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600186)_公司公告_莲花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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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600186证券简称:莲花控股公告编号:2025-03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9,350,4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592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友群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1,029,45495.08657,734,5614.5671586,4010.3464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0,940,85495.03427,839,9614.6294569,6010.3364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0,927,75495.02647,853,3614.6373569,3010.3363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0,153,45494.56928,679,6615.1252517,3010.3056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0,971,65495.05247,706,4614.5506672,3010.397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0,602,55494.83448,042,0614.7487705,8010.4169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事项:《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4,271,45460.81138,679,66136.9844517,3012.204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思宇律师、雷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思宇律师、雷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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