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_公司公告_华升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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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15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 2016年 1月 12日、1月 13日、1月 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年 1月12日、1月 13日、1月 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及时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现说明如下: 1、2015年 12月 7日,接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华升集团”)通知,因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 12月 8日起停牌。2015年 12月 15日,公司发布《华升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36)。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 1月 11日华升集团再次通知,经与交易对方反复沟通后,对标的资产的范围确定以及交易方式仍未达成一致,因此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 2016年 1月 12日发布《华升股份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的公告》(临 2016-002),公司股票于 2016年 1月 12日开始复牌。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公司自查,不存在任何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3、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 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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