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_公司公告_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年月日

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六月五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10点0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秘书段静女士报告现场到会情况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10、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董事长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议案;

12、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表决

(五)董事会秘书段静女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见证意见书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

1.1期A8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传真:027-87172100

授权委托书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5年年度预算报告
7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董事长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会议资料(为便于材料使用,会议资料中议案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资料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向各位报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05%,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期末资产总额188.06亿元,较期初减少1.53%。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60亿元,较期初减少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0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8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4%,较上年同期减少8.4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0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6亿元。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0.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6%,主要是报告期内烟气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和水环境治理收入减少所致。园区运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5%,主要是报告期内交付面积增加所致。

二、实现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8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4%。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完成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确认相关投资收益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

6.32亿元;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上年同期公司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6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2.6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4.9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54亿元,主要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路桥纳入合并范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72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尾款和公司收回参股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4亿元,主要是主要是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将湖北路桥纳入合并范围。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本年度现金分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8,256,655.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23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披露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5,929,579.38159,935,981.25100,247,930.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8,105,324.281,079,272,291.70578,634,046.4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468,256,655.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6,113,491.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28,670,554.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36,113,491.13
现金分红比例(%)59.8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

2、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围绕“传统业务抓增量,新兴业务育新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增长13.06%。三大主业上,强化环保科技“主干”之业,气水固碳多赛道齐发展,利润增长引擎作用显著增强,科创属性显著提升,光谷环保成功入选湖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园区运营“主责”之业,做优园区运营商,做强产业培育商、产业服务商、产业投资商,荣获“2024年中国新质生产力产业运营商”全国第二、园区运营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四;提升数字科技“主育”之业,加强顶层谋划,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旗下索元数据、科讯智园等科创主体市场影响力逐渐增强,逐步实现技术输出向价值创造转化。

1、环保科技

环保科技板块以“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服务商”为战略导向,坚持抓增量与促转型两手抓,通过整合资源协同发展,持续拓展新兴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20.43亿元。

(1)大气治理

大气治理业务分别以光谷环保和泰欣环境为实施主体,耕植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BOT业务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综合治理EP/EPC业务。

以光谷环保为主体经营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治理项目14个,非电烟气治理BOT项目1个,2024年均安全平稳达标运行,累计完成脱硫电量661.37亿度;实现营业收入8.75亿元,两大在建工程——新疆天池能源五彩湾2×660MW烟气脱硫BOT项目1#、2#机组,新疆特变电工楼兰2×35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BOT项目1#、2#机组于2024年第四季度按期转入商业运行,进一步稳固和拓展了存量项目经营指标基本盘。

泰欣环境因上年结转存量项目减少,同时鉴于垃圾焚烧烟气治理已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的行业属性,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净利润7,490万元。泰欣环境积极应对行业增速下降的现状,持续延伸烟气综合治理EP/EPC业务链条至火电、钢铁、水泥、冶炼、石油化工等非垃圾焚烧烟气治理项目,全年中标签约项目33个,完成合同额8亿元;不断巩固专业能力,获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坚持轻重资产结合、建设与运营并重发展思路,向垃圾焚烧发电、可燃气回收利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转型升级,成功开辟固废处置新的增量市场。

(2)水务治理

水务治理业务致力打造于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以“投资驱动,技术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加强运营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9.07%。持续扩大市场覆盖,成功中标签约仙桃市城东污水厂3万吨扩容、湖北咸宁市嘉鱼县全域供水一体化EPC+O项目、监利医药化工园区、鄂州梧桐湖水厂等23个项目,新签合同额8.77亿元。

(3)固废处置

2024年,公司依托旗下光谷环保BOT项目运营经验和泰欣环境领先的技术优势协同发力、联合拓展,继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后,新中标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上述三个发电项目均在投资建设期内,建成后垃圾处理量合计为1000吨/日。

