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600176)_公司公告_中国巨石:中国巨石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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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2名,监事李怀奇先生因病去世无法参会,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2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决策、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规范,会计政策运用合理,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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