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600155)_公司公告_华创云信: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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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股票简称:华创云信股票代码:600155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目录

一、二、三、四、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12024年年度股东会须知.................................................................................4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说明..................................................................6会议议案........................................................................................................8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9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5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5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5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62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6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日(星期四)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边河路

号院

区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陶永泽先生

六、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八、出席人员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其他人员。

九、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就座,律师核验参会股东资格。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会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代表。

(四)报告人报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12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回答问题。

(六)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为监票人、计票人,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十)收到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继续开会,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本次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现场设股东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资料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三、参会股东请按照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现场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股东

亦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请参照公司2025年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规定。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说明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方有效,其中: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现场出席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票的相应方格内划“√”,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按照公司2025年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的网络投票流程进行投票。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束后,由律师、计票人、

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统计完毕后,将表决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情况,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议案一

会议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依法合规经营,稳健运行,努力运用数字化和AI技术转换发展动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3.52亿元,归母净利润

0.62亿元,员工队伍稳定。现将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华创云信主营业务主要为证券金融服务和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业务。证券金融服务板块不断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公司研发的新型数联网和AI应用基础设施通过试点,已进入规模化、系统化建设部署和开发运营阶段,省级旅游服务大模型及多个智能体投入应用。

(一)证券金融业务

华创证券坚持合规稳健经营,通过强化集约管控、压降薪酬费用、加强科技赋能等举措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业务发展和员工队伍稳定。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49亿元,实现净利润4.07亿元,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

493.36亿元,净资产

165.62亿元。

1.主营业务保持稳健。2024年,国家一系列增量政策落地实施,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实现了5%的增长目标,对资本市场形成了积极支撑作用。2024年股票市场成交金额全年同比增长22%,

债券市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全年上涨7.60%,债券发行规模稳中有增,IPO、再融资持续收紧。华创证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债券自营、经纪、资管业务稳步增长,研究业务继续保持优势,机构业务展现潜力,投行业务基本稳定,受市场环境影响,融券业务和股质业务略有下降。

2.根据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化债。华创证券是贵州重要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地方经济发展和投融资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积极支持地方平台化债与重组,投资的贵州债权类资产,已纳入化债政策支持范围。

3.全力推进证券公司的数智化转型。基于自主研发的新型数联网、AI开发支持平台,加强数字技术底座、基础数据库及知识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算力调度中心支持,重点推进资金配置交易市场及FICC做市平台的建设、运营,开发部署企业分析、债券交易、基金配置等服务智能体,努力在两年内将公司转型为新型数字化资产管理机构。

4.行业影响力稳步提高。2024年,华创证券研究所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荣获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十名、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二名;自营团队连续7年被国家外汇交易中心评为“市场影响力-活跃交易商”,连续3年被评为银行间本币市场“最受市场欢迎的利率债做市商”;投资银行团队在新财富中国最佳投行评选中获得“最具潜力投行奖”;“贵和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荣获中国证券报“三年期中长期纯债型金牛资管计划”。

(二)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业务

新型数联网是由政府“主建、主管、主运”的本地数字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通讯技术和AI驱动,采用电信运营商的组网运营模式,通过政府组织、市场交易、基层服务驱动,实现本地化社会全主体、市场全角色互联互通的数字社会基础设施。

1.开发了具有领先能力的技术支撑系统

一是新型的数联网基础设施。数联网是一套可信的网络基础设施,可在区域内促进数字公平与普惠,赋能实体企业、基层服务和群众生活,形成交易、行为与公共服务数据的海量可信数据资源,支持“AI+应用”,驱动全域数字化转型。目前,黔南数联网基础设施运行取得良好成效,已组织39个政府部门、3万家生产企业、

万家生活服务企业、3,500家旅游服务企业等共计

万家企业、60.8万本地居民入网。

二是开发集成AI应用支持平台。包括Deepseek、阿里千问等多种大语言模型,并将各种AI技术工具模块化,支持“即插即用”的应用服务,为各种应用提供开发、训练、测试、运行的全栈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算力、数据、模型开放的开发者生态社区。

