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议议程第二部分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7
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3议案八:《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14议案九:《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一 ...... 16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二 ...... 17
议案十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9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3
附件1:《2023年年度报告》 ...... 25
附件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25
附件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6
附件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1
附件5:《章程修订表一》 ...... 38
附件6:《章程修订表二》 ...... 39
附件7:《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
附件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每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本公司章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七、根据本公司章程,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一至两名股东代理人、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14:30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人: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并讨论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附件 |
1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附件1:《2023年年度报告》 附件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附件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附件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8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 |
9 | 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一 | 附件5:《章程修订表一》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二 | 附件6:《章程修订表二》 |
1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附件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13.01 | 选举丁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13.02 | 选举闫银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13.03 | 选举张音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13.04 | 选举周支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14.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4.01 | 选举陈相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4.02 | 选举王建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4.03 | 选举贺建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5.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15.01 | 选举刘国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15.02 | 选举江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附件8)
四、监票人宣布网络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履行披露义务,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及附件2。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2023年年度报告》
附件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3年度经营有关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4。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111.72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599.8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9.9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9,131.72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663.78万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中准会计师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向中准会计师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酬80万元。
为使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内控审计服务。中准会计师在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向中准会计师支付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酬40万元。
为使公司的内控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以获得较好的收益。2024年度,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占用的资金滚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及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理财产品不排除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的情况,具体的风险因素因购买不同的理财产品种类而不同,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规定持续披露理财的实施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此处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如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及绩效。本次纳入统计的为2023年工资性收入。
2023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税前)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元) |
1 | 丁宏伟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兼任) | 840,000 |
2 | 庄建龙 | 副总裁兼董秘、首席风控官 | 438,000 |
3 | 周吉全 | 副总裁 | 552,000 |
4 | 章韬 | 财务负责人(离任) | 127,706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高管人员在经营决策、公司运作中的责任和风险,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和绩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一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及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为建立健全常态化分红机制,公司对照《章程指引》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内容参见附件5。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5:《章程修订表一》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二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附件6。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6:《章程修订表二》
议案十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7。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丁宏伟先生、闫银柱先生、张音心先生、周支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内容参见后附简历。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以下提案逐项进行表决:
13.01 | 选举丁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3.02 | 选举闫银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3.03 | 选举张音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3.04 | 选举周支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以上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宏伟
丁宏伟先生,1972年2月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闫银柱
闫银柱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
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昆明东方锦鸿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昆明东方顺欣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张音心
张音心先生,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AAIA国际财务高级审计师,SIFM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文旅商欣润集团首席财务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周支柱
周支柱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曾任协鑫能科副董事长、协鑫集团副总裁、执行董事、新奥数能科技公司总裁、新奥新智、新奥集团董事、总裁。2022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中商投资总经理、中商资本董事长、麦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书记、联席总裁。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相奉先生、王建伟先生、贺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内容参见后附简历。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以下提案逐项进行表决:
14.01 | 选举陈相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 选举王建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3 | 选举贺建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相奉
陈相奉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曾长期在湖北钟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所长,主任会计师,后转入企业,先后担任过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职务,曾担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首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王建伟
