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7月2日~2025年7月2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2.47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883.39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576% |
实际回购金额 | 3,118.5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27元/股~1.82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7月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02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元/股,最低价为1.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5,3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金额已超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预计回购金额下限,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83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2元/股,最低价为1.27元/股,回购均价为1.6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185,7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68,438,122 | 100.00 | 3,268,438,122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18,833,900 | 0.576 |
股份总数 | 3,268,438,122 | 100.00 | 3,268,438,122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18,833,9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