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持有公司70,04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本次新星汉宜被继续司法标记共计10笔,合计股份数量为60,85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被继续司法冻结共计2笔,合计股份数量为9,18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持有公司的70,041,630股股份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星汉宜的告知函,获悉新星汉宜所持70,041,630股公司股份被法院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新星汉宜 | 否 | 9,189,488 | 13.12% | 0.45% | 否 | 2022年8月16日 | 2028年8月12日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标记 |
60,852,142 | 86.88% | 2.98%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 | 70,041,630 | 100.00% | 3.43% | - | - | - | - | - |
注:经新星汉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本次司法标记及冻结涉及案件共1项,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长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新星汉宜提供了担保。本次新星汉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起始日详见
公司公告(临2022-070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705,094 | 3.86% | 15,975,540 | 62,729,554 | 100.00% | 3.86% |
新星汉宜 | 70,041,630 | 3.43% | 9,189,488 | 60,852,142 | 100.00% | 3.43% |
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255,092 | 0.45% | 0 | 0 | 0 | 0.00% |
合计 | 158,001,816 | 7.74% | 25,165,028 | 123,581,696 | 94.14% | 7.29%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汉宜、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158,001,8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本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