王建伟先生,1962年3月出生,扬州大学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东台市商校任教师、海安县财政局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科副科长、海安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市纪委派助审计局纪检组长、审计局副局长。现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贺建芬
贺建芬女士,1963年12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级经济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贺建芬律师于2004年获得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并曾被聘为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专家,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库法律专家。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刘国虎先生、江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内容参见后附简历。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以下提案逐项进行表决:
15.01 | 选举刘国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5.02 | 选举江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国虎简历
刘国虎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分别任江苏省南通地税系统县(市)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和市税务局服务中心主任,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鹏欣集团总裁助理企划部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江健简历
江健先生,男,1980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投资经济与经营管理专业,2012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一韦伯斯特大学MBA(国际班)。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曾任月星集团人力资源部长;2016年4月至2021年10月曾任路劲集团沪浙区域人力行政总监;2021年10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江健先生拥有多类型企业实践经历,以及人力资源工作各模块深入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8。附件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2023年年度报告》附件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附件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共召集五次董事会会议,除时任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因身体原因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其余董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有关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第二部分 公司业务概要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BT、EPC等经营模式。
1、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8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公司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秦皇岛污水 | 2003年2月10日 | 30年 | 12.00 | 12.00 |
2 | 马鞍山污水 | 2004年5月18日 | 22年 | 6.00 | 6.00 |
3 | 太原污水 | 2009年8月5日 | 25年 | 16.00 | 16.00 |
4 | 东营污水 | 2011年8月17日 | 30年 | 4.00 | 4.00 |
5 | 沈阳彰武污水 | 2012年9月26日 | 29.5年 | 2.00 | 1.00 |
6 | 荣县水务 | 2014年12月18日 | 30年 | 0.27 | 0.23 |
7 | 南江家源 | 2015年5月22日 | 30年 | 1.11 | 1.11 |
8 | 蚌埠污水 | 2021年6月10日 | 15年 | 0.23 | 0.1 |
小计 | 41.61 | 40.44 |
2、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开展。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
(二) 行业情况说明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23年,“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三个年头,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
染防治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对环保行业的扶持与监管力度空前,治理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这实际上是给民营环保企业打了“强心针”,另外水务环保企业也将更进一步关注技术、工艺、运营能力的提升,从绿色运营、节能降耗上下功夫,提高处理效率。同时该意见也提出对运营项目加强监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也给环保企业提出更高的投资运营管理要求。2023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再次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到 2025 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该政策给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污水处理上下游细分领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同时随着污水处理市场需求的释放,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的布局呈现出明显的优势,在拉动投资的基础上,公司旗下的基建、运营、EPC事业部等技术储备将迎来巨大发展。同时公司也在积极进行新能源、储能等大环保全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处理、节能及清洁能源改造、环保工程及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
(一)投资并购及专业化优势
顺应公司战略转型和实际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环保领域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并深入围绕大环保、新能源、绿色品牌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等领域积极搜选优质投资标的。积极关注上述领域中具体产业的最新科技发展和市场新趋势, 搜寻有孵化价值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优质资产的投资并购机会。专业化的团队拥有完整的技术评估和投资并购规范体系,具备有效拓展境内外市场以及跨行业的各方资源的能力,在产业研究、项目优选、决策效率、资源整合、科技孵化等各方面有着较突出的优势,并已持续在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绿色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等产业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公司不断发展。
(二)环保产业协同发展与优势
在推进原环保事业的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目标,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公司持续降本增效, 推进在国内外大环保板块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资合作。通过与客户、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深入互动和资源配置,公司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一揽子包括水处理在内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集投资、建设、设计、技术支持与咨询、工程、生产运营为一体的产业链综合优势。
(三)产业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鼓励创新,不断培育环保领域细分板块的核心技术团队,重视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持续在战略上把握大环保板块各细分领域内的国际科技动向、市场新变化、产业新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和孵化新的蓝海环保业务增长点。通过培育国中技术、生产国中产品、提供国中服务,实现“资产+技术+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发展成为中国优秀的环保科技公司。
(四)项目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环保领域长期从事水处理、环保工程, 节能及清洁能源改造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完成了众多优质工程。团队在把握产业趋势及搭建架构布局、市场经营拓展和
运营成本管控, 跨行业资源整合以及区域协同等各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公司持续业务结构调整, 不断降本增效, 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人才管理及培养优势
公司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内部培训系统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以及岗位责任制度不断细化,使得整体团队运营和管理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同时为现有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开展,以及中长期其他细分产业的孵化和布局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公司建立起员工管理与专业技能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明确岗位任职标准,理顺职级操作流程,为企业和员工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部分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采用B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通过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8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78.35万元,同比减少7,081.4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99.24万元,同比增加14,820.65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003.8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增加14,584.75万元。主要原因是:1、汉中自来水和汉中实业转让以及秦皇岛政府接管导致营业收入比上年减少;2、投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1,851.13 万吨,同比增加2.2%;污水处理结算量12,195.55万吨,同比减少8.95%;(本统计污水处理量包含秦皇岛全年处理水量,但自2023年8月1日起秦皇岛项目被政府接管,结算量统计至7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经营,本着结构优化和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现有产业和资产进行升级。同时继续围绕“十四五”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积极向新能源、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智能产业等领域布局发展,搜寻有孵化价值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优质资产。2022年12月公司对北京汇源的间接参股投资,布局知名品牌绿色健康食品产业;2023年6月公司对靓固生态的参股投资,系对环保新材领域的新尝试;这些均是公司在战略层面对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1,851.13 万吨,同比增加2.2%;污水处理结算量12,195.55万吨,同比减少8.95%;(本统计污水处理量包含秦皇岛全年处理水量,但自2023年8月1日起秦皇岛项目被政府接管,结算量统计至7月31日。)
