 | 6,559,661.24 | 15,916,746.3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5).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特许资质 | 商标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538,783.98 | 4,707,278.29 | 6,788,907.74 | 64,399,535.55 | 11,190,000.00 | 30,815.00 | 120,000.00 | 130,775,320.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2,928.44 | 1,432,928.44 | ||||||
(1)购置 | 1,432,928.44 | 1,432,928.4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971,712.42 | 4,707,278.29 | 6,788,907.74 | 64,399,535.55 | 11,190,000.00 | 30,815.00 | 120,000.00 | 132,208,249.0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047,674.94 | 4,596,952.59 | 4,170,080.02 | 18,489,527.92 | 6,123,500.00 | 30,272.07 | 15,520.00 | 42,473,527.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2,103.52 | 12,985.68 | 286,569.46 | 2,450,255.83 | 1,119,000.00 | 149.28 | 23,280.00 | 4,794,343.77 |
(1)计提 | 902,103.52 | 12,985.68 | 286,569.46 | 2,450,255.83 | 1,119,000.00 | 149.28 | 23,280.00 | 4,794,343.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949,778.46 | 4,609,938.27 | 4,456,649.48 | 20,939,783.75 | 7,242,500.00 | 30,421.35 | 38,800.00 | 47,267,871.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021,933.96 | 97,340.02 | 2,332,258.26 | 43,459,751.80 | 3,947,500.00 | 393.65 | 81,200.00 | 84,940,377.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491,109.04 | 110,325.70 | 2,618,827.72 | 45,910,007.63 | 5,066,500.00 | 542.93 | 104,480.00 | 88,301,793.0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6).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7).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7,950,902.82 | 待建设完成后一同办理 |
合计 | 7,950,902.82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3).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园区园林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
合计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4).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园区园林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
合计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5).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7).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刀具模具 | 3,784,900.14 | 75,592.92 | 1,953,579.14 | 1,906,913.92 | |
办公楼装饰 | 6,127,055.07 | 4,410,995.76 | 2,006,328.67 | 8,531,722.16 | |
铁路专用线 | 619,912.85 | 212,541.48 | 407,371.37 | ||
食堂装修 | 955,232.09 | 294,552.24 | 660,679.85 | ||
托盘 | 2,978,366.53 | 500,162.28 | 2,478,204.25 | ||
维修改造工程 | 11,979,692.09 | 976,860.55 | 11,002,831.54 | ||
合计 | 14,465,466.68 | 16,466,280.77 | 5,944,024.36 | 24,987,723.09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7,664,733.13 | 64,149,709.97 | 387,390,513.69 | 58,186,572.1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270,141.27 | 1,990,521.19 | 5,943,162.09 | 891,474.31 |
可抵扣亏损 | 119,485,160.80 | 17,922,774.12 | 72,357,985.43 | 10,949,545.17 |
公允价值变动 | 1,653,733.34 | 248,060.01 | 1,297,503.26 | 194,625.49 |
租赁负债 | 9,698,782.91 | 1,454,817.44 | 19,820,809.57 | 2,973,121.44 |
其他 | 162,017,911.63 | 24,302,686.74 | 136,264,163.81 | 20,439,624.57 |
合计 | 733,790,463.08 | 110,068,569.47 | 623,074,137.85 | 93,634,963.1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8,680,656.93 | 1,302,098.54 | 15,916,746.34 | 2,387,511.93 |
内销固定资产毛利对应折旧 | 8,284.13 | 1,242.62 | ||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 35,484.27 | 5,322.64 | ||
合计 | 8,724,425.33 | 1,308,663.80 | 15,916,746.34 | 2,387,511.9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00,811,142.96 | 656,325,911.75 |
可抵扣亏损 | 162,614,217.59 | 214,762,382.51 |
合计 | 763,425,360.55 | 871,088,294.2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4,828,999.04 | ||
2025年度 | 23,342,501.21 | 25,465,096.87 | |
2026年度 | 14,717,553.71 | 106,778,580.15 | |
2027年度 | 9,402,532.70 | 12,154,067.35 | |
2028年度 | 46,767,498.59 | 65,535,639.10 | |
2029年度 | 68,384,131.38 | ||
合计 | 162,614,217.59 | 214,762,382.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9,438,290.00 | 9,438,290.00 | 2,789,159.96 | 2,789,159.96 | ||
预付工程款 | 2,548,535.00 | 2,548,535.00 | 13,080,261.71 | 13,080,261.71 | ||
待抵扣进项税 | 21,532.06 | 21,532.06 | 21,532.06 | 21,532.06 | ||
其他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
合计 | 12,024,357.06 | 12,024,357.06 | 15,906,953.73 | 15,906,953.73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584,816.01 | 7,584,816.01 | 其他 | 冻结及保证金 | 2,342,351.50 | 2,342,351.50 | 其他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6,071,689.47 | 61,427,535.13 | 抵押 | 借款抵押 | 96,071,689.47 | 66,868,124.6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6,950,425.21 | 5,239,583.89 | 抵押 | 借款抵押 | 6,950,425.21 | 5,378,592.3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302,000.00 | 112,302,000.00 | 质押 | 股权质押 | 112,302,000.00 | 112,302,000.00 | 质押 | 股权质押 |
合计 | 222,908,930.69 | 186,553,935.03 | / | / | 217,666,466.18 | 186,891,068.49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信用借款 | 320,200,000.00 | 323,7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1,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357,697.79 | 534,237.23 |
合计 | 345,057,697.79 | 359,734,237.2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24,500,000.00元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的借款,由本公司和园区园林法定代表人赵志华在30,000,000.00元的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余额为320,200,000.00元,均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平街支行的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39,272,266.89 | 251,631,948.87 |
1至2年 | 164,089,334.82 | 95,203,297.58 |
2至3年 | 62,763,645.86 | 170,097,459.71 |
3年以上 | 310,947,174.54 | 181,160,888.11 |
合计 | 677,072,422.11 | 698,093,594.2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40,958,830.26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2 | 34,950,537.2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3 | 26,711,148.8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4 | 18,864,173.55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5 | 15,098,591.6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6 | 13,987,758.4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7 | 13,706,315.4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8 | 12,803,875.36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9 | 11,608,867.1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供应商10 | 11,520,236.9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200,210,334.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8,333.34 | |
1至2年 | ||
2至3年 | 969,581.15 | |
