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_公司公告_华升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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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要求,按照湖南省委、湖南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定为第八章 党建工作,章程其他相应序号顺延。修订后的《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 2018 年 2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03)。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04)。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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