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_公司公告_生益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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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600183证券简称:生益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曾红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07,936股(其中持有2024年8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429,360,530股,下同)的0.0950%;董事会秘书唐芙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0,000股(其中持有2024年8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2%;总工程师曾耀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4,858股(其中持有2024年8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4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曾红慧女士、唐芙云女士和曾耀德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76,984股、220,000股和693,714股,均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曾红慧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持股数量2,307,936股
持股比例0.09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307,936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唐芙云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持股数量880,000股
持股比例0.036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880,000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曾耀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持股数量2,774,858股
持股比例0.114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674,040股其他方式取得:100,818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曾红慧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76,98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23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76,984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9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唐芙云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9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2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9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曾耀德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93,71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28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93,714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9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的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计划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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