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4 名, 蒋宏凯监事因公事请假,委托谢涛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中所涉及的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规定和公司制订的《资产减值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的依据充分,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