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相奉先生(主任委员、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董事闫银柱先生3名委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均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1 | 2022.01.2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 1、《2021年年报审计计划》 2、《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
2 | 2022.03.0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2.04.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4 | 2022.07.13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5 | 2022.08.2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 | 2022.10.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 | 1、《2022年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度,公司继续委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年度报告之前,中准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在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师执行了合理的审计程序,因受疫情封控影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会计师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我们认为,中准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鉴于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准会计师就内控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关注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及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日常经营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推动了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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