三、投资状况分析
1、 赛领基金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合计投资金额47,800万元,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4.4395%。2019年5月28日,经赛领基金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年度)会议各方股东审议一致决定,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901,000万元减少至80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2020年1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7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4月13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3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8月12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0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10月22
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四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42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2年1月20日,经赛领基金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8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3年1月9日经赛领基金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66,000万元。2023年7月17日,经赛领基金2023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0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3年12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3年第七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28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上述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126,970,033元,所持股权比例依然保持4.4395%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领基金2023年第一及第二次减资款已全部收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赛领基金第三次部分减资款4,306,315.00元,2024年1月22日收到赛领基金2023年第三次部分减资款3,551,600.00元,剩余1,021,109.00元减资款尚未收到。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购买股权
2022年末公司受让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1.481%的股份,受让后间接持有北京汇源18.89%股份,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
2023年4月公司因发展业务需要,又受让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128%股权,转让价款总额5,000万元。受让后合计持有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4.609%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汇源 20.7654%股份;2023年 7月,公司再次受让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1.877%股权,转让价款总额 3,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6.486%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汇源21.8916%股份。
四、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近年来国内包括污水处理在内多个传统环保板块的行业集中度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污水处理行业已经进入项目的“后建设时代”。严苛的环保督查和处罚对老项目的精细化运营和降本增效提出了挑战。一、二线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市场趋于饱和,其他水务项目存在分布广、项目小等特点,很大程度上被业内龙头企业垄断,市场竞争激烈。面对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将持续改善和优化现有项目的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并适时整合和处置相关资产,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二)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战略转型的需要和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一方面立足于现有环保水处理业务,本着结构优化、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现有业务和资产做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同时围绕新时代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积极尝试向新能源、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智能产业等领域布局,搜寻有孵化价值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优质资产。公司2022年12月对北京汇源的间接参股投资,布局知名品牌绿色健康食品产业;2023年6月公司对靓固生态的参股投资,系对环保新材领域的新尝试;这些均是公司在战略层面对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
(三)经营计划
1、企业经营计划:公司针对市场竞争激烈的趋势,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不断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整合统筹业务板块,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同时积极落
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积极向新能源、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智能环保等领域布局发展。
2、业务拓展计划: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的大环保,对现有业务和资产做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参与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展新的业务、置入具有孵化价值、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优化业务板块构成,实现环保和绿色品牌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等领域多元化发展,持续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为社会、员工和股东持续创造核心价值。
3、人力资源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对人才发展高度重视。为了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公司在优化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特别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较强、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嘉奖,鼓励形成一支能打硬仗、勇于担当的优秀团队,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4、市场融资计划: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优化现金流控制、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同时将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充分运用各类市场的融资渠道,在保持合理健康的资本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合理的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持续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融资安排,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兴业务领域拓展风险
公司将从传统城市水务建设服务向新能源、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环保新材料、节能新工艺、智能环保等产业领域转型升级。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发起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布局,而该类行业受国家政策、自然风险因素、市场供需情况, 以及战略并购谈判等事项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达预期或项目无法落地的风险。
2、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水处理和清洁能源改造行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地方政府新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变化将可能改变区域政策支持力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水务行业经过大规模建设期,国内城市各类建设趋于饱和,现有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等业务近年来不断被大型行业龙头整合,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城市环保运营和建设中正在逐步失去产业规模优势,或对公司业务拓展带来新的挑战和阻力。
4、项目运营风险
环保行业行政监管和督查严格,对项目生产的效率和稳定性提出较高要求。进水水质超标、自然灾害、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发生,将对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生产、经营销售或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5、建设成本控制风险
近年来能源、人工、材料等价格持续上升,项目建设成本有高于预期的风险,同时运营项目如存在一定的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等需要提标改造情况,都可能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实现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报告。
附件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78.35万元,利润总额3,799.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86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363,283.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7,012.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8.1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186 元,每股净资产1.97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644元。
