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600136)_公司公告_ST明诚: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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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6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持有公司70,04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本次新星汉宜被继续司法标记共计10笔,合计股份数量为60,85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被继续司法冻结共计2笔,合计股份数量为9,18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持有公司的70,041,630股股份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星汉宜的告知函,获悉新星汉宜所持70,041,630股公司股份被法院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冻结/标记起始日冻结/标记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冻结原因
新星汉宜9,189,48813.12%0.45%2022年8月16日2028年8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标记
60,852,14286.88%2.98%司法冻结
合计-70,041,630100.00%3.43%-----

注:经新星汉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本次司法标记及冻结涉及案件共1项,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长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新星汉宜提供了担保。本次新星汉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起始日详见

公司公告(临2022-070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累计被标记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705,0943.86%15,975,54062,729,554100.00%3.86%
新星汉宜70,041,6303.43%9,189,48860,852,142100.00%3.43%
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255,0920.45%0000.00%
合计158,001,8167.74%25,165,028123,581,69694.14%7.2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汉宜、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158,001,8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本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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