(4)节能降碳“双碳”国策实施以来,公司依托旗下技术研究院,积极培育低碳规划、碳资产管理等前后端技术能力,谋划自身项目碳资产开发。报告期内节能降碳领域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一是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开工建设项目13个,其中,海口生物城、佩尔芯中心低碳园区项目一期工程、软件新城低碳园区项目一期工程、东湖高新木兰智汇谷低碳园区一期项目、软件新城能源站节能改造项目完工,转入商业运营。以海口生物城为主体实施的双碳智慧管理平台完成了产品总体开发,启动了系统的测试与优化工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智控系统建设工作,形成以智控系统作为基本架构的智慧能源产品综合解决方案,编制《零碳园区建设团体标准》,建立行业规范。

二是碳咨询业务实现全产业链贯通。报告期内,中标安徽皖丰长丰县林业碳汇项目,标志着公司实现从咨询规划、绿色低碳项目到碳交易的绿色低碳全

产业链业务落地。同时,已实施的2个碳盘查和碳汇评估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三是工业节能领域取得新突破。中标山东临沂国铭铸管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高炉富余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EMC项目,项目总投资1.54亿元,为公司在工业节能EMC业务领域的首个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节能降碳业务范围。项目于2024年6月进入工程建设期,预计在2025年竣工,投入商业运营。

2、园区运营

2024年,园区运营板块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期,锚定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关键细分领域,着力打造科创能级跃升,围绕做优园区运营商,做强产业培育商、产业服务商、产业投资商的发展目标精准施策。报告期内,园区运营板块开发及运营园区46个,实现营业收入13.01亿元,较上年增长7.65%。具体措施如下:

(1)多措并举质效双升,夯实经营发展之基

2024年,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挑战,园区运营板块多措并举,以专项激励政策激发招商活力、“一类一策”促进招商去化,全年完成招商总面积47.2万方,其中销售类招商面积28.4万方,租赁类招商面积18.8万方,截至报告期末园区物业总在租面积55万平方米。全年招引企业中,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占比75.4%。全年新开工建筑面积81.44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54.3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41.49%,取得省、市级各类工程建设荣誉17项。

(2)精耕版图创新模式,促进盈利结构优化

2024年,园区运营板块统筹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结构,以“全周期经营思维”指导投资拓展及区域业务投资布局,锚定智能制造、生命科技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武汉主城区及海南自贸港,先后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汉阳区、青山区、海口高新区落地4个产业园区,全年新增土地储备面积38.29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

178.45万平方米,各类物业载体在建面积达46.3万平方米,业务版图持续壮大优化。

(3)资本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利润增长引擎

公司产业投资业务主体为东湖股权,以基金和直投形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推动资本和产业深度融合,现有6支产业基金覆盖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重点针对园区优质企业进行价值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管理基金规模近11亿元。报告期内,先后分别与世界500强广州工控旗下工控科产及工控资

本、江夏区政府旗下江夏科投新组建两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1家科创板上市(达梦数据),投资项目禾元生物进入IPO审核阶段,翰思艾泰提交港交所审核,滨会生物和里得电科分别提交新三板申报,21家入选各级金种子企业,22家入选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60%投资企业入选瞪羚企业。

(4)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园区企业发展报告期内,园区运营板块围绕企业发展和产业培育,深耕科技服务领域、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在全国打造、运营浙江省生物医药孵化器、创魔方、e+海创园、e+空间等多个孵化平台,通过搭建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培训、科技创新培育、创业投融资等平台,为发掘孵化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战略产业提供了“源头活水”,构建了“孵化-加速-产业化”良性生态闭环。

3、数字科技暨2023年公司剥离工程建设板块之后,经审慎谋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明确增加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并出资20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作为公司数字科技业务发展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依托高新数科,坚持“内育”+“外并”两条腿走路:

内部培育方面。旗下“百业先问?”产业大数据计算平台,亮相湖北省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以旗下索元数据“百业先问”科创评价模型为基础,携手新华信用重磅发布新质生产力评价体系——“新质分”,是国内首个对企业新质生产力进行定量评价的模型,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深刻理解和积极探索。智园科技、科讯智园相继获评省级“人工智能企业”,索元数据获评“武汉市大数据企业”;索元2.0、智园2.0以及智慧物业等系统完成功能再升级,智慧园区整体解决方案技术框架实现自研能力突破。