3年以上 | 1,403,107.00 | 557,144.90 |
合计 | 1,531,440.34 | 1,526,726.0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844,730.10 | 预收的租赁费 |
合计 | 844,730.10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门类产品货款 | 21,708,915.55 | 20,370,887.77 |
销售饮品货款、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 | 283,250,950.64 | 214,988,444.70 |
设施维护服务 | 200,000.00 |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 34,853,141.31 | 26,673,480.32 |
合计 | 270,106,724.88 | 208,885,852.1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454,740.73 | 219,976,101.89 | 221,975,717.21 | 64,455,125.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411,322.10 | 23,304,904.10 | 25,738,188.22 | 7,978,037.98 |
三、辞退福利 | 8,831,769.99 | 4,026,519.69 | 3,229,899.71 | 9,628,389.97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5,697,832.82 | 247,307,525.68 | 250,943,805.14 | 82,061,553.3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265,729.07 | 185,101,604.85 | 187,328,743.88 | 47,038,590.04 |
二、职工福利费 | 5,901,065.40 | 5,868,568.40 | 32,497.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1,949.25 | 11,642,019.56 | 11,661,324.16 | 822,644.6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79,674.74 | 10,783,360.18 | 10,806,930.19 | 756,104.73 |
工伤保险费 | 56,174.66 | 772,836.86 | 768,571.45 | 60,440.07 |
生育保险费 | 6,099.85 | 85,822.52 | 85,822.52 | 6,099.85 |
四、住房公积金 | 365,692.94 | 14,501,877.34 | 14,504,272.21 | 363,298.0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981,369.47 | 2,829,534.74 | 2,612,808.56 | 16,198,095.6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6,454,740.73 | 219,976,101.89 | 221,975,717.21 | 64,455,125.4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049,967.74 | 19,995,461.95 | 20,103,772.69 | 7,941,657.00 |
2、失业保险费 | 39,534.38 | 807,059.26 | 810,212.66 | 36,380.98 |
3、企业年金缴费 | 2,321,819.98 | 2,502,382.89 | 4,824,202.87 | |
合计 | 10,411,322.10 | 23,304,904.10 | 25,738,188.22 | 7,978,037.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147,320.37 | 6,528,007.83 |
企业所得税 | 15,475,588.55 | 17,115,743.20 |
个人所得税 | 912,735.36 | 361,209.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21,884.62 | 3,356,344.35 |
房产税 | 8,352.13 | 20,000.00 |
教育费附加 | 1,232,769.78 | 1,248,467.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2,963.00 | 841,952.32 |
土地使用税 | 15,806.25 | 10,419.98 |
资源税 | 295,190.10 | 260,633.51 |
印花税 | 339,659.74 | 238,224.77 |
防洪基金 | 589,712.46 | 714,223.44 |
其他 | 34,474.59 | 34,462.29 |
合计 | 30,176,456.95 | 30,729,688.56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1,224,523.97 | 122,201,697.80 |
合计 | 121,224,523.97 | 122,201,697.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0,224,090.16 | 10,254,042.59 |
保险费 | 1,515,282.87 | 1,290,180.42 |
公积金 | 156,677.62 | 115,520.92 |
工伤津贴 | 830,726.63 | 830,726.63 |
特困慰问金 | 1,430.00 | 1,430.00 |
返利、库房补贴等费用 | 2,620,140.00 | 2,620,140.00 |
待付费用 | 1,338,472.65 | 3,259,973.63 |
垫付运费 | 21,546,463.32 | 9,000,440.57 |
往来款 | 77,820,954.99 | 88,207,426.00 |
备用金 | 178,944.19 | 140,099.74 |
党建经费 | 2,830,129.24 | 3,958,932.84 |
企业年金 | 69,285.76 | 606,955.38 |
其他 | 2,091,926.54 | 1,915,829.08 |
合计 | 121,224,523.97 | 122,201,697.8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往来1 | 3,394,818.00 | 尚未到期 |
往来2 | 1,540,000.00 | 尚未到期 |
合计 | 4,934,818.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53,268,680.24 | 627,656,020.9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565,308.34 | 5,641,631.4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50,878.13 | 4,019,465.58 |
合计 | 1,161,284,866.71 | 637,317,117.89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84,917,124.03 | 74,820,023.22 |
合计 | 84,917,124.03 | 74,820,023.2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0 | 8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54,240,000.00 | 840,151,000.00 |
信用借款 | 718,511,000.00 | 163,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79,200,000.00 | 8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317,680.24 | 1,505,020.9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53,268,680.24 | 627,656,020.90 |
合计 | 0.00 | 537,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长期借款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254,240,000.00元,由吉林森工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余额为718,511,000.00元,其中:信用借款133,000,000.00元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的借款,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信用借款585,511,000.00元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路支行原保证贷款于2024年到期后展期形成。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余额为100,000,000.00元,为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的借款,该笔借款将泉阳泉饮品持有的位于抚松县泉阳镇东凤街23-181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借款期限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9日。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保证借款余额为79,200,000.00元,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借款,该笔借款由吉林森工集团连带责任保证,并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51%的股权进行质押,借款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5月21日。
以上关联方担保借款详见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
注2.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98,6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118,0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路支行 | 37,640,000.00 | 2022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9日 |
合计 | 254,240,000.00 |
注3.抵押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 | 20,000,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2025年10月9日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 | 60,000,0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5年10月9日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 | 10,000,000.00 | 2024年3月12日 | 2025年10月9日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 | 10,000,000.00 | 2024年4月25日 | 2025年10月9日 |
合计 | 100,000,000.00 |
注4.质押+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79,000,000.00 | 2023年12月22日 | 2025年5月21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2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合计 | 79,2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577,272.63 | 8,436,334.31 |
1-2年 | 2,878,372.57 | 4,482,412.42 |
2-3年 | 2,883,648.88 | 4,482,412.42 |
3-4年 | 1,347,564.71 | 3,054,412.42 |
4-5年 | 1,368,544.7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88,075.88 | 2,003,306.7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50,878.13 | 4,019,465.58 |
合计 | 7,247,904.78 | 15,801,343.99 |
其他说明:
