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刘江先生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股东刘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41,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系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情况
2020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刘江先生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刘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0/11/9~2021/2/8)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1,1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82%。
日前,公司收到股东刘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间,刘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截至2020年12月7日,刘江先生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刘江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刘江 | 5%以下股东 | 14,341,100 | 0.82441% | 非公开发行取得:14,341,1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36,849,711 | 2.11834% | 刘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786,898 | 2.05724% | 刘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 |
刘江 | 14,341,100 | 0.82441% | 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合计 | 86,977,709 | 4.99999% | — |
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刘江 | 7,170,600 | 0.41% | 2020/12/3 ~2020/12/7 | 集中竞价交易 | 13.40 -15.00 | 103,603,261.42 | 7,170,500 | 0.41% |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江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