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华升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56 |
收购人名称: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华升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升股份拥有权益。
三、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取得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22〕129号)以及兴湘集团内部决策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但属于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一节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收购人、兴湘集团 | 指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华升集团 | 指 |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
华升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6) |
国资集团 | 指 | 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转 | 指 | 湖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国资集团98.10%股权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同时将华升集团所持有的华升股份40.31%股权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 |
《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湖南省政府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国资委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浩律所 | 指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亿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平 |
股东名称 | 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72273922H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联系电话 | 0731-82112853 |
邮政编码 | 410004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注册资本为300亿元,其中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收购人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收购人10%股权。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亿元) | 持股比例 |
湖南省国资委 | 270.00 | 90.00%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0.00 | 10.00% |
合计 | 300.00 | 100.00%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2、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兴湘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国资委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通讯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邮政编码 | 410011 |
联系电话 | 0731-82213520 |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兴湘集团系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主业为股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
收购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00,000.00 | 100% | 资本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2 | 湖南兴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63,400.00 | 100% | 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国有股权经营;受托国有资产经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10,000.00 | 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
4 | 湖南省浦沅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2,000.00 | 100% | 经营管理本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国有资产,各类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修理,租赁及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岳阳 | 1,800.00 | 100% |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奥拉西坦、羟甲烟胺、泮托拉唑钠、乙水杨胺、肌醇)、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长沙 | 1,500.00 | 100% | 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代理;科技项目招标服务;招、投标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信息化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电子交易平台的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运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经营活动) | |||||
7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24,235.29 | 45.00% | 承担本业国内外(含外资)的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城乡规划;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派遣本业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及技术材料开发;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湖南长沙 | 7,910.00 | 100% | 建筑工程机械、城建环卫机械、电梯、专用车辆等国家授权范围内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技术咨询与服务。 |
9 | 湖南兴湘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8,355.25 | 99.99%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湖南兴湘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0,000.00 | 99.99% | 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资本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兼并重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1 | 湖南兴湘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长沙 | 300,000.00 | 99.67% |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6,259.00 | 79.65% | 中药饮片加工;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的生产及自销;固体饮料制造;中药提取物、保健食品的生产;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中医药、药品的研发;新特药的研究与开发;食品生产技术转让;药用辅料的技术研发、咨询、技术转让;医疗器械技术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中医药推广;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文化服务;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的销售;中药材种植、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6,326.53 | 51% | 粉末冶金新技术和新工艺、特种金属粉末制备技术、金属粉末挤压成形技术、注射成形技术、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金属粉末、非金属粉末、复合材料、硬质合金、冶金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和销售;粉末冶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及指标
收购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7,319,606.68 | 5,240,663.18 | 4,800,784.12 |
总负债 | 2,277,425.76 | 1,215,619.47 | 893,252.09 |
净资产 | 5,042,180.92 | 4,025,043.71 | 3,907,532.03 |
资产负债率(%) | 31.11% | 23.20% | 18.61%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245,221.50 | 248,380.59 | 158,597.34 |
净利润 | 61,920.60 | 7,407.91 | 5,451.88 |
净资产收益率(%) | 1.37% | 0.19% | 0.22% |
注:1、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2、收购人2019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兴湘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指的是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
(五)收购人的诚信记录、是否存在违反《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兴湘集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收购人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兴湘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国平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贺柳 | 男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刘炜 | 男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谢扶民 | 男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姓名 | 性别 | 职务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朱智斌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蔡新亚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颜梦玉 | 女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肖和华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刘志刚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罗广斌 | 男 | 总经济师、工会主席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黎咸兵 | 男 | 监事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博云新材 | 002297.SZ | 57,310.48 | 军/民用飞机炭/炭复合材料刹车副、军/民用飞机粉末冶金材料刹车副、航天及民用炭/炭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收购人直接持有博云新材4.22%股份,通过持有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51%的股份间接持有博云新材12.65%的股份 |
2 | 湘电股份 | 600416.SH | 115,495.19 | 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船用推进系统、电气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系统、变压器、互感器、风力发电设备;开发、研制地铁车辆及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能源电力、冶金、建材、水利水务、石油化工、分布式能源、矿山、 | 收购人直接持有湘电股份19.56%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34%股份、一致行动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风电、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行业。 | 15.67%股份 | ||||
3 | 中联重科 | 000157.SZ | 867,799.22 | 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程机械包括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土石方施工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消防机械、矿山机械、叉车等,主要为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服务;农业机械包括耕作机械、收获机械、烘干机械、农业机具等,主要为农业生产提供育种、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割、烘干储存等生产全过程服务。 | 收购人直接持有中联重科14.44%股份 |
4 | 新五丰 | 600975.SH | 80,504.10 | 生猪养殖、肉品销售、饲料加工。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主要出口商之一。经多年发展,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 收购人直接持有新五丰5.51%股份 |
5 | 华菱线缆 | 001208.SZ | 53,442.40 |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裸导线等。国内领先的特种专用电缆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轨道交通及高速机车、矿山、新能源、工程装备、数据通信等多个领域。 | 收购人直接持有华菱线缆5.69%股份,通过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菱线缆7.89%股份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收购人无其他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为推动湖南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湖南省属国企国资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国资集团98.10%股权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持有,同时华升集团将持有的华升股份40.31%股权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
(二)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华升股份股票的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也无出售或转让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兴湘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2022年7月,兴湘集团和国资集团收到湖南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将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22〕129号),湖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国资集团全部股权(98.10%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
2、2022年8月10日,兴湘集团召开党委会,同意接收湖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国资集团98.10%股权,并将华升集团持有的华升股份40.31%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
3、2022年8月22日,兴湘集团与华升集团签订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三、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无。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 |
注册资本 | 402,110,702元 |
成立日期 | 1998年5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183811374H |
通讯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 |
联系电话 | 0731-85237818 |
邮政编码 | 410015 |
总股本 | 402,110,702股 |
(二)收购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收购前,兴湘集团未直接持有华升股份的股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兴湘集团将持有国资集团99.1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华升股份162,104,312股股份,占华升股份股份总数的40.3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前,华升股份的控股股东是华升集团,实际控制人是湖南省国资委。收购完成后,兴湘集团将成为华升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是湖南省国资
委。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22〕129号),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湖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国资集团98.10%股权,同时收购人将华升集团持有的华升股份40.31%股权无偿划转至收购人直接持有。本次无偿划转后,兴湘集团直接持有华升股份162,104,312股股份,占华升股份总股本数的40.31%。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交易协议
(一)国资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22〕129号),湖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国资集团98.1%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
(二)华升股份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
2022年8月22日,兴湘集团与华升集团签署《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为华升集团,划入方为兴湘集团。
2、无偿划转的标的
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华升集团持有的华升股份40.31%股权(162,104,312股)。
3、生效和交割条件
《无偿划转协议》自下述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日期成立,本协议并自双方签署之日
起生效。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升集团持有华升股份162,104,312股股份,其中不存在股权质押或股权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兴湘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国资集团98.10%的股权和华升股份40.31%的股权,从而导致兴湘集团持有华升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一)收购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兴湘集团未直接持有华升股份的股份,华升集团直接持有华升股份162,104,312股股份,占华升股份股份总数的40.3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收购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完成后,兴湘集团将持有国资集团99.1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华升股份162,104,312股股份,占华升股份股份总数的40.3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三、收购人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受让的华升股份的股份中不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采取、亦未有计划采取其他对本次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存在其他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