注: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629,955.85元。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000,000.00 | 10,466,229.71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000,000.00 | 10,466,229.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注1) | 5,560,000.00 | 11,100,000.00 |
国开基金固定收益(注2) | 72,645.34 | 175,933.34 |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产业扶贫合作项目资金 | 5,000,000.00 | 7,000,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7,337.00 | 2,168,072.2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565,308.34 | 5,641,631.41 |
合计 | 5,000,000.00 | 10,466,229.71 |
其他说明:
注1:国开基金以49,880,000.00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基金有权要求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其持有的泉阳泉股权。投资期限
为10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基金按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取得投资收益。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49,880,000.00元作为长期应付款核算,本年已支付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5,540,000.00元,余额为5,560,000.00元。
注2:国开基金固定收益系根据以上协议及事项提取的应支付给国开基金的固定收益。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 49,234,884.73 | 49,234,884.73 | |
未决诉讼 | 1,291,676.62 | ||
合计 | 50,526,561.35 | 49,234,884.7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原告方上海国敏物流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6月16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拖欠的仓储费及逾期利息,本公司为第二被告人,根据律师提供资料判断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很可能败诉,计提了1,291,676.62元未决诉讼赔偿。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6,976,552.10 | 2,833,600.00 | 1,966,175.65 | 17,843,976.45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16,976,552.10 | 2,833,600.00 | 1,966,175.65 | 17,843,976.4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82,809,644.67 | 95,151,402.17 |
合计 | 82,809,644.67 | 95,151,402.17 |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31,752,274.27 | 1,731,752,274.2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893,115.86 | 12,036,370.55 | 33,929,486.41 | |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 20,116,802.00 | 20,116,802.00 | ||
合计 | 1,773,762,192.13 | 12,036,370.55 | 1,785,798,562.6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按评估价值入账吉林省林业进出口公司无偿划转两处房产增加其他资本公积902,197.00元;(2)本期出售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工投资”)37%股权,剩余4.3686%股权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进行核算,在终止采用权益法对森工投资股权进行核算时,将以前年度产生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11,134,173.55元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1,134,173.55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484.23 | 5,322.64 | 30,161.5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35,484.23 | 5,322.64 | 30,161.5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5,484.23 | 5,322.64 | 30,161.5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其他资产35,484.23元,为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专项生态建设公积金 | 1,630,626.54 | 1,630,626.54 | ||
合计 | 1,630,626.54 | 1,630,626.54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0,893,929.71 | 160,893,929.71 | ||
任意盈余公积 | 25,550,630.02 | 25,550,630.02 | ||
合计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84,008,321.75 | -1,027,063,305.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84,008,321.75 | -1,027,063,305.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41,232.57 | -457,186,658.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241,643.0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7,867,089.18 | -1,484,008,321.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90,774,546.69 | 809,916,296.60 | 1,116,961,333.47 | 754,406,898.02 |
其他业务 | 7,132,811.70 | 5,701,709.03 | 5,039,634.11 | 3,787,609.00 |
合计 | 1,197,907,358.39 | 815,618,005.63 | 1,122,000,967.58 | 758,194,507.02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197,907,358.39 | 1,122,000,967.5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132,811.70 | 5,039,634.1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60 | / | 0.4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132,811.70 | 租金、废料及材料销售 | 5,039,634.11 | 租金、废料及材料销售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132,811.70 | 5,039,634.11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90,774,546.69 | 1,116,961,333.47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矿泉水分部 | 门业产品分部 | 园林绿化分部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饮品 | 821,582,261.14 | 454,470,230.95 | 821,582,261.14 | 454,470,230.95 | ||||||
绿化工程 | 180,785,028.24 | 196,432,988.96 | 180,785,028.24 | 196,432,988.96 | ||||||
绿化养护 | 1,044,709.55 | 967,493.06 | 1,044,709.55 | 967,493.06 | ||||||
设计费 | 3,599,848.47 | 5,028,272.89 | 3,599,848.47 | 5,028,272.89 | ||||||
门业产品 | 163,500,168.24 | 138,021,811.13 | 163,500,168.24 | 138,021,811.13 | ||||||
其他 | 5,888,546.40 | 5,267,886.38 | 569,650.24 | 14,341.36 | 163,486.24 | 289,005.45 | 20,773,659.87 | 15,125,975.45 | 27,395,342.75 | 20,697,208.64 |
合计 | 827,470,807.54 | 459,738,117.33 | 164,069,818.48 | 138,036,152.49 | 185,593,072.50 | 202,717,760.36 | 20,773,659.87 | 15,125,975.45 | 1,197,907,358.39 | 815,618,005.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89,469,742.15 | 47,096,487.98 | 113,006,449.53 | 95,837,075.12 | 89,150.94 | 124,526.15 | 202,565,342.62 | 143,058,089.25 | ||
东北地区 | 715,228,549.58 | 398,800,962.80 | 5,290,319.31 | 4,371,951.92 | 176,642,112.03 | 184,268,359.45 | 20,773,659.87 | 15,125,975.45 | 917,934,640.79 | 602,567,249.62 |
华东地区 | 10,918,780.43 | 5,416,132.89 | 16,977,276.22 | 14,030,123.89 | 27,896,056.65 | 19,446,256.78 | ||||
华南地区 | 1,929,048.71 | 1,159,739.69 | 4,702,864.02 | 3,886,475.31 | 1,854,013.34 | 2,667,453.92 | 8,485,926.07 | 7,713,668.92 | ||
华中地区 | 6,226,886.06 | 4,690,839.60 | 12,870,115.12 | 10,635,941.08 | 19,097,001.18 | 15,326,780.68 | ||||
西南地区 | 2,300,660.5 | 1,896,418.8 | 2,167,144.64 | 1,790,941.4 | 8,433,725.7 | 11,762,404.7 | 12,901,530.92 | 15,449,765.04 |
4 | 2 | 6 | 4 | 6 | ||||||
西北地区 | 1,397,140.07 | 677,535.55 | 9,055,649.64 | 7,483,643.71 | -1,425,929.55 | 3,895,016.08 | 9,026,860.16 | 12,056,195.34 | ||
合计 | 827,470,807.54 | 459,738,117.33 | 164,069,818.48 | 138,036,152.49 | 185,593,072.50 | 202,717,760.36 | 20,773,659.87 | 15,125,975.45 | 1,197,907,358.39 | 815,618,005.63 |
合计 | 827,470,807.54 | 459,738,117.33 | 164,069,818.48 | 138,036,152.49 | 185,593,072.50 | 202,717,760.36 | 20,773,659.87 | 15,125,975.45 | 1,197,907,358.39 | 815,618,005.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94,123.00 | 3,356,957.16 |
