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或“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公司根据《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形成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相较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情况如下: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主要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吸并双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进展情况 |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 更新吸并双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进展情况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主要修订内容 |
第十五章合并双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 更新被吸收合并方监事声明页 |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 更新被吸收合并方联系人信息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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