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公司”),
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8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红安公司为我公司向其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安公司是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红安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注册资本金为2,313.65万元,其中我公司持股84%,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该项目总投资7,369.15万元,除项目资本金之外部分由红安公司融资解决。
现因红安PPP项目融资需要,红安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800万元,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红安PPP项目。公司作为红安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拟对此次融资行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已提交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因此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临2022-037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136,500.00元注册地址:红安县城关镇上店村法定代表人:汤伟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排水管网及其它排水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固废处理技术研发;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环保产品设备研发及销售;环境工程勘测与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其中我公司持股84%,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
截至2022年9月30日,红安公司总资产8,737.31万元,净资产1,454.93万元,总负债7,282.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7.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38.32万元,净利润-238.32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红安公司总资产9,283.92万元,净资产1,693.25万元,总负债7,590.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1.1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68.64万元,净利润-368.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22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8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反担保内容:红安公司以其拥有的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收益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红安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申请贷款主要为满足其红安PPP项目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健康经营及
长远发展。同时根据红安PPP项目约定,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应负责协助红安公司承担项目融资义务,因此本次红安公司银行贷款拟由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红安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司飞先生、吴立先生、杨小俊先生、廖琨先生就该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其因项目融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红安PPP项目,该贷款事项属于企业正常融资行为。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红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该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99,1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0%,均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