教育费附加 | 1,953,882.58 | 1,900,263.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02,588.33 | 1,266,842.42 |
资源税 | 12,820,810.81 | 10,792,191.73 |
房产税 | 3,215,948.48 | 2,862,836.84 |
土地使用税 | 1,090,404.21 | 1,154,712.43 |
车船使用税 | 43,262.56 | 43,838.68 |
印花税 | 1,483,332.92 | 1,084,642.38 |
环境保护税 | 26,940.45 | 56,374.41 |
水利建设基金 | 248.31 | 4,634.75 |
合计 | 25,531,541.65 | 22,523,294.49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6,903,432.63 | 78,390,696.43 |
折旧费 | 215,821.95 | 208,510.27 |
办公费 | 415,833.93 | 329,364.23 |
差旅费 | 3,354,612.92 | 3,591,269.08 |
运输费 | 21,883.17 | 39,652.08 |
水电费 | 29,634.52 | 38,576.55 |
租赁费 | 1,319,077.63 | 1,416,749.86 |
招待费 | 119,580.57 | 97,207.06 |
展览费 | 5,324,585.62 | 5,323,405.76 |
物料消耗 | 12,685,988.23 | 12,226,763.74 |
广告宣传费及推广费 | 24,210,586.50 | 22,152,678.68 |
装卸费 | 3,406,729.78 | 2,473,041.33 |
其他 | 22,582,205.23 | 14,722,832.10 |
合计 | 160,589,972.68 | 141,010,747.17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9,419,817.40 | 89,299,327.52 |
折旧费 | 5,262,855.01 | 6,944,712.2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387,793.37 | 6,408,171.16 |
无形资产摊销 | 4,780,763.77 | 4,630,891.38 |
办公费及其他 | 6,608,700.96 | 5,153,170.73 |
停工损失 | 961,731.97 | 921,372.18 |
差旅费 | 1,661,410.61 | 2,086,378.66 |
租赁费 | 1,758,729.19 | 5,877,797.59 |
修理费 | 4,959,904.52 | 2,662,383.98 |
取暖费 | 2,166,363.20 | 863,138.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16,733.78 | 2,200,444.56 |
水电费 | 1,715,520.79 | 1,328,362.59 |
党建经费 | 380,875.72 | 101,878.24 |
物料消耗 | 1,557,525.55 | 1,796,697.21 |
其他 | 2,645,560.73 | 3,715,017.63 |
合计 | 120,384,286.57 | 133,989,744.33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34,512.76 | 8,940,000.05 |
折旧费 | 46,479.09 | 50,365.52 |
差旅费 | 2,978.0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520.00 | |
其他 | 164,304.13 | 227,875.51 |
专利咨询代理费 | 225,871.56 | 243,770.33 |
直接投入 | 5,004,808.12 | 9,560,317.88 |
合计 | 14,478,953.66 | 19,037,849.29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522,062.99 | 28,944,094.69 |
减:利息收入 | 38,196,913.13 | 5,461,483.17 |
承兑汇票贴息 | 24,080.00 | |
银行手续费 | 534,048.13 | 479,737.13 |
其他 | 274,717.20 | -4,912,149.62 |
合计 | -21,866,084.81 | 19,074,279.03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117,927.75 | 6,143,680.60 |
个税手续费 | 51,985.35 | 48,389.18 |
合计 | 6,169,913.10 | 6,192,069.78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70,235.12 | 8,418,639.2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297,766.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068,739.73 | 3,408,397.26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51,696.43 | 4,631,707.3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653,562.36 | 143,490.92 |
长期股权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 | 81,086.57 | |
处置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55,456.02 | |
合计 | 5,091,011.09 | 16,683,321.30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767.12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070,388.47 | -16,229,187.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116,788.42 | |
合计 | -1,070,388.47 | -17,221,208.30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68,735.5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172,009.42 | -45,008,028.3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4,077.86 | 98,704.5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39,608.49 | 66,787,466.39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50,285,695.77 | 22,446,878.18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771,041.51 | -105,856,175.63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3,768.25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68,617,357.08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771,041.51 | -474,517,300.96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53,857.21 | 366,306.04 |
合计 | 253,857.21 | 366,306.04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赔偿款 | 39,826.28 | 1,154,856.24 | 39,826.28 |
无需支付的往来款核销 | 726,995.75 | ||
其他 | 72,395.79 | 564,443.38 | 72,395.79 |
合计 | 112,222.07 | 2,446,295.37 | 112,222.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01,000.00 | 505,600.00 | 401,000.00 |
苗圃报损 | 1,005,307.90 | 1,095,066.34 | 1,005,307.9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03,897.65 | 72,045.59 | 203,897.65 |
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1,292,318.82 | 603,786.67 | 1,292,318.82 |
其他 | 1,000,911.87 | 132,687.95 | 1,000,911.87 |
合计 | 3,903,436.24 | 2,409,186.55 | 3,903,436.24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889,445.88 | 31,101,399.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517,777.14 | -17,612,701.77 |
合计 | 13,371,668.74 | 13,488,698.2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8,309,207.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077,301.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250,227.3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65,393.4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67,453.9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142.5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878,692.2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2,249,301.10 |
所得税费用 | 13,371,668.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6,603,658.21 | |
政府补助 | 3,931,858.59 | 61,185,099.27 |
罚款及赔偿款 | 18,685.15 | 1,191,096.16 |
利息收入 | 5,202,974.33 | 5,462,113.67 |
保证金及押金 | 3,598,130.67 | 14,760,643.88 |
上年受限资金本年收回 | 1,442,351.50 | 3,491,276.42 |
收到职工还款 | 67,313.31 | 4,267,650.83 |
其他 | 6,304,789.53 | 778,812.17 |
活动款退回 | 1,999,400.94 | |
苗木补偿款 | 89,070.00 | |
合计 | 22,565,504.02 | 97,829,420.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5,883,727.82 | 32,956,424.16 |
运输费、装卸费 | 4,063,632.13 | 4,409,987.96 |
广告、宣传、展览费 | 41,709,157.58 | 22,694,091.03 |
办公水电等杂费 | 3,754,091.13 | 5,570,553.77 |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5,598,655.56 | 6,433,419.05 |
物料消耗 | 16,671,321.53 | 3,603,156.66 |
租赁及仓储费 | 6,011,879.43 | 3,844,946.88 |
其他销售及管理费用支出 | 28,789,862.15 | 26,050,065.05 |
保证金及押金 | 6,897,051.80 | 6,151,398.37 |
银行手续费 | 584,221.66 | 486,538.85 |
其他 | 2,648,033.74 | 2,135,157.38 |
合计 | 132,611,634.53 | 114,335,739.16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等 | 1,416,660,000.00 | 905,000,000.00 |
合计 | 1,416,660,000.00 | 905,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等 | 1,054,342,038.36 | 895,000,000.00 |
购建长期资产 | 98,483,545.21 | 39,930,674.66 |
合计 | 1,152,825,583.57 | 934,930,674.6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112,328.86 | 7,105,648.33 |
