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中期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巨化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24号公告《巨化股份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半年度)》。
该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26号公告《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