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志刚先生、孙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勇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停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停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