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600166)_公司公告_福田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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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韦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田汽车”)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本人的基本情况

专业背景:金融

福田汽车任职情况:①任职独立董事情况: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②任职专门委员会情况:2024年1月5日起任提名/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其他任职:慧为(珠海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主任;上海圣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秘书长;南开大学广州校友会副会长;天津大学经管学部业界导师;博研商学院“天河同舟大学堂”企业家班级导师。

报告期内,本人已对2024年1-12月期间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本人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全部投同意票、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二)行使独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关系到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此外,本人作为提名/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各专门委会议,对提名/任免董监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参与公司治理相关事宜的讨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对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查,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定期工作报告,以及公司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等。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组织的审计/内控委与会计师的沟通会,就公司业绩预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与致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一同参加了公司组织的4次业绩说明会及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1.积极了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出席专门委会议情况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20次,实际出席20次,全部投同意票。(其中1次现场出席、19次通讯方式出席)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次审计/内控委员会会议应出席9次,实际出席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提名/治理委员会会议应出席12次,实际出席12次。以上会议全部发表同意意见独董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审核议案共3项,全部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现场办公的机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交流和学习,并结合本人的投资专业背景,提出相关可参考、有价值的案例和经验,分享给公司董监事及高管。通过阅读公司每日闪讯、月度、季度提供的汇报材料,及时了解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主要活动及事件、相关行业动态、监管动态,以及公司、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行业的每日股价与市值变动情况等;日常通过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最新动态及行业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2.现场调研及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时间

时间具体事项
2024年1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3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4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4月调研试验中心和欧辉总装二部,并与公司董秘、试验中心技术总工、欧辉氢能源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实验室运营情况及欧辉客车的业务发展情况。
2024年6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6月调研福田卡文新能源,并与公司董秘、福田卡文新能源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了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情况、福田卡文新能源业务定位、未来规划,深刻认识到新能源业务在公司整体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2024年8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8月参加公司科技文化节并与公司工程研究总院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轻量化材料应用、智能驾驶技术、新能源技术等研发成果。
2024年8月参加“广种福田中国力量”北汽福田工会2024年嘉年华活动,感受公司企业文化氛围,也体会到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024年9月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9月调研公司的股东首钢集团,了解首钢园区发展历史与现状及首钢基金主要业务等。
2024年9月与公司董秘、卡文融资业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了解福田卡文新能源融资的背景,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作用。
2024年11月调研广东营销中心,与营销团队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营销战略。同时,研究公司的营销模式,包括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整合等。
2024年12月调研L4级欧辉无人驾驶公交车及北汽蓝谷,聚焦于对L4级欧辉自动驾驶客车的体验,亲身感受车辆在实际运营中的自动驾驶功能,并在实际乘坐中与安全员及技术人员沟通交流,了解了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机制等。

3.参加培训的情况

时间

时间事项具体内容
2024年1月5日学习与交流对证监会、上交所、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并与董办工作人员交流讨论,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行为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持股管理办法》等
2024年4月25日市值管理专题培训本人受邀对公司董监高进行从实践案例谈市值管理培训,结合经验,借助实际案例讲解公司可实施的市值管理手段
2024年5月30日合规履职培训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
2024年6月6日-6月20日自学减持新规掌握董监高应重点关注的减持新规相关事项
2024年12月13日-12月23日自学《2024年董监高年度培训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内幕信息、董监高增减持股票、股东单位增减持股票相关规定及警示案例;最新监管形势及上市公司造假警示案例等

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提名/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整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管调整、高管薪酬、对外担保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充分地配合本人开展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定期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等活动,能够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能够按规定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会前与本人充分沟通交流,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度履职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具体如下: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遵循相关规定,对《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卡文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项议案进行审核表决,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披露符合监管规定。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规及会计政策,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全体董监高对定期报告进行了书面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工作,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将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2024年3月14日,聘任鹿政华为常务副总经理,秦志东、巩海东为副总经理;6月24日,提名吴骥为董事候选人,迟晓燕不再担任董事;6月27日,聘任梁兆文为副总经理;9月5日,聘任李庆华为副总经理,宋术山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宋术山调整为李庆华;11月26日,吴海山不再担任副总经理。

同时,本人作为提名/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提名/治理委会议,并在提交董事会前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公司2024年所聘任董事、高管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薪酬和考核激励规定,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业绩预告情况:2024年1月24日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无业绩预告更正,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4年5月2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董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8月14日、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2024年10月,公司注销完成回购股份86,363,108股。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无业绩承诺、注入资产、资产整合等承诺,董监高承诺履行符合法规规定。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信息96件,其中自愿性信息披露2件。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一)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没有受到股东单位,特别是大股东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下一年度履职建议

2025年,我会以积极的态度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的各项监管规定,主动融入公司业务体系,全方位了解公司的业务布局与运营模式。在日常工作中,密切留意公司的经营发展动态,紧跟汽车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力求站在行业前沿,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且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我还将充分利用自身在资本市场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深度挖掘公司的投资价值,为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在履职过程中,我定会严格遵循独董新规的各项要求,合理规划工作时间,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在参与公司事务时,我将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展望未来,衷心期望公司能够聚焦“二次创业”,坚定不移地推进核心战略落地实施。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敏锐捕捉结构性增长机遇,实现具有竞争力的高质量增长。

以上是我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请各位董事评议。

该述职报告尚须提交福田汽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独立董事:黎韦清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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