计息款项收回 | 121,244,738.39 | |
合计 | 112,328.86 | 128,350,386.7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借款 | 6,288,546.79 | 5,700,000.00 |
合计 | 6,288,546.79 | 5,7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国开基金固定收益及本金 | 5,540,000.00 | 5,710,321.33 |
支付租赁款 | 6,762,435.12 | 2,401,297.23 |
支付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本金及利息 | 22,623,080.00 | |
合计 | 12,302,435.12 | 30,734,698.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银行借款 | 1,524,390,258.13 | 364,700,000.00 | 395,602,974.33 | 1,493,487,283.80 | ||
其他借款 | 44,161,507.39 | 6,288,546.79 | 50,450,054.18 | |||
合计 | 1,568,551,765.52 | 370,988,546.79 | 395,602,974.33 | 1,543,937,337.9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937,538.77 | -431,330,977.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771,041.51 | 474,517,300.96 |
信用减值损失 | 50,285,695.77 | -22,446,878.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4,905,876.88 | 62,052,317.2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99,092.23 | 4,341,822.40 |
无形资产摊销 | 4,794,343.77 | 4,646,411.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944,024.36 | 4,790,408.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3,857.21 | -366,306.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843.31 | 72,045.5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0,388.47 | 17,221,208.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796,780.19 | 82,862,442.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91,011.09 | -16,683,321.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33,606.37 | -16,646,185.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4,170.77 | -966,516.0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05,868.15 | -9,483,329.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9,215,813.00 | -116,215,606.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5,033,406.16 | 188,097,902.38 |
其他 | 2,242,434.25 | 257,15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57,056.06 | 224,719,888.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54,801,821.79 | 501,054,607.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1,054,607.62 | 399,684,514.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3,747,214.17 | 101,370,092.8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54,801,821.79 | 501,054,607.62 |
其中:库存现金 | 16,138.08 | 57,943.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4,676,978.62 | 500,648,685.6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8,705.09 | 347,978.7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4,801,821.79 | 501,054,607.6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762,435.1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000 | 上海市 | 贸易经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2,042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工业生产 | 51.02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 5,000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9,900 | 北京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22,020 | 江苏省苏州市 | 绿化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环亚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1,000 | 江苏省苏州市 | 景观、园林、绿化的设计、施工 | 100.00 | 收购股权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14,736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工业生产 | 80.0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18,509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矿泉水、饮料等生产、销售 | 94.6513 | 收购股权 | |
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7,500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矿泉水、矿泉水瓶坯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收购股权 | |
泉阳泉(北京)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 | 北京市 | 矿泉水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100 | 北京市 | 矿泉水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森工泉阳泉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1,000 | 吉林省长春市 | 矿泉水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100 | 吉林省长春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云南沧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省临沧市 | 2,000 | 云南省临沧市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5,000 | 吉林省白山市 | 饮料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2,000 | 吉林省长春市 | 园林绿化 | 100.00 | 投资设立,尚未出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泉阳泉饮品持股比例为75.45%,对该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80.05%,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依据2015年10月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协议》,国开基金以4,988.00万元对泉阳泉饮品增资,持股比例4.60%。国开基金不向泉阳泉饮品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泉阳泉饮品业务经营的具体管理。国开基金向泉阳泉饮品注入的4,988.00万元增资款在2017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回购,国开基金每年按照所投金额的1.2%收取固定收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48.98 | -2,295,257.25 | -38,049,184.16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19.95 | 30,835,261.60 | 5,984,100.00 | 231,348,520.47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5.3487 | -313,915.84 | 9,582,428.85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570,217.69 | 4,942,504.2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218.72 | 16,908,774.37 | 16,908,993.09 | 96,783,953.08 | 1,967,499.04 | 98,751,452.12 | 57,261.50 | 18,053,396.28 | 18,110,657.78 | 93,044,756.42 | 2,222,249.23 | 95,267,005.65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828,073,468.39 | 847,478,731.83 | 1,675,552,200.22 | 273,777,134.71 | 177,738,173.15 | 451,515,307.86 | 660,423,452.16 | 802,134,595.54 | 1,462,558,047.70 | 213,221,598.60 | 150,118,573.40 | 363,340,172.00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91,563,783.57 | 115,916,982.28 | 207,480,765.85 | 19,477,146.70 | 8,849,266.67 | 28,326,413.37 | 112,626,751.38 | 78,858,747.20 | 191,485,498.58 | 385,734.21 | 6,076,400.00 | 6,462,134.21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17,035,245.30 | 9,161.49 | 17,044,406.79 | 4,688,146.23 | 4,688,146.23 | 15,518,505.28 | 9,705.16 | 15,528,210.44 | 4,597,494.11 | 4,597,494.11 |
子公
子公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123,619.05 | -4,686,111.16 | -4,686,111.16 | -3,158.39 | 123,619.05 | -5,583,369.46 | -5,583,369.46 | -206,704.17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827,815,313.74 | 154,819,016.66 | 154,819,016.66 | 109,306,990.12 | 800,628,064.97 | 139,598,104.62 | 139,598,104.62 | 279,866,826.75 |
