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 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刘 政 成 员:李 郁、刘少波、黄云晴、武学凯 二、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黄 煌 成 员:蔡艳萍、杨 洁 三、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蔡艳萍 成 员:刘 政、黄 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蔡艳萍 成 员:李 郁、黄 煌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七十八条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