三是构建了先进的算力调度运营平台。支持构建区域算力“一张网”,作为本地数联网和AI开发应用的重要支撑和基础设施。一方面,通过智能调配政务云、各企业数据中心等算力资源,支持算力调用,提升算力利用率;另一方面,通过跨区域算力协同,支持高并发的实时响应,有效调控算力使用成本。

2.大模型和智能体开发应用取得良好成效

公司开发的贵州省级旅游大模型及服务智能体“黄小西”已

发布运营。通过构建旅游可信数据空间,科学整合,交叉验证联网搜索数据、政府公共数据等,基于游客服务、交易服务、金融服务视角,构建安全可信、精准可用的贵州旅游高质量数据集。运营模式方面,建成了省、市两级联动的联网运营平台,驱动交易、资金、数据的本地归集,市州平台负责联通本地各类旅游服务企业和商品,组织本地交易结算,省级枢纽平台负责聚合全省资源,拓展全网和市场渠道。分角色的旅游服务智能体“黄小西”已在

日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正式发布,并可轻量化植入各种应用渠道。

此外,基层服务智能体、本地生活服务智能体、白酒市场服务智能体、金融服务智能体、医药行业等应用智能体正在开发和训练中。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保障,统筹抓好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一)董事会运行规范高效

一是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履行职责,董事不仅具有财务会计、金融、法律、数字科技领域专长,还拥有丰富的数字经济研究、实践经验,更好引领公司证券金融服务、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业务协同发展。

二是科学决策,推进公司重大事项实施。董事会严格执行股

东会决议或授权,各项股东会决定得到认真有效的贯彻落实。全年召开董事会

次,董事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决策意见,除定期报告等日常事项外,还对12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完成控股收购思特奇重大战略安排,进一步提高公司数字科技能力。

三是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水平。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审查、指导、评估、协调职能,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其薪酬进行研究并提供专业意见。重大事项事先征询董事专业意见,撰写专项说明报告,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及时答复问询,并按要求修改、完善,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

(二)优化信披机制,提高信披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传递市场关切。2024年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64份,不存在补充、更正情形。董监高深入学习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加强与监管部门、持续督导机构、同业沟通交流,持续优化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完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

不断优化投资者互动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除法定信息披露途径外,还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投资者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回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

完成注销36,993,765股回购股份,提升投资者回报。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更加关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制度体系。2024年修订/制定完成一系列内部制度,包含《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三会议事规则等

项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体系;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问题进行审议,提出改进意见。

(五)促进社会公平,履行社会责任

因地制宜践行ESG发展理念,关注绿色发展、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与脱困帮扶工作,2024年累计帮助重点帮扶地区融资约46.43亿元,充分发挥慈善基金公益平台功能和作用,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慈善事业发展,持续为留守儿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爱心资助,累计捐赠各类公益资金

858.62万元。通过建设运营新型数联网,打通乡镇以下“最后一公里”,赋能基层服务和社会治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接入,驱动交易、资金和数据的本地归集,使数字普惠落地生根,赋能乡村振兴。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安排2025年,面对外部冲击影响力加大的复杂严峻环境,国家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继续实施地方政府一揽子化债政策,持

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公司将按照国家一系列会议精神,落实上市公司规范、高质量发展监管要求,强化公司治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公司治理。落实《公司法》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推进审计委员会等公司治理优化,持续加大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保障,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治理机制。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回应投资者需求和市场关切,提升沟通效果,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切实做好市值管理。按照监管部门市值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系统化的市值管理策略,促进公司股价合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市场环境,研究运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工具,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实施和完善员工持股计划,优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长期一致。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努力推进控股太平洋证券相关事宜,强化资源整合,做实、做优、做强公司各项业务。

三是持续优化证券金融服务。公司践行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加快推进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的组织转型、数字化转型,以分支机构和基层建设智能体为抓手,提升组织协同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统筹资产负债管理,不断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努力将公司转型为新型数字化资产管理机构。

