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合计115.72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51.28%,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预计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云为 陆 健 王 玲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