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独 立董事意见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 黄 煌 武学凯 蔡艳萍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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