(一)损益及现金流项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216,783,463.66 | 287,598,235.93 | -24.60 |
利润总额 | 37,992,446.53 | -110,214,088.97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38,619.76 | -115,808,882.1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810,712.83 | -16,436,541.3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81,260.24 | 67,495,176.91 | -22.10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86 | -0.0718 | 不适用 |
2023年度损益及现金流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1,678.35万元,比2022年减少7,081.48万元,降幅24.6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因经营权到期被政府接管,以及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经营权移交。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3,799万,比2022年增加14,821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4万,比2022年增加14,585万。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1万,比2022年增加3,225万,主要原因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幅度比上期减小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8万元,较2022年减少1,491万元,降幅为22.1%,主要系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于8月起被政府接管导致本报告期内水费收入减少。
(二)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金额 | 占资产合计数的比例(%) | 比2022年末增减(%)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363,283.59 | 402,134.14 | 100.00 | 100.00 | -9.66 |
货币资金 | 40,416.08 | 57,929.63 | 11.13 | 14.41 | -30.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16.72 | 19,353.40 | 2.26 | 4.81 | -57.54 |
应收票据 | 148.50 | 199.52 | 0.04 | 0.05 | -25.57 |
应收账款 | 39,697.60 | 32,575.55 | 10.93 | 8.10 | 21.86 |
预付款项 | 378.78 | 7,627.08 | 0.10 | 1.90 | -95.03 |
其他应收款 | 2,227.22 | 16,713.91 | 0.61 | 4.16 | -86.67 |
存货 | 10,417.33 | 10,667.19 | 2.87 | 2.65 | -2.34 |
合同资产 | 374.55 | 421.63 | 0.10 | 0.10 | -11.16 |
其他流动资产 | 1,113.24 | 2,201.66 | 0.31 | 0.55 | -49.44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162.80 | 85,000.00 | 28.12 | 21.14 | 20.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643.18 | 26,032.02 | 5.68 | 6.47 | -20.70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2.08 | 1,813.07 | 0.48 | 0.45 | -3.36 |
固定资产 | 12,334.33 | 13,953.96 | 3.40 | 3.47 | -11.61 |
在建工程 | 7,034.94 | 6,229.31 | 1.94 | 1.55 | 12.93 |
使用权资产 | 156.85 | 265.06 | 0.04 | 0.07 | -40.82 |
无形资产 | 82,582.41 | 101,029.13 | 22.73 | 25.12 | -18.26 |
商誉 | 0.00 | 1,012.00 | 0.00 | 0.25 | -1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1,334.45 | 1,208.03 | 0.37 | 0.30 | 10.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42.68 | 6,088.72 | 1.64 | 1.51 | -2.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349.83 | 11,813.28 | 7.25 | 2.94 | 123.05 |
2023年末各资产项目与上年期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0,416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7,514万元,降幅
30.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返还股权转让款及支付利息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217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1,137万元,降幅57.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到期赎回。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9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51万元,降幅25.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中科国益期末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9,698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7,122万元,增幅
21.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水费应收账款增加。
5、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79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7,248万元,降幅9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中科国益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完结、预付款结转所致。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227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4,487万元,降幅
8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的收回。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13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088万元,降幅
49.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本期增量及存量留抵退税减少导致。
8、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2,163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17,163万元,增幅20.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增加文盛汇的投资并用权益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0,643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5,389万元,降幅2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本期减少注册资本,各股东同比例减资。
10、商誉
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012万元,降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350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14,537万元,增幅12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被终止、相关资产移交政府所致。
(三)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金额 | 占负债合计数的比例(%) | 比2022年末增减(%)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总负债 | 45,070.27 | 84,092.27 | 100.00 | 100.00 | -46.40 |
应付账款 | 15,032.44 | 14,504.29 | 33.35 | 17.25 | 3.64 |
预收款项 | 18.88 | 6.23 | 0.04 | 0.01 | 202.88 |
合同负债 | 400.10 | 1,028.76 | 0.89 | 1.22 | -61.11 |
应付职工薪酬 | 480.58 | 476.55 | 1.07 | 0.57 | 0.85 |
应交税费 | 414.28 | 779.97 | 0.92 | 0.93 | -46.88 |
其他应付款 | 4,180.81 | 38,455.59 | 9.28 | 45.73 | -89.1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14.75 | 3,544.45 | 8.69 | 4.21 | 10.45 |
其他流动负债 | 41.64 | 470.24 | 0.09 | 0.56 | -91.15 |
长期借款 | 10,205.67 | 14,000.67 | 22.64 | 16.65 | -27.11 |
租赁负债 | 53.25 | 156.76 | 0.12 | 0.19 | -66.03 |
预计负债 | 0.00 | 6.29 | 0.00 | 0.01 | -100.00 |
递延收益 | 10,157.85 | 10,508.33 | 22.54 | 12.50 | -3.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0.01 | 154.15 | 0.38 | 0.18 | 10.29 |
2022年度各负债项目与上年期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1、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9 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13万元,增幅为202.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收租金所致。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400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629万元,降幅为61.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供热项目减少而预收居民供热费减少。
3、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14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366万元,降幅为46.88%,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本期增值税及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入减少致期末应交所得税减少。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181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34,275万元,降幅为89.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
5、其他流动负债
租赁负责期末余额为42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429万,降幅为91.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待转销项税结转。
6、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0,206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3,795万元,降幅为2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出一年以内到期借款本金金额。
