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公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并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并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
第八条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 第八条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
集投票权。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
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如果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
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集投票权。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如果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 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三)如果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
除上述条款外,《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