苏州大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499,066.50 | 1,499,066.50 | -8,628.12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 | -5,869,011.89 | -5,869,011.89 | 1,827,722.08 | -225,913.33 | -225,913.33 | 4,311,006.71 |
司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24,326,773.44 | 1,425,544.23 | 1,425,544.23 | -1,338,621.03 | 104,226,058.65 | 1,196,114.48 | 1,196,114.48 | 9,091,200.63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商品流通 | 22.50 | 权益法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碳资产管理及咨询 | 49.00 | 权益法 |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矿泉水生产与销售 | 40.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433,725.70 | 4,819,557.01 | 61,420,056.86 | 3,678,645,029.39 | 1,454,170.07 | 7,549,969.32 | 49,502,117.55 |
非流动资产 | 5,288,551.93 | 8,716.77 | 55,613,736.71 | 2,023,982,813.61 | 5,680,072.33 | 20,370.36 | 44,110,328.22 |
资产合计 | 6,722,277.63 | 4,828,273.78 | 117,033,793.57 | 5,702,627,843.00 | 7,134,242.40 | 7,570,339.68 | 93,612,445.77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29,184,909.97 | 3,069,774.27 | 7,155,339.64 | 291,631,878.31 | 27,427,823.10 | 3,183,797.93 | 8,067,089.18 |
非流动负债 | 661,216.68 | 4,636,349,577.10 | 905,028.11 | ||||
负债合计 | 29,184,909.97 | 3,069,774.27 | 7,816,556.32 | 4,927,981,455.41 | 27,427,823.10 | 3,183,797.93 | 8,972,117.29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462,632.34 | 1,758,499.51 | 109,217,237.25 | 774,646,387.59 | -20,293,580.70 | 4,386,541.75 | 84,640,328.4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054,092.28 | 861,664.76 | 43,686,894.90 | 320,460,365.51 | -4,566,055.66 | 2,149,405.46 | 33,856,131.3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66,946.44 | 55,557,202.43 | 10,084,963.1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61,664.76 | 44,153,841.34 | 376,017,567.94 | 2,149,405.46 | 43,941,094.58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 |
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53,333.35 | 1,797,556.09 | 55,685,471.33 | 196,520,185.84 | 696,190.49 | 684,254.46 | 81,650,202.58 |
净利润 | -2,169,051.64 | -628,042.24 | 1,016,970.88 | 12,668,511.33 | -2,153,549.39 | -767,536.18 | 9,018,997.5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69,051.64 | -628,042.24 | 1,016,970.88 | 12,668,511.33 | -2,153,549.39 | -767,536.18 | 9,018,997.5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980,000.00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38,953.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38,953.56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4,566,055.66 | 488,036.62 | 5,054,092.28 |
合计 | 4,566,055.66 | 488,036.62 | 5,054,092.28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50,620,000.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25日,财政部下达《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178号),吉林省财政厅已收到中央财政文件及资金,正在办理分配程序。该项政府补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976,552.10 | 2,833,600.00 | 1,966,175.65 | 17,843,976.4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6,976,552.10 | 2,833,600.00 | 1,966,175.65 | 17,843,976.4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966,175.65 | 2,192,054.47 |
与收益相关 | 54,771,752.10 | 57,511,626.13 |
合计 | 56,737,927.75 | 59,703,680.6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及客户类型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746,940.50 | |
应收账款 | 502,053,648.32 | 162,248,396.71 |
其他应收款 | 148,517,411.54 | 75,092,042.92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278,137,777.63 | 55,947,470.43 |
合计 | 929,455,777.99 | 293,287,910.0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担保。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
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3.市场风险利率风险
(1)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中浮动利率合同的金额为623,151,000.00元。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3,115,755.00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103,748.00 | 40,103,748.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27,494,412.30 | 127,494,412.3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426,542.56 | 2,426,542.56 | ||
2.出租的建筑物 | 125,067,869.74 | 125,067,869.74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851,750.00 | 65,851,75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3,449,910.30 | 233,449,910.3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 工业生产 | 273,472.68 | 30.24 | 30.93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二)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泉阳泉饮品的参股公司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的股东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参股公司 |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控股公司 |
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抚松县天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子公司1.84%股份股东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中森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赵志华 | 本公司股东 |
陈爱莉 | 本公司股东赵志华配偶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无锡市农博金秋生态园有限公司 | 母公司股东控制的企业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森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768,344.98 | 80,439,301.87 |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大米 | 12,340.59 |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蜂蜜、黑果花楸 | 74,752.22 | 73,470.97 |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材料 | 88,392.99 | 9,199,115.09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接受劳务等 | 805,621.50 | |||
合计 | 1,737,111.69 | 89,724,228.5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材料 | 9,327.08 |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53,097.34 | |
吉林森工森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 材料 | 613,274.34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 | 22,371.67 | 249,203.54 |
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 木门等 | 269,415.92 |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20,191,930.70 | 101,386,573.93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96,223,413.37 |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2,742,342.40 | |
合计 | 219,233,155.48 | 102,527,794.8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设备 | 123,619.05 | 123,619.05 |
合计 | 123,619.05 | 123,619.0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97,221.74 | 302,752.30 | ||||||||
赵志华、陈爱莉 | 房屋 | 1,428,000.00 | |||||||||
