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_公司公告_华升股份:关于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

时间:

华升股份:关于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1
  共1册  第1册  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 关于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 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评估报告 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评估报告摘要 .................................................. 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8 一、绪言 ................................................... 8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8 三、评估目的 .............................................. 10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 10 五、价值类型及定义 ........................................ 13 六、评估基准日 ............................................ 14 七、评估依据 .............................................. 14 八、评估方法 .............................................. 19 九、评估过程 .............................................. 25 十、评估假设 .............................................. 26 十一、评估结论 ............................................ 29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29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0 十四、评估报告日 .......................................... 33资产评估附件目录 ............................................. 34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页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 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一、委托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三、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基准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净资产 1,623.90 万元。其中资产总额 1,623.90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预付款项  - 预收款项  -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 其他应收款  - 应付股利  - 存货  - 其他应付款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评估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借款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专项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预计负债 - 固定资产  81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在建工程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工程物资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固定资产清理 - 负债合计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808.39 股本(实收资本)  480.00 开发支出  - 资本公积  1,171.57 商誉  - 减:库存股 -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未分配利润  -27.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3.90  股东权益合计 1,623.90 资产总计  1,623.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23.90 以上 2015 年 8 月 31 日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并出具天健湘审[2015]681 号审计报告。评估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基础上进行,凡列入表内并已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八、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公正、客观和科学工作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 评估报告对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询证和评估计算,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0 万元,评估值为 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4.75 万元,增值率为:2.14%(下列序号与评估明细表汇总表一致)。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表1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8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流动资产 1  - -非流动资产  2 1,623.90  1,658.65  34.75 2.14  固定资产 8 815.51 521.44  -294.07  -36.06  无形资产 14 808.39  1,137.21  328.82 40.68 资产总计 20 1,623.90  1,658.65  34.75  2.14流动负债 21 - -非流动负债  22 - - 负债合计 2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4 1,623.90  1,658.65  34.75  2.14 采用资产基础法计算,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58.6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九、评估报告有效期: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2015 年 8月 3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报告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提供委估资产的参考价值,并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 评估报告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在进行相关决策时除考虑评估价值外,还应考虑与决策相关的多方面因素,并建议采用公开透明方式实施本项目对象经济行为。报告使用人因不当使用评估结果造成损失,本公司及本报告签字评估师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公司只负责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评估,本公司承诺在评估前与委托方一同参与了清产核资,并一一查验了所评估资产,但对评估基准日后本评估报告所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资产的存续不承担保证责任。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遇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三)根据中注协(中评协)文件《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 号)要求,注册评估师对待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问题给予了合理关注,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同时未考虑其权属状况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报告亦不能成为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也不为有关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责任,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本报告是在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会计记录、会计凭证、资产评估申报表、会计报表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6页  评估报告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应在本次资产评估中向评估人员提供委估 资产产权及历史价值的全面资料,若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有意隐匿或提供 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委估资产产权调查和评估中产生误导,委托方 及被评估企业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明 细如下: 土地 准用 开发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臵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面积(m2) 用途 年限 程度 株国用(2003) 株洲市芦淞 五通 1 2003/12/31 出让地 工业 50  第 A1305 号 区杨柳冲  一平 20,307.40 委估宗地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实际产 权持有人为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实物投资投进的资本,截止评估基准日,相关转让手续及入账记录已完成,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天健湘审 [2015]681 号审计认可,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之日产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 中;如过户后的产权登记面积等数据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应做相应调整,提 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七)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湘审[2015]681 号审 计报告。 (八)本次评估中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 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7页 评估报告 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一、绪言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公司名称: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430200000033384 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733 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捌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16 日 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服饰生产、加工、销售、房屋租赁。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8页  评估报告 公司名称: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733 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注册号:430203000020447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管理;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动及历史沿革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系由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出资投资成立。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数额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截止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注册出资数额  出资比例(%) 估基准日)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  货币资金 20 万元 0 有限公司 实物出资 480 万元  480 合计  500 万元  480 3、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 1  资产总额  1,623.90 2  负债总额 3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23.90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9页  评估报告 4  营业总收入 5 利润总额 -27.67 6 净利润 -27.67 7  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无保留意见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或证券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外,其他人等不得使用本报告。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基准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2015 年 10 月 20 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同意股东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本次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1、评估对象: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所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0 页  评估报告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净资产 1,623.90 万元。其中资产总额 1,623.90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预付款项  - 预收款项  -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 其他应收款  - 应付股利  - 存货  - 其他应付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合计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借款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专项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预计负债  - 固定资产 81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在建工程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工程物资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固定资产清理 - 负债合计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808.39 股本(实收资本) 480.00 开发支出  - 资本公积 1,171.57 商誉  - 减:库存股  -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未分配利润 -27.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3.90 股东权益合计 1,623.90  资产总计 1,623.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23.90 以上 2015 年 8 月 31 日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并出具天健湘审[2015]681 号审计报告。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1 页 评估报告 评估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基础上进行,凡列入表内并 已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 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主要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实物资产的类型、数量 委估的房屋建筑物共计 16 项,账面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元)  编号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8,291,176.00 8,155,115.68  4-6-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8,291,176.00 8,155,115.68 (2)实物资产的分布及实际使用情况 评估范围内的 16 项房屋建(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较为清晰,其中 11 项房屋建筑物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株洲市金爽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3 项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余 2 项为构 筑物。纳入委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位于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 株洲市芦淞区杨柳冲经营场所内,建筑结构以混合结构为主,维护状况较 好,所有房屋均在使用中。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纳入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 项,详细如下:序  用地 土地 准用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开发程度 面积(m2)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元)号  性质 用途 年限 株国用(2003)第 株洲市芦淞 2003/12/ 出让1  工业 50 五通一平 20,307.40 8,224,497.00 8,083,907.31  A1305 号 区杨柳冲 31 地  合 计 *** 8,224,497.00 8,083,907.31 (2)资产的分布及实际使用情况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2 页  评估报告 委估宗地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湘大路杨柳冲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原一分厂生产厂区范围内,东临湘大路,北距芦淞路约 500 米,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株国用(2003)第 A1305 号,产权登记用途为工业用途,现状用途为工业用途,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实际产权持有人为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之日产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终止日期至 2053 年 12 月 20 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0,307.4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为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工业生产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用房。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有 1 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杨柳冲,账面价值 8,083,907.31 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0,307.40 平方米,原土地权证号为株国用(2003)第 A1305号。无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的资产和负债账面值引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天健湘审[2015]681 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五、价值类型及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3 页  评估报告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六、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及负债状况提出价值结论,为使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015 年 8 月 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企业之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值标准。七、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2015 年 10 月 20 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2001 年)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4 页  评估报告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