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雪松增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进高档生态时尚苎麻面料生产线技术升级工程项目,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印染智能化生产示范线建设,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蔡艳萍、许长龙、张义超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