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6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丁成车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丁成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拟同步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常张利、张毓强、蔡国斌、倪金瑞、汤云为、陆健、王玲,主任委员由张毓强担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人员未发生变化)
汤云为、陆健、蔡国斌,主任委员由汤云为担任。
3、提名委员会成员
汤云为、陆健、王玲、常张利、张毓强,主任委员由汤云为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汤云为、陆健、王玲、常张利,主任委员由陆健担任。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丁成车简历
丁成车先生,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铜陵学院专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