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_公司公告_国中水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国中水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原则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