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7-020)。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