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_公司公告_华升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华升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00156股票简称:华升股份编号:临2025-03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日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琦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名,实到监事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

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易信科技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兴湘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白本通、张利民、深圳前海拓飞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8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2)发行价格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锁定期安排

白本通、张利民、深圳前海拓飞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8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将在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具体股份锁定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部分,由转让方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的相对比例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兴湘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兴湘集团。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确定的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最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股份锁定期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兴湘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交易税费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

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决议有效期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及《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

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完成之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后续协议,对相关事项予以最终确定,并提交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拟与兴湘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完成之后,公司将与兴湘集团签署正式的股份认购协议或补充协议,对相关事项予以最终确定,并提交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兴湘集团承诺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公司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以上条款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同意兴湘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