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0-039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根据<长葛市城乡规划>推进国有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根据长葛市城乡规划,公司与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公司所有的五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事宜达成一致,收储面积346,766.87平方米,收储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 近日,公司就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北侧、人民路北段东侧、黄河路西段北侧规划潩水路东侧、107国道北段东侧四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合同,本次收储面积合计95,501.64平方米,收储价款合计为143,916,309.00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收储所涉及的后续搬迁工作能否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对2020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与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位于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9)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264号宗地、黄河路西段北侧规划潩水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1999)字第4410035号宗地、人民路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1)字第5310020号宗地、107国道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3)字第7110024号宗地签订收购合同,收储面积合计95,501.64平方米,收储价款合计
为143,916,309.00元。
本次交易于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志国企业性质:事业单位注册地址:河南省长葛市泰山路东段8号商务楼主要职能:为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有效调控建设用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土地收购储备;拆迁补偿;资金融汇;组织招投标;管理政府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撂荒土地及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管理和运作土地收购资金。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北侧、黄河路西段北侧规划潩水路东侧、人民路北段东侧、107国道北段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264号
权利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宗地坐落: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北侧
不动产单元号:411082002104GB00013W00000000
面积:16103.2平方米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长国用(1999)字第4410035号
权利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坐落:黄河路西段北段、规划潩水路东侧
证载面积:128607.94平方米
收购面积:36611.36平方米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长国用(2001)字第5310020号权利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宗地坐落:人民路北段东侧证载面积:24934.07平方米收购面积:18446.88平方米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长国用(2003)字第7110024号权利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宗地坐落:107国道北段东侧面积:24340.2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收储相关土地上市公司正在使用中,预计将于2021年完成搬迁至公司其他经营场所。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该土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
标的 | 土地净值 | 房屋(附属)净值 | 合计 |
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西段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9)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264号宗地 | 3,114,533.33 | 31,493,361.39 | 34,607,894.73 |
黄河路西段北侧规划潩水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1999)字第4410035号宗地 | 4,291,635.68 | 49,215,350.87 | 53,506,986.55 |
人民路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1)字第5310020号宗地 | 1,971,820.00 | 22,391,518.29 | 24,363,338.29 |
107国道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3)字第7110024号宗地 | 5,668,756.18 | 10,228,419.36 | 15,897,175.54 |
四、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收 购 方: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被收购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人民路北段西侧黄河路西段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9)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264号宗地
2、收购面积:16,103.20平方米
3、收购补偿金额:34,961,539.00元
4、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购价款。
乙方按照搬迁计划和搬迁承诺,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机器设备搬迁腾挪,原有厂房、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平整;道路、绿化苗木和草坪保持原状,与搬迁平整后的净地同时交付甲方。拆迁腾挪、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二:
收 购 方: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黄河路西段北侧规划潩水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1999)字第4410035号宗地
2、收购面积:36,611.36平方米
3、收购补偿金额:53,810,190.00元
4、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购价款。
乙方按照搬迁计划和搬迁承诺,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机器设备搬迁腾挪,原有厂房、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平整;道路、绿化苗木和草坪保持原状,与搬迁平整后的净地同时交付甲方。拆迁腾挪、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三:
收 购 方: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人人民路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1)字第5310020号宗地
2、收购面积:18,446.88平方米
3、收购补偿金额:29,924,467.00元
4、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购价款。
乙方按照搬迁计划和搬迁承诺,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机器设备搬迁腾挪,原有厂房、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平整;道路、绿化苗木和草坪保持原状,与搬迁平整后的净地同时交付甲方。拆迁腾挪、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四:
收 购 方:长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收购范围:107国道北段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3)字第7110024号宗地
2、收购面积:24,340.20平方米
3、收购补偿金额:25,220,113.00元
4、收购款支付和土地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购价款。
乙方按照搬迁计划和搬迁承诺,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机器设备搬迁腾挪,原有厂房、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平整;道路、绿化苗木和草坪保持原状,与搬迁平整后的净地同时交付甲方。拆迁腾挪、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长葛市城乡规划要求,有利于支持长葛市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收储事项有助于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本次交易收储价款为143,916,309.00元,扣除账面净值、相关税费、搬迁清理费等支出后,公司因本次收储事项交易转让产生的预计净收益为390万元左
右。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师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六、其他
1、本次收储事项存在搬迁等工作及收款不及预期的风险,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