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_公司公告_巨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时间:

巨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第六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五家。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第六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五家。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