7、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为53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104万元,降幅6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租金。
8、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0万元,较2022年期末余额减少6万元,降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预计负债已支付完成。
(四)所有者权益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金额 | 占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 | 比2022年末增减(%)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8,213.32 | 318,041.86 | 100.00 | 100.00 | 0.05 |
实收资本 | 161,378.11 | 161,378.11 | 50.71 | 50.74 | 0 |
资本公积 | 198,245.96 | 198,245.96 | 62.30 | 62.33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17,012.52 | 316,590.29 | 99.62 | 99.54 | 0.13 |
2023年度各所有者权益项目与上年期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无
(五)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92,693.97 | 主要为供暖停运项目资产处置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94,133.26 | 政府补助、个税返还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129,148.99 | 基金公允价值变动、理财收益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929,778.99 | 违约金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91,716.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878.40 | |
合计 | 14,227,906.93 |
二、业务单元业绩总结
1、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简表(未合并抵销前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类 | 控股公司 | 简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净利润 | 直接控股比例(%) | 实际控股比例(%) |
污水处理公 司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太原污水 | 污水处理 | 9,093.00 | 25,134.81 | -523.10 | 80 | 80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污水 | 污水处理 | 2,090.00 | 6,528.90 | -15.20 | 95 | 95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昌黎污水 | 污水处理 | 4,100.00 | 11,408.01 | -200.76 | 100 | 100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污水 | 污水处理 | 5,265.52 | 14,744.28 | 509.43 | 100 | 100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污水 | 污水处理 | 9,163.23 | 22,003.20 | 419.71 | 91.82 | 100 |
分类 | 控股公司 | 简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净利润 | 直接控股比例(%) | 实际控股比例(%)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污水 | 污水处理 | 13,800.00 | 32,478.82 | 1,124.07 | 100 | 100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荣县水务 | 污水处理 | 1,000.00 | 9,884.13 | -765.01 | 100 | 100 | |
工程类公司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科国益 | 环境工程 | 6,000.00 | 18,197.72 | -1,431.31 | 98.18 | 98.18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碧晨科技 | 清洁能源供热 | 3,350.00 | 26,755.03 | -2,290.27 | 100 | 100 |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国中上海 | 环境工程 | 5,000.00 | 1,102.71 | -1,538.33 | 100 | 100 | |
研发类公司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国中科创 | 环境工程 | 5,000.00 | 2,155.15 | -101.10 | 90 | 90 |
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1) | 吉致源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 5,000.00 | 0.06 | -0.09 | 100 | 100 | |
在建类公司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彰武污水 | 污水处理 | 200.00 | 2,019.02 | -261.46 | 100 | 100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牙克石水务 | 污水处理 | 13,393.00 | 15,124.37 | -87.19 | 100 | 100 | |
投资公司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 大华 | 设备销售 | 5,000.00 | 386.49 | -369.05 | 100 | 100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国中 香港 | 水务项目的投资管理 | 3,250万 美元 | 9,878.22 | -575.73 | 100 | 100 |
分类 | 控股公司 | 简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净利润 | 直接控股比例(%) | 实际控股比例(%)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 家源 | 环境工程 | 5,100.00 | 19,451.69 | -798.21 | 100 | 100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国中 | 环保投资 | 5,000.00 | 704.70 | -2.27 | 100 | 100 | |
农业养殖 | 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 | 蚌埠固丰农业(蚌埠污水) | 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及水产品购销、种养殖等 | 1,500.00 | 4,989.07 | 167.70 | 100 | 100 |
注1:上海吉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更名。2023年12月9日,上海吉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吉致源)与刘骏、北京昌聚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昌聚为)签订合资合同书,约定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项目合作。2024年1月8日合资公司西藏欣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聚科技)成立,注册资本2,500万元。根据合资合同书及欣聚科技公司章程,吉致源认缴出资额1,875万元,持股比例为75%。
附件5:《章程修订表一》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报告。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报告。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附件6:《章程修订表二》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第一百〇九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独立董事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第一百〇九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独立董事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附件7:《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加强对公司财务运行、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王冰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国虎先生、李炜亮先生(职工监事)三人组成。2023年11月,公司时任职工代表监事杨毅冰先生离职。同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增补李炜亮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部分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1 | 2023.4.20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议案 11. 《2022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 | 2023.6.16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 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3 | 2023.8.29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1.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 | 2023.10.27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控制了公司的各项经营风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核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及时掌握了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成果是真实、准确的,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22年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严格实施,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围绕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资产收购、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资产重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特此报告。
附件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相奉先生2023年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三名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陈相奉先生、王建伟先生。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多数。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陈相奉,1963年10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长期在湖北钟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所长,主任会计师,后转入企业,先后担任过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职务,曾担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首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在2023年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陈相奉 | 5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是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4.26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每一次会议前,公司会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另外,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我也通过会议、电话、邮件及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密切联系,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正面和毫无保留地给予回复,彼此交流坦诚,使我们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三、其他履职情况