外部并购方面。2024年7月,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期更好把握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机遇,切入数字科技领域细分赛道。为切实发挥高新数科的并购平台作用,公司积极优化组织架构,明确高新数科“三定”方案,并通过外部调岗+外聘方式,组建起专业并购人才团队,持续跟进筛查标的,推进产业并购工作。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2025年度经营计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环保板块以“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服务商”为战略导向,坚持稳基础、抓增量、促转型,进一步巩固“气水”两大基本盘,做优存量,开拓“固碳”增量,特别是节能降碳减污领域。同时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产业上下游延链补链,通过优质资产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

科技园区板块立足于“深耕湖北、全国布局”,紧紧围绕“一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商”的目标定位,以“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为使命定位,坚持“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大运营模式,做产业规划的践行者,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区域生态构建者。

数字科技板块将重点聚焦数字产业方向,专注于具备实际业务应用、具备技术积累、具备创新能力和意愿、具备拓展能力、具备行业竞争壁垒的数字化科技企业,开展收并购,助力公司切入数字科技新赛道。

(二)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回归高新”理念,积极把握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机遇,以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引领公司转型升级新征程。

1、环保科技板块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全周期攻坚。围绕年度战略目标,建立“目标倒逼、节点倒排”机制,全力推进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等项目的报批报建与开工建设,加快国铭铸管EMC项目投产,为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提供强力支撑。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在非电烟气治理、综合节能等领域寻求突破,着力构建“增量突破+存量提质”双轮驱动格局;二是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通过优质资产收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三是加速重点领域创新,全力支持环保先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地位和创新能力。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智慧脱硫”“低碳水务”“智慧双碳”等AI+以及国产替代新材料与产品的技术创新;继续深挖资源场景,寻求降温涂料、渗透汽化膜和碳材料等技术性产业落地可能。

2、园区运营板块

一是精准布局区域版图,坚持在“宏观环境好、产业基础好、产业政策好、板块市场好、经营能力好”的区域优先布局,以武汉市为核心,深耕光谷,筑牢园区根基;二是聚焦全链条产业布局,深化“产业服务商”全链条运营体系。以“链式平台布局”为原则,发挥链式布局的产业经验、集群发展的资源优势,协同地方政府平台,以目前已形成的覆盖生物医药产业上中下游全链条发展体系为蓝本,建立“产业研究-项目策划-资源导入”一体化机制,以专业化的前

端策划为切入点,通过地方区域的产业定位、开发策划、建设管理,直到招商运营;三是革新招商模式打法,以产业链招商、产学研招商、离岸飞地招商、产业发展中心、都市圈招商等方式,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引资,高效拓展合作版图;四是科研创新赋能园区。依托生物医药园区,联合专业机构,2025年内完成医疗器械、医疗消费方向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营,为园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和孵化功能的同时,积极对接和嫁接东湖高新欧洲公司的优质企业和科研成果。

3、数字科技板块作为东湖高新数字科技产业投资并购管理平台,2025年以投资并购、经营指标及体制机制融合为发展目标,以投资并购促进经营业绩实现为主,积极拓展渠道,通过行业研究、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广泛挖掘优质并购标的。同时,建立精准筛选机制,结合公司战略,对潜在标的进行深度评估,确保并购项目契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战略扩张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努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1、2024年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同时组织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3次。

2、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已建立起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公司治理状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25项新制度,同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11项既

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4、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董事会按时合规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完成有编号的临时公告披露88项。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为投资者关系工作提供规范指引。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保持互动:参与2024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组织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问题;保持投资者热线接听及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的常态化运作,有效搭建投资者沟通桥梁。公司已正式发布2024年度ESG报告,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提升企业透明度与可持续发展形象。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通过组织投资者实地参观交流,在合规披露前提下,帮助与会中小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进展,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作出客观判断。

四、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2025年董事会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董事会将强化战略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完善ESG治理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公司治理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同频共振。

