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600182)_公司公告_S佳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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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佳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6月11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 3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 6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9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1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 1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 ...... 13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 14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钟庆全) ...... 15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华友) ...... 22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博耀) ...... 2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

1、股东参加现场会议应自觉遵守会议时间和会议秩序。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正式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表决权,没有准时办理登记的股东只能列席股东大会。列席大会的股东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影、摄像、录音。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6、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7、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2025年6月11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1日下午13:30-15:00现场会议地点:莆田皇冠假日酒店(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荔浦路85号)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议程如下:

一、报告股东到会情况及其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会议主要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推选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

8、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经监票人检验投票箱,由监票人组织投票,经监票人、律师统计投票结果后,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在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宣读合并表决结果,同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文件。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2024年,全球轮胎市场需求恢复明显。国内轮胎产量整体呈现上涨趋势,详情如下: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情况,2024年全国橡胶轮胎外胎总产量(含摩托车等其他外胎)约11.87亿条,同比增长9.2%;其中,子午线轮胎产量8.19亿条,同比增长8.6%。

(2)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调查统计,2024年国内汽车轮胎外胎总产量约8.47亿条,同比增长7.8%。其中,子午线轮胎产量约8.14亿条,同比增长8.4%左右;半钢乘用子午线轮胎产量约6.75亿条,同比增长11.4%;全钢载重子午胎产量约1.39亿条,同比下降4.1%;斜交胎产量约0.33亿条,同比下降7.3%。

(3)根据国家海关总署公布全年数据情况,中国橡胶轮胎累计出口量达932万吨,同比增长5.2%;出口金额约为1644.94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新的充气橡胶轮胎累计出口899万吨,增长4.9%;出口交货值1583.03亿元,增长5.5%。按条数计算,2024年,我国累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6.81亿条,增长10.5%。轮胎出口总量和金额均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长主要体现在乘用车轮胎上,卡客车轮胎出口实际有所下降。未来影响国内轮胎出口的各类不确定因素依然突出。

2024年公司半钢子午线轮胎系列产品销售量上升16.5%。主要表现为:国内替换市场产品销售结构持续优化,18寸以上规格产品上升35.5%,15寸规格上升25%,14寸以下规格产品销量上升33.6%;国内配套市场18寸以上规格产品成为销售主力,2024年上升35.3%;国外替换市场18寸以上规格产品销售上升

14.9%;国外配套市场2024年上升6.2%。

2024年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系列产品销售量上升3.9%。国内替换市场2024年下降9.8%,国内配套市场2024年下降6.5%,国外替换市场2024年上升21.9%。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生产轮胎1,749.65万条,同比上升15.10%,全年完成销售轮胎1,752.18万条,同比上升15.26%。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6.68亿元,同比上升12.11%,营业成本为38.06亿元,同比上升13.82%,实现净利润3.51亿元,同比下降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下降4.76%。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共召集召开了6次会议,董事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年内董事会完成包含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换届选举、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在内的议案审议工作。非独立董事持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发挥专长,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保持沟通,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运作,积极履行职责,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表决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聘请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此外,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管理层、公司内审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关注公司经营业务和审计进展,对重点业务的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相关检查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为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

年度考核,并设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增设了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遵循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推动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二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回避表决)、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在内的十二个议案。

2、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佳通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二)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监督。

(三)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汇报等对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保持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行为。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重要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的财务制度基本符合公司业务的管理要求。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授权范围,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营水平等方面持续监督,以促进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三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额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466,839.30416,406.6050,432.7012%
营业利润46,609.0948,705.66-2,096.57-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429.2318,299.58-870.35-5%

二、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额增减比率
总资产434,357.87388,753.8245,604.0512%
流动资产315,483.61276,044.5939,439.0114%
非流动资产118,874.27112,709.236,165.045%
总负债232,416.79184,658.9947,757.8026%
流动负债180,568.86139,437.3241,131.5429%
非流动负债51,847.9245,221.676,626.2615%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120,626.20121,767.86-1,141.66-1%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2023年
资产负债率(%)53.5147.50
流动比率1.751.98
速动比率1.401.60
每股净资产(元)3.553.58
每股收益(元)0.510.54
营业利润率(%)9.9811.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率(%)3.734.39
净资产收益率(%)13.9316.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

议案四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五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实现税后利润199,717,390.23元(经审计),本公司拟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72,849.83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170,000,000.00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加上2024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1,338,278.34元,减去2024年内已分配利润200,6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1,282,818.74元。

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200,600,000.00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10,682,818.7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

议案六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各位股东:

经股东大会批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对审计服务范围和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的判断,考虑行业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审计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37万元。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建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

议案七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

各位股东:

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不含税),该标准自2021年执行至今,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岗位职责、通货膨胀等因素,参考地区、企业相关岗位的津贴水平,建议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年人民币13.2万元(不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八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36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员范围;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钟庆全)

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庆全,196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专业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CroweHorwathFirstTrustLLP副总裁、JubileeIndustriesHoldings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AcrometaGroupLimited独立董事。曾任ArthurAndersen经理,LinklatersAllen&GledhillPteLtd区域财务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

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次6次(通讯参会6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2024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钟庆全2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2次(通讯参会2次)
审计委员会7次7次(通讯参会7次)
提名委员会2次2次(通讯参会2次)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首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其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在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协助。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期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2024年期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2、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

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钟庆全2025年4月28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华友)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华友,1961年生,国籍:中国,经济社会学博士。自2021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南赛伯乐教育集团总裁、海口经济学院执行校长。曾任海南省办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副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次6次(通讯参会6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2024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朱华友2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2次(通讯参会2次)
审计委员会7次7次(通讯参会7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3次(通讯参会3次)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首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其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在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协助。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期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2024年期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2、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朱华友2025年4月28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博耀)

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博耀,男,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ACESIANPARTNERSLIMITED(Singapore)独立董事、MetroTransitSolutionsPteLtd(Singapore)总裁、MTSSystemsEngineeringPteLtd(Singapore)执行董事、KeyDirection(Singapore)PteLtd执行董事、SMLCorporateAdvisoryPteLtd(Singapore)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次6次(通讯参会6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2024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郭博耀2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2次(通讯参会2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3次(通讯参会3次)
提名委员会2次2次(通讯参会2次)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期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2024年期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2、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郭博耀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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