四是加快部署AI运用。发挥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新型数

联网基础设施在贵州及全国有关地区的建设与运营,构建包含交易数据、行为数据与公共服务数据的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质量数据集,提升公司应用大模型和各种行业应用智能体的能力。随着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业务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数字科技盈利能力,支持金融机构为实体企业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

五是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可持续发展和ESG管理,始终秉承“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职工提供机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理念,将可持续发展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中。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优化完善员工持股制度,做好优秀人才吸引与留任,严格廉洁从业管理,积极支持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助贫、助弱、助学等慈善公益事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25年,公司将坚持以AI和服务赋能实体经济,加快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扩展应用生态,深化证券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夯实公司综合发展基础,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主要对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

公司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经营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授权,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内部控制健

全有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及各项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授权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经营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或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外投资情况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出席或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议案三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报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已于2025年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合并口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3.52亿元,净利润

0.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2亿元,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比例(%)
营业总收入(元)3,351,544,852.363,003,665,037.1311.58
净利润(元)56,381,147.00465,863,917.53-8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758,528.82462,311,824.44-8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7,195,942.04464,172,170.70-44.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966,085,021.161,596,585,837.8014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21-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21-85.71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1-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2.36减少2.0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2.37减少1.07个百分点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787,937,206.7419,758,502,088.300.15
总资产(元)58,509,106,573.8751,750,270,958.2113.06
总股本(元)2,224,429,877.002,261,423,642.00-1.64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585.09亿元,较上年增加

67.59亿元,同比增长13.06%,主要变化为:(1)并表思特奇新增资产总额

23.66亿元;(

)货币资金增加

35.73亿元,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存款及客户存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15.32亿元,主要是自营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374.03亿元,较上年增加

54.93亿元,同比增长17.22%,主要变化为:(1)应付债券增加30亿元,主要是发行公司债规模增加;(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

亿元,主要是收到的客户资金规模增加;(

)代理承销证券款增加

亿元,主要是收到的承销款规模增加。

3.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

万元

权益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
股本222,442.99226,142.36-3,699.38
资本公积1,550,824.511,590,085.28-39,260.77
减:库存股30,454.1971,885.40-41,431.20
其他综合收益-1,648.0055.40-1,703.40
盈余公积2,957.442,957.44
一般风险准备金126,073.24116,791.709,281.54
未分配利润108,597.74111,703.43-3,105.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78,793.721,975,850.212,943.51

(1)股本、资本公积及库存股减少,主要是公司注销库存股所致。

)截至2024年末,一般风险准备金

12.61亿元,华创证券严格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要求分别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

(二)经营成果

1.收入及收益情况

202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33.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9亿元,同比增长

11.60%,主要原因是:

(1)新增思特奇并表收入7.60亿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

3.76亿元。

.支出情况2024年度公司营业总成本30.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4亿元,同比增长

33.78%,主要原因是新增思特奇并表成本

7.68亿元。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608.50159,658.58236,949.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6.0521,316.88-35,042.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80.55-171,608.87178,889.42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69亿元,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款及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增加。

.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0亿元,主要原因是短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9亿元,主要原因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偿还应付债券规模减少。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五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

号)“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文件精神,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2024年度公司完成注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现金回购的股份,对应金额414,516,118.25元。根据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

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六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朱玉先生、钱红骥先生编制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报告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郑卫军、朱玉、钱红骥

2025年5月22日

附件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军先生)

附件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先生)

附件三: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红骥先生)

附件一: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卫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郑卫军,男,1967年3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曾任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教师,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

人、管委会委员。现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香港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发表的意见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自身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业务专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一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二是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构成。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

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持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就公司经营发展、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此外,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公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到

个工作日以上。

重大事项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跟踪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

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七)增补董事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担任董事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郑卫军2025年4月28日

附件二: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朱玉,男,1974年9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学博士。曾任职于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数字技术研发能力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离退休干部局、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商会工作。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特邀研究员,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科技部、民政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顾问。主持参与了多项中财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委托课题,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撰写了