董事会将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公司治理,优化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规范运作,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主动把握市场机遇,推动业务创新转型,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企业力量。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8次
召开时间届次监事会审议议案
2024年1月31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拟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3月20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7月11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7月23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拟第二次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度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科学规范;

2、公司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管控体系;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监督情况

监事会全面审查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核查确认:

1、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2、财务会计准则及时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实际进行调整;

3、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三)关联交易监督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披露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认:

1、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

2、交易过程公开透明,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监督

监事会持续跟踪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确认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监督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认为:

1、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完善内控制度;

2、内控体系设计及执行无重大缺陷;

3、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监事会重点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确认:

1、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2、鉴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环境及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及"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如继续投入将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3、公司已依法履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八)关联交易专项审阅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对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及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事项进行审阅,认为:

1、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充分;

3、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继续秉持审慎监督、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推进强化决策监督机制、深化财务监督体系、优化内控与风险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监事会将以专业化、精细化的监督工作,促进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深化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破题、创新赋能,提升发展质量,扎实做好2025年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市场形势、行业发展等因素,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预算,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18.80%。

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环保科技板块

2025年,环保科技板块继续做优存量赛道,深化管理提升,同时积极谋划新赛道、新项目,打造业务新增长点,为市场提供高效、智慧、绿色的综合环保解决方案,挖掘提高盈利能力。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全周期攻坚。围绕年度战略目标,建立“目标倒逼、节点倒排”机制,全力推进甘肃甘南垃圾焚烧发电、云南镇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等项目的报批报建与开工建设,加快国铭铸管EMC项目投产,为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提供强力支撑。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在非电烟气治理、综合节能等领域寻求突破,着力构建“增量突破+存量提质”双轮驱动格局;二是强化战略并购与资源整合,围绕“气水固碳”,通过优质资产收并购扩大业务基本盘;三是加速重点领域创新,全力支持环保先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地位和创新能力。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开展“智慧脱硫”“低碳水务”“智慧双碳”等AI+以及国产替代新材料与产品的技术创新。

二、园区运营板块

2025年科技园区将持续深化“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大运营模式,择优布局项目,做优园区运营商,转型产业服务商,持续提升园区产业属性。

一是精准布局区域版图,坚持在“宏观环境好、产业基础好、产业政策好、板块市场好、经营能力好”的区域优先布局,以武汉市为核心,深耕光谷,筑牢园区根基;二是聚焦全链条产业布局,深化“产业服务商”全链条运营体系。以“链式平台布局”为原则,发挥链式布局的产业经验、集群发展的资源优势,协同地方政府平台,建立“产业研究-项目策划-资源导入”一体化机制,以专业化的前端策划为切入点,通过地方区域的产业定位、开发策划、建设管理,直到招商运营;三是革新招商模式打法,以产业链招商、产学研招商、离岸飞地招商、产业发展中心、都市圈招商等方式,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引资,高效拓展合作版图;四是科研创新赋能园区。依托生物医药园区,联合专业机构,2025年内完成医疗器械、医疗消费方向科研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营,为园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和孵化功能的同时,积极对接和嫁接东湖高新欧洲公司的优质企业和科研成果。

三、数字科技板块

2025年公司将着力搭建数字科技板块,以投资并购、经营指标及体制机制融合为发展目标,以投资并购促进经营业绩实现,积极拓展渠道,通过行业研究、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广泛挖掘优质并购标的。同时,建立精准筛选机制,结合公司战略,对潜在标的进行深度评估,确保并购项目契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战略扩张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该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

1、公司母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如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权融资计划、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可续期贷款、基金、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2、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租赁、基金、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3、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5、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4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6、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2.6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7、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8、武汉国健健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9、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0、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2、海口高新区国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3、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在2025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

