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规定,董事会现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已消除的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7(1)“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所述,根据2018年7月6日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后续相关年度补充公告,公司先后出资人民700,000,000.00元参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根据该资管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该资管计划应于2021年7月16日到期终止。公司于本期计入投资收益10,794,444.44元。我们已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资产管理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的函证回函,民生加银按公司2021年8月13日通知函、2021年7月16日投资指令函继续持有委托资产,2022年3月8日民生加银通知公司以资管计划财产现状方式对委托人进行财产分配及进行底层资产所涉文件的原件接收,公司尚未开始接收。由于资管计划到期尚未进行清算、底层资产接收工作尚未完成,我们无
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在该资管计划中可能形成的损益,进而无法确定该资管计划和投资收益的列报是否公允。
二、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述事项,积极推进相关资管计划清算工作、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派专人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资管计划底层资产清算工作进行多次沟通。2022年度,公司合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本金及利息67,144万元。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本金及收益76,080万元, 其中包括本金70,000万元,收益6,08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管计划本金7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累计收益6,080万元已收到、并与公司各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金额相一致。且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资管计划清算报告。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已经消除。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