公开出版著作11部,2003年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是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会议5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二是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建立健全公司激励考核约束机制。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积极推进公司数字经济业务发展方面

充分发挥自身数字经济、企业管理专长,不断提高公司数字经济行业影响力。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七)在公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以上。

重大事项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监管机构、自律组织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信息库课程培训》以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诚信建设专题》《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专题》培训等

期培训。更好地理解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向和制度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

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经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

合有关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朱玉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三: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红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钱红骥,男,1975年5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外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职员,北京丰联立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导师,大成DENTONS全球董事局董事、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区董事局董事、中国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总部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年商会第四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太比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社会职务。北京遵义商会监事长,遵义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仲裁员,北京贵州企业商会理事会成员,北京贵州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党委副书记、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生物科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和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期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发表的意见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防控企业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一是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构成。二是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公司激励考核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公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工作时间达

到15个工作日以上。

重大事项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跟踪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审阅财务会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年度审计沟通会,列席各期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六)增补董事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任职以来,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钱红骥2025年4月28日

议案七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总额约18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披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执行关联交易,交易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类型/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2024年度实际金额
提供证券相关业务服务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证券和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不超过6,000万元354.28万元
金融相关业务服务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等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股权和股权类产品交易、融资交易、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交易、交易关联方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等上述关联方中有资质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的关联方,如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及其控股的金融机构等不超过9,500,000万元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规模3,087,523.27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262.51万元;支付的利息支出705.10万元;金融机构间拆入资金1,030,000.00万元
接受/提供服务企业调查、项目推荐、咨询辅导、技术开发等综合服务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等不超过11,500万元3,538.77万元
其他服务/产品租入、租出资产及购买、销售服务/产品等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9.33万元;房屋租入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燃气费支出、购货款等558.17万元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等类型/交易内容

类型/交易内容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万元)
提供证券相关业务服务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证券和金融相关业务服务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贵旅数网科技有限公司、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等不超过5,000万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股权和股权类产品交易、融资交易、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交易、交易关联方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等上述关联方中有资质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的关联方,如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及其控股的金融机构等不超过9,000,000万元
接受/提供服务企业调查、项目推荐、咨询辅导、技术开发等综合服务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贵旅数网科技有限公司、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等不超过21,500万元
其他服务/产品租入、租出资产及购买、销售服务/产品等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不超过2,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主要关联方

1.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权。新希望化工法定代表人为邵军,注册资本为

27.18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是刘永好控制的大型民营领军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农牧与食品、化工与资源、地产与基础设施、金融与投资四大领域。

2.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4.04%股份,推荐的胡定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为张德芹,注册资本10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郑驹,注册资本32.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服装

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86%股份,推荐的闫茂林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法定代表人为任仁,注册资本

3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商贸冷链仓储配送;物流供应链服务;物流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园区开发运营;物流信息数据服务;资本运营;资本融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贸易;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农产品(含水果)的集批配分拣加工;冷链物流配送和生产及生活资料贸易;汽车回收报废处理;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和代理;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会展广告及进出口代理业务;跨境电商。

(二)公司其他关联企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三)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因开展证券经纪、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技术开发等日常业务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因接受关联方服务、关联方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而产生的支出,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参考同行业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津贴标准为每人25万元/年(含税)。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

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它任职并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三)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及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会及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加上述会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高效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支持推进创新业务发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本次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100.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此前已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除外),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

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本议案所指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它品种。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将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将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扩

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

七、发行价格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就公司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时,公司可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及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及其计算或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等资产提供反担保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子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如果董事会或经

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仍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二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具备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应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股利,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配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配股利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必要时,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需实施现金分红: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以母公司数据为准)为正值,且当年每

股收益不低于0.1元。

.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若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四)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及比例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根据前项规定适时修改本款关于公司发展阶段的规定。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红利分配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董事会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

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除在公司股东会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和要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红利分配具体方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应充分论证,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修改原因。

2.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九)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二)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回报规划,并充分听取和考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回报计划得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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