二、公司内部资金往来

为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将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内部调拨,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三、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5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公司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并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借款融资事宜,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对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内部调拨,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按年度预算进行资金管理,同时发挥内部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源节流,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公司债务规模。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的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为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规划,估算了一个周期(即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下同),在这个周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75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在上述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产生实质性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复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25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69.13%,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2025计划担保金额(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万元)公司类型
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120,000.0044,179.87全资子公司
2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0.00100,000.000全资子公司
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2.1875,000.0012,573.87控股子公司
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37.8421,600.000控股子公司
5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7.7223,400.000控股子公司
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31.8460,000.000全资子公司
7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健健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3540,000.000全资子公司
8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6.8145,500.0011,115.00控股子公司
9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022,000.000控股子公司
小计507,500.0067,868.74
10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89.0150,0003,000.00全资子公司
公司
1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9455,0006,874.72全资子公司
小计105,000.009,874.72
合计612,500.0077,743.46

注: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下属子公司共计11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5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1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201赵清华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30,000.00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全资子公司100262,039.12104,818.56116,408.2310,473.4547,079.8760.00

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红莲湖新区望湖三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华中数字产业创新基地三期5-6号厂房7层2号姚传捷科技园开发及管理200,000.0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全资子公司10030,999.9830,999.980.00-0.020.000.00
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赵清华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10,522.75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子公司98.35134,711.0864,414.8473,240.947,995.2512,573.8752.18

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4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完冒镇康木车村达赛那88号顾华晶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6,000.00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子公司98.521,913.811,189.630.00-0.360.0037.84
5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民安路6号沈大军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6,041.77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控股子公司97.371,950.121,799.500.00-0.500.007.72
6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办事处办公楼2楼205室卡位009号何东凌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全资子公司10014,618.759,964.610.00-33.490.0031.84

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7武汉国健健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三路9号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一期(全部自用)7号楼一层102-3号房何东凌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创业空间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全资子公司1004,324.384,309.210.00-2.250.000.35
8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456号信城创智工业园第A11栋702号肖宇峰科技园开发及管理20,000.00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高新技术研究;高新技术服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自有厂房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子公司6568,841.8022,845.5526,656.512,882.3917,100.0066.81
9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建设路3号汪洋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5,474.32许可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控股子公司99516.13500.150.000.150.003.10

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学品销售;销售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高新四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南段202号刘鲜科技园开发及管理4,400.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全资子公司10021,300.922,340.044,997.95326.863,000.0089.01
1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湾区科创中心)熊双全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全资子公司10034,370.468,956.870.19-439.055,100.0073.94

三、需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1、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5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年度担保计划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四、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对参股公司担保及反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及反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0,134.39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8.07%,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33.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0.2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合理控制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上述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加快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园区运营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园区运营相关项目开发建设,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计划为购房客户办理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2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按揭担保计划明细详见下表:

2025年年度按揭担保计划明细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按揭项目2025年度计划按揭担保额度
01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莲湖3,200
02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生物城6,000
03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站5,000
0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项目14,500
05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蔡甸项目5,000
06武汉国健健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创中心7,400
07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山项目7,100
08宜昌东新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创智园1,500
09湖南东湖麓山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后湖28,000
10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隆平3,500
11重庆东湖礼嘉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礼嘉15,000
合计96,2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因销售其所开发的园区运营板块产品而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阶段性担保金额不超过按揭贷款合同金额,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园区运营板块项目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相关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需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1、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在未突破2025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总额

9.62亿元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园区运营板块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园区运营板块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园区运营板块项目业主按揭业务阶段性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28,273.76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3.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1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35,450.0013,034.56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提供劳务其中: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7,756.00
接受劳务≤65,000.00586.10部分项目暂停或延期,个别拟接受第三方提供服务
销售商品≤15,500.005,246.10部分项目暂停或终止
销售商品其中: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246.10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注采购商品≤3,0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1)

1)接受劳务≤50,000.00140,914.72部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合作,未进行预计
接受劳务其中: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40,914.72
提供劳务≤50,000.009,291.28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提供劳务其中: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636.17
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注1)销售商品≤200.00-
采购商品≤300.0050.00
提供劳务≤4,860.001,555.11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接受劳务≤250.0015.61
湖北联投荆楚投资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5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接受劳务≤1,500.00-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00.00205.70
接受劳务≤150.00-
采购商品≤300.00245.14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000.00493.87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注1)采购商品≤15,000.001,380.89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150.001,339.53
销售商品≤1,200.00-
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1)销售商品≤8,0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提供劳务-61.17
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武汉花山生态提供劳务≤80.0025.40

