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合计102.9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59.01%,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预计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5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