合计 | 297,221.74 | 1,730,752.3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赵志华、陈爱莉 | 24,500,000.00 | 2024年1月19日 | 2025年1月19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000,000.00 | 2023年12月22日 | 2025年5月22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640,000.00 | 2022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9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0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600,000.00 | 2023年12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否 |
合计 | 357,94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20,983.00 | 3,375,471.0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5,373,753.08 | |
合计 | 5,373,753.08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 | 191,602.43 | 191,602.43 | 191,602.43 | 191,602.43 |
应收账款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935.86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应收账款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3,115,536.46 |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46,613.77 | 46,613.77 | 46,613.77 | 46,613.77 |
预付款项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1,457,463.64 | 2,325,693.49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069,199.98 | 2,069,199.98 | 2,069,199.98 | 2,069,199.98 |
其他应收款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合同资产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7,946.02 | |||
合同资产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227,211.72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824.11 |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719.21 |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844,730.10 | 968,349.15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中森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0.80 |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16,2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赵志华 | 50,450,054.18 | 400,200.00 |
合同负债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2,253,248.67 | |
合同负债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626.00 | |
合同负债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200.00 | 76,115.04 |
合同负债 |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4,571.68 |
合同负债 | 长春升阳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97,477.88 |
合同负债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40,088.49 |
合同负债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9,2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1月12日,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本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人梅卫东,起诉事由为:1、请求人民法院立即判决被告(一)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933,373.74元,并判决被告支付利息以3,933,373.74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LPR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一)承担。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法院针对该笔诉讼对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户冻结400万元,截止报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2024年11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园林”)与申请人红塔区宏岩风景石销售中心(以下简称“红塔区宏岩”)达成调解,双方确认苏州园林欠付红塔区宏岩货款393,542.80元,由苏州园林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红塔区宏岩152,014.00元,2025年2月15日前支付红塔区宏岩241,528.8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苏州园林已支付152,014元。2024年12月12日红塔区宏岩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苏州园林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2024年11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云南沧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沧园”)与申请人红塔区宏岩风景石销售中心(以下简称“红塔区宏岩”)达成调解,双方确认云南沧园欠付红塔区宏岩货款642,000.00元,由云南沧园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红塔区宏岩247,986.00元,2025年2月15日前支付红塔区宏岩394,014.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云南沧园已支付247,986.00元。2024年12月12日红塔区宏岩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云南沧园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原告方上海国敏物流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6月16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拖欠的仓储费及逾期利息,本公司为第二被告人,根据判断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很可能败诉,根据律师提供资料,计提了1,291,676.62元未决诉讼赔偿。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
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矿泉水业务、园林绿化业务、门业产品业务。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活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矿泉水、园林工程、门业产品。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矿泉水分部 | 门业产品分部 | 园林绿化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827,815,313.74 | 209,552,063.33 | 188,631,351.83 | 21,468,562.00 | -49,559,932.51 | 1,197,907,358.3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827,470,807.54 | 164,069,818.48 | 185,593,072.50 | 20,773,659.87 | 1,197,907,358.3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44,506.20 | 45,482,244.85 | 3,038,279.33 | 694,902.13 | -49,559,932.51 | |
二.营业费用 | 659,388,801.18 | 185,457,351.72 | 221,336,592.29 | 97,802,598.10 | -49,248,667.91 | 1,114,736,675.38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49,093,673.68 | 11,739,896.19 | 3,658,233.97 | 4,526,040.19 | 69,017,844.03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2,746.76 | -307,740.70 | -94,993.94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889,630.25 | -6,249,106.71 | -44,395,603.41 | -530,615.90 | -50,285,695.77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1,029,358.08 | 7,510,592.91 | 231,090.52 | 8,771,041.51 | ||
六.利润总额(亏损) | 181,049,294.15 | -20,315,882.62 | -66,325,147.45 | -750,771.58 | -45,348,284.99 | 48,309,207.51 |
七.所得税费用 | 26,230,277.49 | -4,320,923.95 | -8,535,342.08 | -2,342.72 | 13,371,668.74 | |
八.净利润(亏损) | 154,819,016.66 | -15,994,958.67 | -57,789,805.37 | -750,771.58 | -45,345,942.27 | 34,937,538.77 |
九.资产总额 | 1,675,552,200.22 | 274,299,192.39 | 1,804,265,676.37 | 3,461,955,061.18 | -2,858,842,766.22 | 4,357,229,363.94 |
十.负债总额 | 451,515,307.86 | 85,497,916.41 | 1,402,854,366.06 | 2,129,038,882.18 | -1,130,736,911.32 | 2,938,169,561.19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以内 | ||
0.5-1年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25,414.3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5,001,431.31 | 15,085,140.75 |
合计 | 15,001,431.31 | 15,110,555.1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59,032.77 | 51.72 | 7,759,032.77 | 100.00 | 7,759,032.77 | 51.35 | 7,759,032.7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42,398.54 | 48.28 | 7,242,398.54 | 100.00 | 7,351,522.37 | 48.65 | 7,331,190.86 | 99.72 | 20,331.51 |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7,242,398.54 | 48.28 | 7,242,398.54 | 100.00 | 7,351,522.37 | 48.65 | 7,331,190.86 | 99.72 | 20,331.51 | |