新城投资有限

公司

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联投物业有限公司(注1)采购商品≤15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提供劳务≤500.00-
接受劳务≤2,050.001,274.99
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采购商品≤29,000.002,482.98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销售商品≤4,000.003,886.92
接受劳务≤17,000.00205.00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提供劳务-3,828.44部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合作,未进行预计
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100.001.60
接受劳务≤10.00-
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0.0084.05
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2,400.00836.03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湖北联投筑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0.00-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00.00-
接受劳务≤100.0027.81
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1)提供劳务≤100.00-部分项目尚在前期洽谈,尚未签订合同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注1)销售商品≤6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提供劳务≤3,800.001,154.00部分项目暂停或终止
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1)采购商品≤600.00157.52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1)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1)接受劳务≤350.0078.72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1)采购商品≤1,000.00-相关项目暂停或终止
接受劳务-2.42新增业务,未提前预计
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0.00-
湖北联影创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30新增业务,未提前预计
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1)提供劳务-2.02新增业务,未提前预计
合计≤318,100.00188,471.99

注1:包含该公司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注2:本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是指拟与关联人在2024年度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的预计;“实际发生金额”是指与关联人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合同签订金额。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人(注2)关联交易类别2025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0,000.0036.41-586.10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提供劳务40,000.0033.90-13,034.56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5,000.0032.77404.70140,914.72部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合作,未进行预计
提供劳务51,000.0043.23-9,291.28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提供劳务2,500.002.1221.081,760.81

公司

公司接受劳务2,510.001.8323.9815.61
采购商品200.002.383.00295.14
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5,000.0018.21-205.00
提供劳务20,000.0016.95-3,828.44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3,100.009.548,569.48-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采购商品3,000.0035.71--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000.0059.5264.301,380.89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500.001.27--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00.001.09105.00493.87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拟合作项目
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200.002.38-157.52
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000.012.201.60
湖北联影创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000.0119.504.30
提供劳务10.000.01--
湖北省建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000.011.98-
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00.000.68--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00.000.15-27.81
提供劳务120.000.10--

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0.000.07-61.17
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700.000.59--
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50.000.72-836.03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00.000.34--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4,300.00-业务发展需要,新增合作项目
合计263,700.0013,515.22172,894.85

注1: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注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注3:本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是指拟与关联人在2025年度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的预计;“实际发生金额”是指与关联人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合同签订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建”)公司名称: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袁观富注册资本:460,120.68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2号经营范围:承担大型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非标准钢构件、钢结构工程和网架工程的制作、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机械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需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1665%、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9474%、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931%、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195%、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736%。

2、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

公司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

3、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覃志鹏

注册资本:7012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食品销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

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3028%,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7988%,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4%。

4、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州水务”)

公司名称: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9月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镇斯科舍中心四层2804号

股东:香港益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5、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

公司名称: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玉成

注册资本:3676.2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8日

住所:FonddesMés5/18,1348Ottignies-Louvain-la-Neuve,Belgium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限实业投资);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商务秘书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房地产评估(不含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不含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不含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柜台、摊位出租;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打字复印;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认证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环保咨询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科普宣传服务;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9.999999%以及聚星国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0.000001%

6、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物流”)

公司名称: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爱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7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泥生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电气安装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代理记账,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

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院”)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睿注册资本:33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1-3-29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标准化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咨询”)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鹏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11-08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申报承诺登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国斌

注册资本:148,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生产木材制品及木材深加工产品、用材林经济林生产与销售(限分公司经营);房地产租赁;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会议展览服务。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5219%、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4781%。

10、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露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2栋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97%,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03%。

11、湖北联影创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创艺”)

