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600137)_公司公告_浪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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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3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莎股份”)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浪”)关于持有公司股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依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
成立时间2016-08-05
法定代表人何建勇
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FEG0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西藏巨浪集中竞价2025.5.29人民币普通股817,3880.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巨浪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00,08815.84%14,582,70015.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的股份,其权益变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告上网附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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