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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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3,7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位于长葛市部分自有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为“长房权证长葛市字第00011779号”、“长房权证长葛市字第00001922号”、“豫(2017)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287号”等,合计建筑面积为107,199.76平方米);位于长葛市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为“豫(2020)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5527号”、“豫(2020)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5526号”、“豫(2017)长葛市不动产权第0000142号”合计面积为257,489.92平方米)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3,7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