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的回函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公司认真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问询,现回函如下:
1、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函回复日,我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近期没有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