公司名称:湖北联影创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念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4年2月28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3栋301室-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显示器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艺术品代理;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艺创作;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版权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服饰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演出场所经营;舞台工程施工;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2、湖北省建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智慧”)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承然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5月30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创意天地4号楼2层202号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缆销售,光纤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新城”)公司名称: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黎明注册资本:71.83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特1号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四楼6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非融资担保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7.5139%,湖北联

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243%,湖北联瑞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243%。

14、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产业”)公司名称: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忠浩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舆情信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财务咨询;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薪酬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5、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公司名称: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瞻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团结路1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项目(龙湖清能天奕)第8栋/单元2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6、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忠浩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6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4栋B座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17、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0%、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0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

18、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投”)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峻

注册资本:556,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1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9.89%,陕西金融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11%。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述关联方公司除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外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持有软件新城50%股权,公司总经理史文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软件新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湖北工建、湖北路桥、城市运营、金州水务、欧洲公司、商贸物流、建筑设计院、联投咨询、福汉木业、联投资本、联影创艺、建投智慧、联投新城、数字产业、住房保障、数据集团、软件新城、湖北建投均系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公司拟预计与湖北工建、湖北路桥、城市运营、金州水务、欧洲公司、商贸物流、建筑设计院、联投咨询、福汉木业、联投资本、联影创艺、建投智慧、联投新城、数字产业、住房保障、数据集团、软件新城、湖北建投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63,7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1,570.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将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1,670.10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花山投资公司的债权。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光谷环保与工建保理正式签署《无追索权保理合同》,光谷环保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1,670.1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7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向关联方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数据集团注册资本金由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北数据集团30%的股权,湖北数据集团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高新数科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数据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完成本次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款项的支付。2025年4月,湖北数据集团收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本次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事项的股份登记工作已完成。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2025年4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特定对象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895,078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4.9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28.43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8月29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十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第二次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第二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63,63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18,1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光谷环保接受联投集团提供差额补足,并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

保总费用不超过2,250万元。

光谷环保在授权范围内已与湖北省联发投签署《担保收费协议》。具体详见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签订<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投资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投资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在欧洲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东湖高新欧洲有限公司;同意海外子公司设立完成后与关联方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比利时中比科技园的部分房产用于研发、生产、办公、经营等,租赁面积总计7,943.59平方米,年租金总计119.69万欧元,租赁期限9年。

具体详见2025年4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经营层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2,876.0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2%(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36,166.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8%(不包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63,700万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拟与关联方分别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招商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金额16,600万元);本次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6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9.76%。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1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绩效年薪按照过程预发、年终结算方式进行发放,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实际绩效年薪(含过程预发绩效)。根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原董事长杨涛先生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考核结果,公司拟于年内兑付原董事长杨涛先生2024年绩效年薪。

同时,依据上述办法规定:任期内的每年度应预提当年年度薪酬总额的30%作为任期激励,任期考核后,任期激励金额大于预提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薪酬,任期激励金额小于预提金额的,应当冲回应付薪酬。据此,在兑付原董事长杨涛先生2024年绩效年薪后,公司拟于年内预提原董事长杨涛先生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30%作为任期激励。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1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本次拟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

二、计划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三、中期票据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发行中期票据的资金用途

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六、中期票据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中期票据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中期票据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八、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九、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

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7、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十、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十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产生的风险:新增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围绕各业务板块,抓紧发展机遇,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1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三重一大”相关决策制度,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资料1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1、背景情况:

(1)2020年,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经营层审议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南信东”)签署《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湖南信东提供财务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25万元,用于湖南信东摘地款及补充开发经营所需的资金。湖南信东控股股东中信城开长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股东信高共贏(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高共赢”)按照对其持股比例分别向湖南信东提供财务借款52,994.173285万元、980.826715万元。

2020至2021年,公司按照约定陆续提供借款9,104.97万元,中信城开提供借款50,657.255426万元,信高共赢提供借款937.574574万元,各方提供借款比例与持股比例一致。

(2)2022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湖南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2020年已签订的《借款合同》下借款期限延长为五年(2020年至2025年),利率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其他条款沿用原条款。