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对此积极地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业绩预告、募集资金管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等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业绩预告
2023年1月,我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的汇报,我同其他与会领导一起与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
2023.1.1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 2.《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
2023.4.20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财务部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7.1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2023.8.2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3.10.2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计划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听取了公司财务部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汇报,认为财务部预测的2022年年度业绩,真实的反应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
2023年4月,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我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能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023年6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我认为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按照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33项。我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七)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
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经营生产有序进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王建伟先生2023年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三名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陈相奉先生、王建伟先生。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多数。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王建伟,男,1962年3月出生,江苏海安人,扬州大学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83年至1986年东台市商校任教师;1986年至2000年海安县财政局工作,历任县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科副科长;2000年起在海安市审计局工作,历任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市纪委派助审计局纪检组长、审计局副局长,2022年4月退休。现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在2023年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王建伟 | 5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是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4.26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3)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4.26 |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发展战略的讨论 |
2023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每一次会议前,公司会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另外,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我也通过会议、电话、邮件及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密切联系,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正面和毫无保留地给予回复,彼此交流坦诚,使我们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三、其他履职情况
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对此积极地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业绩预告、募集资金管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等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业绩预告
2023年1月,我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的汇报,我同其他与会领导一起与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听取了公司财务部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汇报,认为财务部预测的2022年年度业绩,真实的反应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
2023年4月,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我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能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023年6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我认为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按照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33项。我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七)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
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经营生产有序进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金忠德先生2023年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三名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陈相奉先生、王建伟先生。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多数。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金忠德,男,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法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在2023年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金忠德 | 5 | 4 | 2 | 2 | 0 | 0 | 否 | 1 | 是 |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1.1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 2.《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
2023.4.20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财务部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7.1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2023.8.2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3.10.2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3)报告期内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4.26 |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汇报 2.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3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每一次会议前,公司会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另外,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我也通过会议、电话、邮件及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密切联系,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正面和毫无保留地给予回复,彼此交流坦诚,使我们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三、其他履职情况
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对此积极地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业绩预告、募集资金管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等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业绩预告
2023年1月,我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中准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的汇报,我同其他与会领导一起与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听取了公司财务部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汇报,认为财务部预测的2022年年度业绩,真实的反应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
2023年4月,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我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能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33项。我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同时也是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经营生产有序进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