合计 | 15,001,431.31 | 100.00 | 15,001,431.31 | 100.00 | 15,110,555.14 | 100.00 | 15,090,223.63 | 99.87 | 20,331.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3,395,221.01 | 3,395,22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吉丰铭木有限公司 | 238,735.07 | 238,735.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佰霖木业有限公司 | 2,196,461.61 | 2,196,461.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金林木业有限公司 | 43,019.71 | 43,019.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刘景坤 | 553,511.20 | 553,51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林军 | 351,956.03 | 351,956.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伟 | 545,632.30 | 545,632.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434,495.84 | 434,495.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759,032.77 | 7,759,032.7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其他434,495.84元为单笔金额小于上述披露的七家以外的汇总金额。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以内 | |||
0.5-1年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7,242,398.54 | 7,242,398.54 | 100.00 |
合计 | 7,242,398.54 | 7,242,398.54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59,032.77 | 7,759,032.7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31,190.86 | -88,792.32 | 7,242,398.54 | |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 7,331,190.86 | -88,792.32 | 7,242,398.54 | |
合计 | 15,090,223.63 | -88,792.32 | 15,001,431.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11,480,103.10 | 11,480,103.10 | 74.60 | 11,480,103.10 | |
合计 | 11,480,103.10 | 11,480,103.10 | 74.60 | 11,480,103.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62,574,327.82 | 644,716,308.27 |
合计 | 762,574,327.82 | 644,716,308.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127,184,755.36 | 69,694,536.23 |
0.5-1年 | 41,771,876.97 | 69,365,942.78 |
1年以内小计 | 168,956,632.33 | 139,060,479.01 |
1至2年 | 88,520,846.59 | 23,550,387.82 |
2至3年 | 23,542,096.15 | 275,395,411.19 |
3年以上 | 564,230,390.29 | 288,792,676.77 |
合计 | 845,249,965.36 | 726,798,954.79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685,247,109.85 | 623,888,009.64 |
股权收购事项产生的孳息 | 6,474,328.77 | 6,474,328.77 |
保证金 | 115,000.00 | 105,000.00 |
往来款 | 96,229,326.94 | 89,271,731.70 |
垫付款项 | 5,854,305.54 | 6,362,040.42 |
备用金 | 709,894.26 | 697,844.26 |
财政贴息 | 50,620,000.00 | |
合计 | 845,249,965.36 | 726,798,954.7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1,092,505.24 | 20,990,141.28 | 82,082,646.5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1,823.10 | 591,823.1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1,685,496.26 | 20,990,141.28 | 82,674,469.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990,141.28 | 20,990,141.2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092,505.24 | 591,823.10 | 61,684,328.34 | |||
其中:低风险组合 | ||||||
账龄分析组合 | 61,092,505.24 | 591,823.10 | 61,684,328.34 | |||
合计 | 82,082,646.52 | 591,823.10 | 82,674,469.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数的比例(%)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72,563,253.26 | 55.91 | 内部借款 | 0.5年以内,0.5-1年,1-2年,2-3年,3年以上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121,030,285.80 | 14.32 | 内部借款 | 0.5年以内,1-2年,2-3年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90,653,436.45 | 10.73 | 内部借款 | 0.5年以内,0.5-1年,1-2年,2-3年,3年以上 | 20,990,141.28 |
财政贴息 | 50,620,000.00 | 5.99 | 财政贴息 | 0.5年以内 |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5.09 | 往来款 | 0.5年以内,0.5-1年 | |
合计 | 777,866,975.51 | 92.03 | / | / | 20,990,141.28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31,951,388.11 | 451,723,958.02 | 1,280,227,430.09 | 1,731,951,388.11 | 451,723,958.02 | 1,280,227,430.0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1,664.76 | 861,664.76 | 378,166,973.40 | 378,166,973.40 | ||
合计 | 1,732,813,052.87 | 451,723,958.02 | 1,281,089,094.85 | 2,110,118,361.51 | 451,723,958.02 | 1,658,394,403.49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287,433.48 | 43,712,566.52 | 6,287,433.48 | 43,712,566.52 |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209,160,131.13 | 209,160,131.13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607,083,759.28 | 607,083,759.28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06,680,000.00 | 380,011,391.50 | 406,680,000.00 | 380,011,391.50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50,016,106.20 | 50,016,106.20 | ||||||
合计 | 1,280,227,430.09 | 451,723,958.02 | 1,280,227,430.09 | 451,723,958.0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76,017,567.94 | 342,079,049.00 | 6,165,229.06 | -40,103,748.00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149,405.46 | -307,740.70 | 980,000.00 | 861,664.76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小计 | 378,166,973.40 | 342,079,049.00 | 5,857,488.36 | 980,000.00 | -40,103,748.00 | 861,664.76 | |||||
合计 | 378,166,973.40 | 342,079,049.00 | 5,857,488.36 | 980,000.00 | -40,103,748.00 | 861,664.76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902,243.44 | 37,982,495.53 | 62,585,094.21 | 56,607,752.64 |
其他业务 | 2,847,491.11 | 269,274.60 | 5,905,095.81 | 1,890,281.04 |
合计 | 37,749,734.55 | 38,251,770.13 | 68,490,190.02 | 58,498,033.6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15,900.00 | 49,115,9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57,488.36 | 4,864,693.0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297,766.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3,232.88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33,148.32 | 2,497,752.4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55,456.02 | |
合计 | 18,766,547.01 | 56,478,345.50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299,365.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264,45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920,43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303,354.9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82,288.3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653,562.3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291,689.37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070,388.47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524.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0,901.7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10,358.74 |
合计 | 78,081,863.4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1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1 | -0.10 | -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王尽晖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31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