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卫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郑卫军,男,1967年
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曾任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教师,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现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香港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
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发表的意见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自身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业务专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一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二是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构成。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持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就公司经营发展、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此外,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公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到
个工作日以上。
重大事项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会议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跟踪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研究,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七)增补董事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报告人:
郑卫军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