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600186)_公司公告_莲花控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

莲花控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5019号

目 录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9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5019号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莲花控股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莲花控股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含税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7,04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158,204.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5057号《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1,949.9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588.37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4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689.58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64.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重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控股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617029000000000749257.67活期存款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63801201009001533534,427.33活期存款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17170261292002711124.59活期存款
合计34,689.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 月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12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