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600172)_公司公告_黄河旋风: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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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由于公司截至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7.85亿元,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5.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8亿元,本年度业绩亏损。由于公司截至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7.85亿元,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后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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