以上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2月12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截至目前湖南信东股东借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单位

股东单位持股比例(%)累计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累计已还利息借款本金余额至到期日应付利息
中信城开83.4650,657.25542626,538.81433811,665.81491224,118.441088518.211505

信高共赢

信高共赢1.54937.574574491.185662215.913226446.3889129.591162
东湖高新15.009,104.974,770.002,097.5158334,334.9793.141647
合计10060,699.8031,800.0013,979.24397128,899.80620.944314

3、根据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商改住项目建设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湖南信东2025年7月17日即将到期的借款本金余额4,334.97万元展期三年,即从2025年7月17日延展至2028年7月17日,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的借款利率按3.6%/年计算,按季结息、按年付息。同时,湖南信东股东方中信城开、信高共赢按照上述同等展期条件签署借款本金余额展期相关协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展期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湖南信东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展期借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湖南信东商住用地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住宅部分已售罄,目前仅车位在售。二期商业地块原规划业态为小面积段平层公寓及LOFT公寓,因长沙商住市场持续下行,商业地块暂停开发。2024年7月长沙市出台“商改住”政策,支持公寓产品调整为住宅,有效期一年。湖南信东正抢抓政策窗口期,积极推进项目“商改住”调规工作,目前调规方案已通过专家咨询和市规委会审议,湖南信东预计2025年6月完成“商改住”调规,8月取得工规证,10月底前取得施工证,2026年3月获取预售证,2026年12月封顶,2027年12月竣工交付。

为支持湖南信东商改住项目建设的实际经营需要,促进湖南信东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湖南信东2025年7月17日即将到期的借款本金余额4,334.97万元展期三年,即从2025年7月17日延展至2028年7月17日,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的借款利率按3.6%/年计算,按季结息、按年付息。

同时,湖南信东股东方中信城开、信高共赢按照上述同等展期条件签署借款本金余额展期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展期借款

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湖南信东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展期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财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湖南信东(借款方)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456号信城创智工业园第A11栋702-2号法定代表人:肖雄飞成立日期:2020年7月13日营业期限:2020年7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5%;中信城开持股83.46%;信高共赢持股1.54%。

2、湖南信东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26,339.7025,678.34
净资产-13,838.26-13,862.93
资产负债率152.54%153.99%
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40,760.490
净利润-12,354.37-24.67

注:湖南信东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5BJAA8B0012)湖南信东2024年度亏损12,354.37万元,主要是受所在城市房地产行业市场行情影响,湖南信东按照假设开发法对未开发商业地进行测算后,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在2024年对未开发商业地块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749万元(累计计提12,617万元)。

湖南信东2025年一季度亏损24.67万元,主要是湖南信东在一季度无可确认的营业收入,日常费用支出形成阶段性亏损。

三、《<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出借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借款人: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1、借款金额和种类:人民币4,334.97万元

2、借款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3、借款利率与计息:利息按照年利率3.6%/年计算,按季结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付息);乙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分期还本付息,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息至每笔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

4、还款:在乙方实现销售回款后,在保障开发所余资金的前提下,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按其借款额及时无条件一次或分次归还。

四、本次财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纾缓湖南信东阶段性资金周转困难,支持湖南信东商改住项目建设,有利于湖南信东可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湖南信东总资产25,678.34万元,负债总额39,541.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3.99%,其资产主要为商业地块土地成本和少量项目前期工程费。商业地块土地成本和少量项目前期工程费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双方股东资本金投入、股东内部借款,其中:各股东注册资本金合计投入3,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30日各股东为其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28,899.80万元。

本次拟与湖南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向湖南信东提供财务展期借款事项,有利于缓解湖南信东阶段性流动资金周转问题,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向湖南信东委派了董事、监事及财务人员,能够对湖南信东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向湖南信东的借款利息按照利率3.6%/年执行,高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

五、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对湖南信东提供财务借款次数及金额

过去12个月为湖南信东提供财务借款发生金额为0元。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会议听取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明伟、王华、熊新华,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并就各自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以及自我评价和建议等情况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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