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
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意见
根据《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现对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发表意见如下:
基于该生产线现有布置和埃及生产基地总体配套情况,并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年产
万吨池窑拉丝生产线拟启动该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海外市场需要,对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同意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毓强 | 刘燕 | 杨国明 | 商德颖 |
汤云为
汤云为 | 武亚军 | 王玲 |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